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填空题]
1个人能否通过承包方式从事农业生产?
参考答案:个人可以承包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承包造林,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填空题]
2农民如何对待摊派?
参考答案:农民有权拒绝任何方式的摊派。
[填空题]
3林木和林地能否属个人所有?
参考答案:个人可以对林木有所有权,对林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填空题]
4少量开垦草原,由谁批准?
参考答案:草原使用者进行少量开垦,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填空题]
5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参考答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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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填空题]
6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如何确定?
参考答案: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至10倍。
[填空题]
7常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什么法律责任?
收腹参考答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
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填空题]
8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判断题]
9、村民委员会有村务公开的义务。
参考答案:对
[填空题]
10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参考答案: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填空题]
11农村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参考答案:农村妇女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和城市妇女一样受法律保护。在人身权利方面,妇女享有
广西区图书馆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为了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11项禁止的行为,这就是:
(1)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
三国11攻略(2)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3)禁此溺、弃、残害女婴。
(4)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
(5)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
(6)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爱国主义演讲稿(7)禁止拐卖、妇女。
(8)禁止收买被拐买、的妇女。
(9)禁止、嫖娼。
(10)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或者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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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禁此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在财产方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妇女权益保障》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在婚姻、家庭共有导产中,不得侵害妇女的权益。农村划分承包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其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护。二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受侵害的妇女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受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妇女组织控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和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填空题]
12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指村民委员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员和组织众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施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鼓励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维护众合法权益,增进众身心健康。同时,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行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填空题]
13什么是相邻关系?应如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
参考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包括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填空题]
14什么是合同?合同基本条款是什么?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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