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孕妇专用护肤品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5.26
【字 号】惠市委发[2006]16号
【施行日期】2006.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姓张的好名字【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新老师自我介绍
正文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6〕16号 2006年5月26日)
  为科学整合我市旅游资源和相关发展要素,促进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就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怎样可以净化空气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兼顾,硬件建设与内涵挖掘相协调,以构建“百里生态旅游长廊”为核心,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为重点,大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全面整合、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良性竞争与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组团式山水生态城市为依托,以打造“休闲之都”为目标,形成“百里生态旅游长廊”旅游精品体系,即以西湖、两江四岸、“四东”文化、叶挺故居红文化、历史名人风采和商务会展为主题的城市旅游组团;以阳光、沙滩、海浪、海岛观光、渔村文化
瓷砖的十大品牌为主题的滨海度假组团;以南昆山负离子森林浴、白盆珠国家生态风景区、温泉浴、古村落农家旅馆、永记生态园等生态和自然风光为主题的生态休闲组团;以罗浮山道教文化为主题的宗教文化组团;以大亚湾石化区、数码电子为主题的工业旅游组团,把惠州建设成为珠三角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到2010年,建成4A景区6个、3A景区3个,建成五星级酒店达10家、四星级酒店20家;全市旅游接待总量突破20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力争达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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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整合资源,打造旅游精品
  (一)加强旅游发展规划。以打造“百里生态旅游长廊”为契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修编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景区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县(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经市旅游局审核后由县(区)政府审批。有关部门在审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饭店等建设项目时,须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含量。着力开发东江客家文化、东坡文化、东纵文化、东征文化等地方特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加强对特街区和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支持开
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古遗址,大力开发近现代革命遗址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罗浮山道教文化,打造宗教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利用惠州民俗、民间节庆、民间艺术、宗教文化资源优势,挖掘客家山歌、渔歌及戏剧、歌舞等民间文艺资源,丰富旅游内容。
  (三)推出“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充实各类观瞻性、参与性、体验性和经营性内容,组织各具特、形式多样的文化展示和旅游活动,重点策划、包装休闲度假旅游、自驾车旅游、科技和工农业旅游、生态养生之旅、东江夜游、史迹旅游和会展观光旅游等特旅游线路。
  (四)建设一批旅游品牌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旅游大项目:1、罗浮山与中国保利集团合作开发的罗浮山旅游项目;2、惠东巽寮滨海旅游项目;3、广东御景峰国家森林公园;4、平海海滨温泉;5、辣甲岛旅游项目;6、中信汤泉项目;7、富力洲际国际温泉度假酒店;8、南昆山永利生态旅游度假区;9、富士山庄;10、象头山旅游项目;11、两江四岸城市观光旅游项目;12、白鹭湖旅游项目;13、博罗东山公园项目;14、苏东坡故居遗址公园项目;15、白盆珠国家生态风景区项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和各主要景区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旅游区(点)和旅游交通沿线指示牌、通信、银行、医疗卫生、公厕、供水供电、宾馆餐饮、生态环保以及城市公共信息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游客投诉、紧急救援、旅游咨询、散客服务等旅游服务机制。加大力度抓好旅游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政务、旅游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完善惠州旅游网站。
  (二)规范旅游市场管理。认真整顿旅游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打击欺骗、强迫旅客购物和“宰客”等丑恶行为。强化旅游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建立完善旅游业危机管理机制,提高危机管理和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者权益保障体系,保障旅游者权益。
  (三)重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旅游培训体系,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发展旅游教育。加强市旅游学校和旅游局导游管理中心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推进岗位培训,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和培育旅游人才市场,大力引进旅游人才。
  四、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
  (一)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利用外资、民资开发旅游资源和兴办旅游项目。鼓励和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参与景区(点)的经营。对大型旅游建设项目,可采取招股筹资的方式投入;对纳入旅游开发计划,急需大规模维护和修葺,而使用单位没有能力开发的景点,可融资入股合作开发,提高旅游资源开发效率。
  (二)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推进国有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革,重点培育若干个旅游龙头企业。鼓励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品牌许可等形式实现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代理化。积极发展民营旅游企业。完善星级酒店复查制度,抓好三星以下酒店星级评定及四星以上酒店星级初评工作。
  (三)扶持旅游商品开发。设立旅游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机构,加强研制、开发具有高附加值、高需求弹性、有地方特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促进旅游购物。加快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一条街和美食一条街的建设。
  五、强化宣传促销,开拓旅游市场
  (一)搞好旅游宣传促销。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加快全市旅游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宣传和推介惠州旅游,在全社会营造加快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交通公路部门要在通往全市主要景区的公路设立旅游指示牌;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宣传的总体策划、包装和推广,着力提升惠州“生态悠闲旅游节”、“美食嘉年华”、“国际数码节”等重大节庆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树立惠州旅游的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单位参加各种国际性和区域性的旅游博览会、展销会等宣传促销活动。
  (二)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利用周边地区旅游业的整体优势,努力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旅游联合发展体系。加强与港澳珠和穗深莞等周边城市旅游部门、景区以及旅行社合作,依托广州、深圳、香港等地知名旅行社推广旅游产品,开拓旅游市场。以区域交通一体化和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开发为基础,促建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圈。
  (三)开拓国际旅游市场。进一步巩固拓展港澳市场,积极开发亚太国家和地区市场,创造条件拓展欧美等远景市场。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在旅游客源地或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兴办旅游企业,形成国际化招徕、组织、接待体系,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吸引国际品牌进入惠州开展旅游业务,引导惠州旅游企业与国际接轨。同时,要认真开拓省外、港澳台和国外旅游市场,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和休闲需求。
  六、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
  (一)加大对旅游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70万元,主要用作大型旅游项目的引导和旅游扶贫招商等前期费用;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各县(区)政府也要作出相应安排,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旅游人才培训专项经费,由市旅游局导游管理中心用于举办旅游人才培训。上述经费,今后视财力状况适当增加。
  (二)实施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鼓励政策。1、给予旅游项目投资者缴纳市政建设费的优惠。凡实际投资1亿元-3亿元的旅游建设项目,市政建设费按80%收取;实际投资3亿元-5亿元的旅游建设项目,市政建设费按70%收取;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的旅游建设项目,市政建设费按60%收取。实际投资额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2、设立旅游贡献奖励基金。对一次性投入5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对完成年税收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企业、对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对年接待6万人次以上的酒店、对年接待市外游客4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旅游贡献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3、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减轻旅游企业负担,坚决取消各种违规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对有关旅游企业用电
、用水价格的优惠政策,落实和调整旅游企业用电、用水价格;4、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旅游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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