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11.05
∙【字 号】漳建房〔2021〕34号
∙【施行日期】2021.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司食堂管理制度∙【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父亲节的祝福短信漳建房〔2021〕34号竞选文艺委员演讲稿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安全并专款用于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11月底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李友力,:2096731,邮箱:*****************)中秋祝福语句
附件:《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美国探亲签证材料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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