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知识点总结
【1】刑法的渊源
答: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是刑法的渊源。但注意其没有普遍的效力只是在特定的地区适用)
【2】刑法的机能
1、概念:刑法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
2、分类:包括显在的机能潜在的机能
3、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行为规制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保护法益的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人权保障机能(即自由保障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的人权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注意】:本书中认为刑法的机能只有两种即法益保护(推出刑罚目的)与人权保障(推出罪刑法定原则),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只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注意一下刑法第2条)
【3】刑法的性质
1、制定内容的特定性
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4、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
5、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6、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4】刑法的目的
刑法的目的基本上有三个层次:
刑法的整体目的即保护法益。刑法的整体目的与宪法相符合,对宪法目的有服从、体现和保障实现的义务。
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是由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体现的。刑法分则各章的目的,贯穿在该章的全部刑法条文中,对分则各章具体条文的解释与适用必须体现该章的目的。
各个条文的目的,是由条文的具体规定体现出来的(这里的条文主要是指分则性条文)
【注意】:除条文有特别规定或者应为立法缺陷导致具体犯罪存在具体归类错误的以外对各个条文目的的理解不应超出规定该条文的“章”的目的范围。不同层次的目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底层次目的受高层次目的的制约,高层次目的依赖于低层次目的的体现与实现。刑法的目的体系、结构与刑法文字是纲与目的关系。
【5】刑法规范
1、概念: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就是刑法规范。(即罪刑规范)
2、刑法规范与刑法条文具有密切联系。但是规范与条文并非等同。
3、刑法规范首先是裁判规范,即是指示或命令司法工作人员如何裁定、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犯罪如何科处刑法的法律规范。
4、刑法规范也是行为规范。
5、刑法规范的实质是法益保护规范。
【6】刑法解释的方法
1、分类: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2、文理解释的概念: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法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3、论理解释的概念: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4、论理解释的分类: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
【7】刑法的基本原则
1、注册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2、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3、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
4、罪行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传统基础: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现实基础(即现在一般认为):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民主与自由)。
5、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分为“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
感恩节说说6、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的侧面要求: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这是对罪刑法定中“法”的要求。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但并非禁止一切事后法,而是禁止事后重法溯及既往;禁止类推解释,但并非禁止一切类推解释,而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有罪类推;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禁止不定期刑,但并非禁止一切不定期刑,而是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我国刑法分则立法采用的是相对不定期。)
7、罪刑法定原则实质的侧面要求:明确性(即刑法法规的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排斥含混模糊的立法语言与规范)。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8、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入队申请书怎么写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适当改变观念。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司法体制的合理性。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正确定罪量刑。
9、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
10、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平等地保护法益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刑罚。
1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体内容:刑罚与罪质相适应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刑法第5条)
【8】刑法的溯及力
1、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3、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4、【注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刑法第12条的司法解释)
【9】但书
1、含义:重阳节敬老诗句大全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指出本条文的例外或限制。“但书”,是指立法表述中以“但是”、“但”作为转折连词,用以表例外的条件或行为的前提的句法模式。
2、当同一条款前段与后段的意义发生转折时,使用但书。
【10】犯罪的法定分类
1、概念:是指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的分类。
2、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性质,将犯罪分为10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犯罪做如下分类: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11】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关闭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的犯罪构成与减轻的犯罪构成。
【12】犯罪构成要件
1、含义: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2、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含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也称具体的构成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罪名)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是具体犯罪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
确定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要遵循的原则:法定原则、犯罪的法律特征与实质特征相统一原则、违法性与有责性相一致的原则。
确定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还应掌握科学的确定方法是:把握总则规范与分则规范之间的关系;把握分则条文之间的关系;把握刑法条文的统一性,包括刑法条文的体系性与统一条文内部的协调性;把握空白刑法规范中指明的参见法规;把握刑法分则条文的保护法益。
3、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含义: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即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是指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冰箱冬天调到几档最好4、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分类:客观要件(即犯罪客观要件)是表明行为违法性的要件,其内容为违法性(法益侵害性)奠定基础、提供根据,因而也可以称为违法构成要件主观要件(即犯罪主观要件)是表明行为的有责性的要件,其内容为有责性(非难可能性)奠定基础,提供根据,因而也可以称为责任构成要件。
【注】:客观(违法)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 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有责性阻却
事由(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13】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1、概念:犯罪构成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而组成,各个要件也由不同要素所组成;组成要件的要素。就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百度投诉
2、分类: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管的构成要件要素作为违法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作为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14】客观构成要件的概念: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侵害性,而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客观要素。
【15】客观构成要件的特点:客观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客观构成要件的内容是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性的客观要素客观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6】客观构成要件的机能:自由保障机能(即罪行法定主义的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故意规制机能违法性推断机能
【17】行为主体
1、概念:行为主体是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
2、分类:自然人单位
3、自然人
    特殊身份的含义: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