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结算业务 | ||
概 述
第一部分:结算方式
第二部分:结算使用的资金清算系统
第三部分:结算的方式基本规定
第四部分: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一部分:结算方式
第二部分:结算使用的资金清算系统
第三部分:结算的方式基本规定
第四部分: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男士钱包品牌排行 | 第一部分 结算方式 | |
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对公或对私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所提供的服务。
结算业务包括国内与国际结算,其中国内结算主要是“三票一汇”,即支票、本票、汇票与汇款;国际结算包括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方式。
一、国内结算
国内结算是银行应客户要求为其通过现金或支票所引起的货币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结算业务有两种形式,一是现金结算,二是转账结算。国内结算方式主要有传统的“蚊帐 蒙古包三票一汇”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信用卡结算。
(1)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既可由付款人给收款人签发,又可由收款人给付款人签发。汇票用于异地清算。
(2)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由于本票是付款人给收款人签发的,票据签发日即是承兑日,因而本票不需要承兑,本票用于同城清算,但是我国银行基本上不签发银行本票。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出票人的支票账户所在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支票必须由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因而不需要承兑,支票同样用于同城清算。支票结算业务是银行应客户要求为其通过支票所引起的货币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 国内汇款——汇兑业务
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内汇款又称国内汇兑,或称汇兑业务,即银行代理客户把现款汇给异地收款人的业务。
(5)代收代付业务——国内托收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理各项公共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贷款等。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6)信用卡结算
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储蓄、循环信贷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或信用凭证。银行卡分为借记卡和贷记卡。
中国银联是由80多家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和运营广泛、高效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系统,实现高效率的银行卡跨行通用机业务的联合发展、“银联”宝鸡景点是国家确定的国内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标志,凡持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持卡人,均可在任意标有银联标识的自助终端上进行跨行存取支付,均可在任意标有银联标识的POS终端刷卡消费。
二、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有三种形式,一是汇款、二是托收、三是信用证。
1.汇款
汇款是指进出口双方,在签订贸易合同后,卖方径自将货物发给买方,而买方则通过银行将应付款项用汇付方式汇给卖方。
国际汇款对银行来说只发生一笔汇款业务,至于进口商是否汇款或者足额汇款,与银行没有关系,因此汇款业务属于商业信用。
2.汇款业务中涉及的当事人
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其中付款人(进口商)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款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指令;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出口商)解付货款。
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梦见杀人了是什么意思 3.汇款业务流程
图1 汇款业务流程
4.汇款支付方式的特点
(1)风险大
(2)手续简便,费用少
(3)跨国公司之间多使用汇款方式
(二)托收
1.托收定义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
的金融票据或商业票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2.托收业务流程
图2托收业务流程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货运单据),一同交给委托出口地银行,即出口商开户银行,该行就为托收行,由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3.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委托人,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就是为出口商;托收行即接受出口商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
付款人,就是汇票上的付款人,即进口商。在托收的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看进口商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给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4.托收支付方式的特点
(1)比汇款安全
(2)费用略高,手续略多收款
银行的托收手续比汇款手续费略高些,托收要通过银行交单,自然手续比汇款多,但以此来换得比汇款安全的优点,因此手续费稍高些。
(3)依靠商业信用
(三)信用证
1.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个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具体说就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与规定相符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结算业务实际是在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进口商主动请求进口地银行为自己的付款责任做出保证,是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担保。
2.信用证业务流程
图3 信用证业务流程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3.信用证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照进出口可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
按开证行保证性质的不同,分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给同事的新年祝福语 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商业单据,分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按付款期限分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按是否可循环,分循环信用证和不可循环信用证;
按是否保兑分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
4.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
(1)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由于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银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成为第一付款责任人,因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收款是有保障的,同时在国际结算的三种形式中,信用证是最保护出口商利益的结算方式。
(2)独立的文件
虽然信用证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贸易双方要受合同约束,但是信用证一旦开出,在信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各当事人的责任与权利都以信用证为准,信用证是一个与买卖合同分离的独立文件。
(3)只管单据
虽然信用证在国际结算的三种方式中,最保护出口商利益,但是信用证并不是万能的。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是凭相符单据付款,不管事实。尽管这种规则不尽合理,但实际上银行也是不可能去调查事实的,银行只能只管单据。在信用证方式下,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相符单据,开证行要拒付也一定要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理由,因此信用证把买卖合同中的货物交易完全转变为只管单据是否相符的单据交易了。
5.信用证的优缺点
信用证主要有两个优点,一是受益人(出口商)收款有保障;二是资金负担较平衡。信用证同样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产生欺骗;二是手续繁琐、费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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