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房地产经纪人进行...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年检年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陈百强好听的歌∙【公布日期】2013.05.16
【字 号】
51劳动节手抄报内容>送东阳马生序翻译【施行日期】2013.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年检年审的公告
  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从2013年6月1日起,对兰州地区已取得兰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的中介企业和已取得兰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经纪人进行年检年审。现公告如下:
  一、兰州市范围内(含三县一区,下同)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兰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的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及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兰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经纪人均须参加2012年度年检。
  二、洛克王国酷拉练级参加年检的中介服务机构及经纪人应于6月30日前申报年检材料,提交相应资质证及资格证。逾期不申报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以及参加年检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中介服务资质证、经纪人资格证的,依法注销其中介服务资质证、经纪人资格证,取消其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资格。
  年检结束后、我局将在有关新闻媒体和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上公布年检结果。
  三、年检地点:
  兰州市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1楼1128房间
  :4607333-8186、8123致富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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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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