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水稻保险政策调整与试点申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5.07
∙【字 号】湘财金〔2021〕23号 meking
∙【施行日期】2021.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高级女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水稻保险政策调整与试点申报的通知
湘财金〔2021〕23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稻种植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省现有水稻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优化,重点是提高保障水平、降低保险费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2021 年,在全省产粮大县分别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和水稻大灾保险试点,试点县市不重复;在非产粮大县开展水稻种植保险。2022 年起,全省产粮大县将全部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水稻大灾保险试点政策废止。
(一)申报试点地区安排
1.原实施水稻大灾保险试点的产粮大县可自愿申请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若不申请将继续实施水稻大灾保险试点。
2.原未实施水稻大灾保险试点的产粮大县可自愿申请开展水稻大灾保险试点(产粮大县名单见附件 1)。
(二)保额、费率及分担比例调整情况
1.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适度规模经营农户(100 亩以上)保额 1100 元/亩,中小农户保额 900 元/亩;保险费率 4%;保费分别为 44 元/亩、36 元/亩,分担比例为中央 45%、省级 25%、县级 10%、农户 20%。 2.水稻大灾保险:适度规模经营农户(100 亩以上)保额 800元/亩,中小农户保额 500 元/亩;保险费率降至 4%;保费分别为 32 元/亩、20 元/亩,分担比例为中央 47.5%、省级 25%、县级 7.5%、农户 20%。 3.水稻种植保险: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中小农户保额均提高至 500 元/亩;保险费率降至 4%;保费 20 元/亩,分担比例为中央 40%、省级 25%、县级 10%、农户 25%(各险种保额、费率及分担比例详见附件 2)。
二、相关要求
请各产粮大县(市、区)结合财力状况,确定是否参加对应的试点安排。拟申请参加试点
的县(市、区)于 5 月 12 日下班前将申请报告扫描件报送至省财政厅金融处农业保险邮箱***************,未按时上报视同放弃申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统筹确定我省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水稻大灾保险试点地区,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1 年农业保险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金〔2021〕27 号)下达的预算规模,同比例补足执行新政策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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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酷 附件:1、湖南省产粮大县名单
2、2021 年水稻保险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保费分担比例表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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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头冻住了怎么办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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