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24
冬天的诗有哪些【字 号】运政办发[2009]23号
县优秀教师事迹材料【施行日期】2009.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市旅游局组织制订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防治旅游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旅游行业特点和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未经旅游及相关部门审批经营的“黑社”,坚决取缔;对违规操作、超范围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行社,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经营条件的旅行社要加强监督。通过这次全市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旅游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杨忠庭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翟光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祁武昌 盐湖区副区长
  袁广春 永济市副市长
  卢志刚 芮城县副县长
  陈竹琴 临猗县副县长
  谢启宽 万荣县县长助理
  杨振龙 新绛县副县长
  费克仁 稷山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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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耿 河津市副市长
  孙中全 闻喜县副县长
  祁彦军 夏县副县长
  XXX萍 绛县副县长
  吴 宣 平陆县副县长
  张 飞 垣曲县副县长
燕云台电视剧  陈新民 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管树岗 盐湖区旅游局局长
  杨宏业 永济市旅游局局长
  张永红 芮城县旅游局局长
  王 峰 临猗县旅游局局长
  苏银锁 万荣县旅游局局长家装120平方全包报价
  王国杰 新绛县旅游局局长
  李旭奎 稷山县旅游局局长
  姚世强 河津市旅游局局长
  崔扬学 闻喜县旅游局局长
  张海平 夏县旅游局局长
  柴广胜 绛县旅游局局长
  张程远 平陆县旅游局局长
  张俊生 垣曲县旅游局局长
艾柱烟熏的功效与作用  焦亚廷 风陵渡旅游局局长
  孙红斌 市旅游局行管科科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县(市、区)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县(市、区)旅游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孙红斌兼任。
  (三)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监管人员及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从各县(市、区)抽调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县(市、区)的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对全市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旅游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旅游行业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是否制订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和省旅游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证照;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经营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经营工作“一岗双责”安全经营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经营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经营重大问题。
  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体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旅游企业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地所有旅游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经营的旅游单位都列入了取缔名单,并实施了取缔;是否将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旅游企业列入了停业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业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旅游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业整顿和正常经营的三类旅游企业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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