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单身网名大全总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业行业的诚信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几年来实践的情况,对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诚信企业的申报与年审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制定“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工作。
第三条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评审
第四条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申报评审包括规范管理、经营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
死灵法师怎么加点劳资管理等五项基本内容。按“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分表进行评分。
总承包企业的达标综合分是95分,专业承包企业达标综合分是90分,其中基本指标分均不得低于85分。
第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审:
㈠企业违规经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㈡企业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㈢企业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人数在5/百亿元产值标准(含)以上;
㈣企业违背合同法,因欠薪、欠债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㈤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非个人行为)。
第六条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活动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和直属会员中组织实施。
㈠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按隶属关系报送各市建筑业协会,在评选出市级建筑业诚信企业基础上向省建协报送。
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未成立协会的由专业厅局)和省建设投资集团所属企业的申报,由省有关专业工程协会和省建设投资集团评审后,向省建协报送。
㈡省建协秘书处对各市建协、专业厅局、省建投报送的企业进行审核,经“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㈢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授牌发证
第七条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审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㈠申报企业按“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填报《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表》和《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分计分表。(详见附件)
㈡三年来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的总结(2000字以上)。
㈢申报材料装订:⑴申报表(含承诺书和评定记分表);⑵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证书;⑶诚信建设工作总结;⑷营业执照副本;⑸资质证书;⑹安全许可证;⑺工商信用评估;⑻银行资信评估;⑼ISO系统证书;⑽市级诚信证书;⑾企业获奖证书及证明文件;⑿企业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⒀企业发展战略。以上材料扫描后均用A4纸装订。
第八条 各地每年向省建协报送评审资料,截止日期为每年六月三十日。
第九条 评审期内如发现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两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动态监管
第十条国庆祝福语 简洁大气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实行信誉动态管理,每两年年审一次。由各市建协和各专业厅局、省建投集团审核后向省建协报送。
第十一条 年审按“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分表标准进行评分,综合得分超过85分的为合格,达到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有下列行为的企业,认定为年审不合格:
㈠企业违规经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㈡企业发生质量事故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㈢企业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人数在5/百亿元产值标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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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企业违背合同法,因欠薪、欠债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㈤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非个人行为);
㈥不参加年审的企业。
凡被认定年审合格、基本合格的企业将在公示后发文。基本合格的企业在下次年审中必须增加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的整改报告。
凡被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称号,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收回牌证。
第十二条 年审资料及装订:
最好奶粉㈠年审上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0-15万买什么车好
㈡年审资料的内容:
1.“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表”,统计资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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