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调控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抢抓企业发展历史性机遇~实现公司规模效益双赢~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对员工实行岗位管理~建立以能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计酬、动态管理~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第三条 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务实~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以效益定分配~以岗位责任和劳动贡献定收入~合理拉开工资差距~适度保持工资增长幅度。
第四条 实行本岗位工资制后~原岗位-技能工资不再执行~员工原岗位—技能工资表单存入员工档案。
第二章 工资结构
第五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和岗位工资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而设立的固定工资单元~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2、工龄补贴:是体现员工积累劳动贡献和新老员工历史贡献差异的工资报酬。从员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按每工作一年递增20元的标准累计~按月发放.员工的工龄补贴从每年的一月起增加。
3、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技能要求、责任大小、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以及单位的经营情况~参照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对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计发的薪酬.
高考报考专业首次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按《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序列表》,附表2,中对应的岗位核定为同级“C档”.
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额、施工难度和管理模式~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分为I、II、III三类.原则上项目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下的属III类项目~1。01—5亿元的属II类项目~5亿元以上的属I类项目。工程项目的具体类别~在项目上场前由公司研究确定。
生命的名言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项目总会计师~党工委副书记,的岗位工资~按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上浮10%执行,I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按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下浮10%执行.
项目设工区的~工区负责人岗位工资档别为上限~工区所属其他职能部室负责人的岗位工资档别~由项目部与工区负责人共同酌定。
公司将根据北京市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适时调整岗位工资。
执行责任预算、完成既定经济指标的单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计提承包兑现奖。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第六条 具有一定专业职务资历,职业技能资格,人员且在施工一线工作期间享受施工现场补贴~其标准为:正高级职称700元/月~高级职称500元/月~中级职称300元/月~助理级职称
200元/月~员级职称100元/月。
高级技师现场补贴400元/月~技师现场补贴300元/月~高级工现场补贴200元/月~中级工现场补贴100元/月~初级工现场补贴50元/月.
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高原地区施工津贴。新疆、内蒙古高寒风沙区工作的~按50元/天〃人的标准发给施工津贴,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境内工作的~当年10月至次年3月份施工期间按35元/天〃人的标准发给施工津贴。
第七条 项目部员工工资总额,含五险二金个人承担部分,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关系见附表1。
第三章 岗位工资制的实施
第八条 工资发放的要求
1、在当月十日前~按员工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核发其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工龄补贴和岗位工资。
2、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每月按其工资标准的80%发放~年终完成当年上交款指标
补发其20%的工资,若当年未能完成上交指标~项目竣工末次评估考核时完成了上交指标予以兑现20%工资,若每年度按时足额完成上交指标~则在项目承包合同兑现时~额外增发10%的工资作为奖励.
表达对军人敬意的句子项目其他人员每月工资发放比例由项目部决定。
2022年入梅出梅时间表项目员工的年终效益奖根据项目年度考核结果、员工岗位贡献大小和出勤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计发。
3、机关员工的薪酬档级~每半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一次。其中~优、良、合格、不合格员工的比例分布为5%、10%、80%、5%~员工薪酬档级浮动幅度按《机关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机关员工的年终效益奖~根据公司完成年度各项管理指标、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计发。
4、项目应按时足额上缴职工“五险二金”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工会经费~欠缴费用超过二个月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按其月工资标准的50%发放。擅自提高工资发放比例经
查证属实的~对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处理.
第九条 岗位工资制套改方法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所定岗位直接套改~职业技能类,生产、服务,人员按实际从事工种套改。
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工资随之调整。
第十条 项目部员工工资总额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计划部和财务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年度上交款等情况进行测算~经公司研究后核定项目部员工工资总额。项目部累计发放工资突破年度工资总额的~下月起人员岗位工资按70%发放,年终有效益奖的~已发超过工资总额的工资应从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经租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根据其经营情况和支付能力~在公司不注入资金的前提下~参照本办法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四章 岗位工资核定与假期工资处理
第十二条 对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既可按管理岗位套改岗位工资~也可按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岗位工资~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被聘用,以公司印发的聘用文件为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从被聘用之日起计算任职时间,获得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不予确认~不计算任职时间。此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前已被聘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认定后可连续计算任职时间.
第十四条 助勤人员的工资由借调单位发放。回原单位后~按新安排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档别。
第十五条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在见习期内~临时工资为本科毕业生2450元/月、专科毕业生1950元/月、中专,技,毕业生1650元/月.在试用期 (本单位通常约定为六个月) 内月应发工资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其工资按临时工资标准全额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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