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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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号】赣交财务字[2013]10号
【施行日期】2013.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诲女知之乎的意思【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交财务字〔2013〕10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厅信息中心(厅应急指挥中心)、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庆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明电〔2013〕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国庆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免费时限和范围
  2013年国庆节假期的免费时段为10月1日0∶00至10月7日24∶00,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费范围为7座以下(含)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收费站收费车道检查,确保收费设施正常使用,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要求规范专用车道和临时交通标志牌设置,合理引导缴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分道、有序通行。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收费设施的检查,及时调整收费系统,确保国庆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收费网络顺利运行。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服务区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收费站点和服务区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补给充足、环境整洁、服务高效。
  厅信息中心、96122公众出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通过交通信息网、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微博、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出行信息、路况信息、气象信息以及文明出游宣传提示信息,提前告知、合理引导公众安全出行、文明出游。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要加强节假日期间路政巡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交通拥堵疏导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预防预控,防范突发事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借鉴以往节假日
免费通行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重大节假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底线思维,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应急抢通物资和力量储备。救助抢险设施要处于应急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快交通疏导、妥善高效处置。
  四、西方世界的劫难3 答题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24小时开启视频监控,流量监测系统(包括车监器、交调设备、收费系统计数设备)等,按照赣交财审〔2013〕52号文件的报送方式,安排专人及时、准确报送有关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相关信息。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要通过报送系统于10月2日至10月8日期间每日12∶00前填报前一日0∶00至24∶00相关数据,同时严格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辆拥堵和进出收费站车辆过多,造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拥堵且排队超过1公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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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举报垃圾短信
  省交通运输厅:沈国华,136****2943,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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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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