关于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若干思考
【摘要】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作为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部分,它在学生自身素养的提高、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及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等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问题依旧存在,如:制度保障的缺失、人力资源短缺、服务质量欠佳、资金支持不足等。本文将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便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援助服务 a few问题与建议
【正文】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体)提供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它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这一制度以其法治、平等和公正三项基本价值,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确保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司法人权,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伸出援助之手,能够走出校园,直面社会,培养关注社会,体察民心,为民谋利,关系民情的思想,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为今后走
向社会、为民服务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由此看来,大学生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能够对社会及社会具有广泛而长远的意义:
第一、 提高自身素养及实践能力。法学作为一门实践、应用性极强学科,要学好它必须做到法学理论与应用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为弱势体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与非诉案件等,这就需要法学理论与实际的法律问题进行对照、印证,把抽象的法学理论转化为法学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这个过程就是一个理论深化的过程,我们的理论知识得到夯实,同时增强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除此之外,法律援助作为一个让大学生直面社会、了解社会的视窗,真正的洞察社会百态,关注百姓生活,对处于最底层的人民给予最大的关怀,以我们的爱去唤醒人民,为人民的权利而奋斗。使我们视恶如仇,积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以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 推动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龙翼飞教授认为,大学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与大学法学教育是一个很好的契合。将法律援助与法学教育结合起来,为法学院系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的窗口,促进了法学教育方式的改革,成为培养
合格法律人才的途径。在法律援助服务中,学生们无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这是由于我国的法学教育更注重学术性教育,缺乏理论与实际的交流互动,以至于学生们只知理论而无法应用于实际法律问题中去,缺少了法学理论与法律现象的交互效应,此举使得学生自身的司法职业能力大大降低。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者,各高校的法学院开始注重实践性教学,如: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实习等。然而这种教学方法仍然难以满足需求,就以“模拟法庭”为例,模拟法庭只是一种虚拟的法庭现场,学生是通过多次的演练而成,没有法庭现场的感觉与氛围,缺乏激情,实质上只是锻炼学生的演技,而对学生的司法职业能力的提高作用极小,鉴于此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教学模式“诊所式法学教育”——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法律援助就这样一步步的推动法学教育模式的发展来使法学学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第三、何鸿燊家族 化解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时代的主题,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都凸现出来,这些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是众因为经济原因或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又未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没有在法律范围内解决造成的。如果法律援助活动开展得好,弱势体能及时得到法律救济,植物保护就业许多矛盾就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人们就会更加亲善友爱,说透人心的经典句子社会就会更加有序。大学生法律援助活动是我国法律援助的
重要组成部分,风把回忆摇落一地红是什么歌他们不仅可以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而且可以为社会上经济困难的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行到水穷处 坐看云起时什么意思,解决民事冲突,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法律援助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民主法制观念增强的结果。但由于这一制度在我国建立较晚,尤其是大学生法律援助在许多地方还未被重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制度保障的缺失。
第二、人力资源短缺、服务质量欠佳。
第三、资金支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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