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水泥外加剂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度假区管理,促进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浙江省内旅游度假区的管理。
第三条: 旅游度假区是指由政府或者其他合法主体依法设立,具有一定大小规模,可提供游憩、度假、娱乐和住宿等服务的地区。旅游度假区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法人资格;
(二)拥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经营管理机构;
(三)有明确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大学什么时候放暑假
(四)拥有良好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并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
(五)能够承担相应的旅游业经营管理和保护、维护、建设等责任;
(六)符合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第五条: 省旅游局是负责本办法的领导部门。
第六条: 旅游度假区设区管理委员会。设区管理委员会分设办公室、旅游开辟管理处、管委会办公室等机构,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其他机构。克服困难的名言
西藏 旅游
六一儿童节的祝福简短第七条: 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应当遵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现代化管理。
第八条: 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省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旅游市场需求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根据其自身特点和情况,选择适合的经营模式。建设、运营和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经营管理主体的职责,为游客提供质优价廉、安全、舒适的旅游服务。
第十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注重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安保、消防、急救等专业队伍,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救援服务。
第十二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加强对游客消费行为的监督与管理,防止不合理低价竞争、捆绑销售、欺诈行为等,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旅游度假区应当积极支持旅游研究和旅游人材培养,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由省旅游局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下;情节较轻的,由省旅游局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所涉及附件如下:
1. 旅游度假区设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责(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 旅游度假区管理规定
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旅游资源保护:指对旅游景点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保护,加强景区管理、加强环保等措施,保障旅游资源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2.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指在保护旅游资源和满足游客需求的前提下,为旅游业提供持续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 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指调整旅游业各分支产业的比例结构,促进旅游业的协调发展。
4. 旅游市场需求:指消费者在旅游市场上的需求,是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1. 艰难: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投资,投资来源不足。
梦见蛇好吗
解决办法:加强与各级政府及企业合作,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预,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
2. 艰难:旅游度假区存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导致经营压力大。
解决办法: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服务品质,加强市场开辟,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旅游业竞争力。
3. 艰难:旅游度假区存在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旅游形象和吸引力。
解决办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设施投资,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和管理。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