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公布2019年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9.12.24
室内房门效果图∙【字 号】皖交路〔2019〕131号
成都批发市场∙【施行日期】2019.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电视qq【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办
关于公布2019年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的通知》(皖交运〔2019〕20号)部署,经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评审验收等程序,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决定,命名合肥市巢湖市、阜阳市界首市、马鞍山市当涂县、六安市金寨县、黄山市徽州区、蚌埠市固镇县、宿州市泗县、安庆市怀宁县等8个县(市、区)为2019年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公布。
自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实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表示有学问的成语
于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137号),我省阜阳市临泉县、亳州市利辛县、安庆市岳西县3个县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目前,我省已创建26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其中6个已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希望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县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建立示范县工作长效机制,更加主动服务“三农”工作,为我省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出更大贡献。地方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扶贫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共同加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管理,同时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好和学习借鉴好各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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