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养生知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4.08.06
∙【字 号】温政办〔2004〕156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温政办〔2004〕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八月六日
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小时代 青木时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温州市企业信用制度,规范企业信用征信活动,防范信用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披露、使用、咨询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应当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征集和披露妨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信息。
bin文件怎么打开 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应当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合法利益。
第四条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息披露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不得征集或者披露虚假信息,提供信息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五条 信用中心、提供信息单位和企业信用信息使用人及其工作人员对征集、利用企业
信用信息过程中获得的企业信息,除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外,应当保密,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及工作职责范围利用所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条 市“信用温州”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理、交换和发布管理工作。
市“信用温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整理、交换和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市政府设立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用中心),建立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市信用中心是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发布单位,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整理、存储、日常维护、数据安全等工作,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章 信息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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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信用中心征集企业的下列信用信息:
(一)本市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
(二)本市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三)本市行业组织、公用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在开展服务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四)市政府授权征集的其他企业信用信息。
第九条qq创建 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基本目录为: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名称、住所、经济类别、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情况等;
(二)重大商业信用信息:企业财务、纳税、质量安全、进出口、贷款信用、交易信用等记录;
(三)社会公共信息记录:企业社会保险、市政公用事业缴费、企业劳动用工、薪酬支付、安全生产等记录;
(四)特别记录:企业授信评级获奖记录,有可能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涉及行政处罚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记录等。
市信用办公室应当根据信用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用信息征集的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市信用中心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向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公用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提供信息单位)征集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一条 提供信息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市信用中心提供下列企业信用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
(一)工商部门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基本资料、股东信息、注册商标、变更记录、年检情况及奖惩记录等信息;
(二)税务部门(国税、地税)提供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包括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三)质监部门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执行标准、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质量检查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四)经贸部门提供企业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重大安全生产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奖惩记录等信息;
(五)统计部门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财务经营的宏观汇总资料、企业统计违法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六)环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认证、环境保护的审批与验收、污染排放、环保行政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七)民政部门提供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及奖惩记录等信息;
(八)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企业用工和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劳动保障失信行为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九)建设部门提供有关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发展计划(物价)部门和市招投标中心提供招投标违规记录、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一)信息管理部门提供资质认定、专项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专利纠纷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二)科技部门提供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认定、知识产权保护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三)农业、渔业、林业部门提供农产品和归口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执行质量、安全标准情况,行政许可及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四)外经贸部门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外商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企业对外经济合作资格年审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新垣 sena (十五)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供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批准文号,广告宣传内容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六)文化部门提供有关企业许可及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七)海关部门提供企业分类、重大走私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供企业进出口商品免检、产品出入境许可、国内外信用反馈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九)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提供企业信贷业务、金融资信等级、逃废债务及金融违法记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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