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藩属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藩属制度
关于夏天的诗摘要:藩属体制这一课题纵贯中国历史,涉及多学科多领域,有必要进行更深入更细致的分层分类研究。藩属制度属于国家整体范畴,藩属是历代王朝地方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藩属制度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其不同的特点。藩属具有三个组成部分。藩属制度也与睦邻政策有很密切的联系。中国的藩属制度绝不等同殖民制度。中国古代藩属制度下的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有自身的特点。
关键词:中国古代藩属  发展阶段  藩属的组成部分 睦邻政策  殖民制度  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
                          前言
藩属作为藩国和属国的合称,最早见于西汉的文献记载。藩国,《史记》卷106《吴王濞列传》载: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后,汉景帝在诏书中说道:“高皇帝亲表功德,建立诸侯,幽王、悼惠王绝无后,孝文皇帝哀怜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令奉其先王宗庙,为汉藩国。”“藩”字本义为篱笆。《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记载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旨在说明封建亲戚所建立的封国,是作为藩卫周王室的屏障。属国,《史记》卷111《卫将军骠骑列传》
载:霍去病大败匈奴后,汉王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汉书》卷55《卫青霍去病传》颜师古注中解释道:“不改其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号属国。”
(一)中国古代的藩属与藩属制度的五大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的藩属与藩属制度,从西周至明清经历了形成、确立、创新、强化和完备等五个发展阶段。
    1、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形成                                                                         
从历史上看,西汉的藩国与属国是由西周的“封国”与“服国”演变而来的。中国古代藩属与藩属制度的雏形,见于西周的封国、服国与分封制度之中。西周的分封、分封制度以及春秋战国的采邑制度、封君制度,它与两汉以后的藩属、藩属制度在诸多方面有相似的情形。
西周的封国以及“服国”,与两汉以后的藩国、属国有着相同的性质,都属于国家政体的研究范畴。纵观西周封国的性质,它作为周王朝在边陲地区的政权机关,与周王朝在王畿地区的地方行政机关乡、遂,构成了周王朝地方最高政权的两类构成形式。两汉之后,藩属
中药如何申请专利实体作为中央王朝在边陲地区的最高行政机关,与中央王朝在内地的地方最高政权机关郡、州、道、省,是历代封建王朝在地方上的最高一级政权机关的两类不同构成形式。
西周统治集团借鉴商、周二族从北方、西方入主中原,在边陲地区建立封国、分封诸侯的目的是以封国作为藩卫周王室的屏障,即“以藩屏周”、“以亲屏周”两汉以来的历代所推行的藩属制度,都把藩卫中央王室作为预期的目的。从西周到明清的藩属目的一脉相承更体现在,从西周的“以藩屏周”到明、清时代的“为我藩屏”、“控驭抚绥,以固邦翰”。
西周分封、分封制度与藩属、藩属制度的基本内容相比较,周天子以“册命”文书的形式,授予受封诸侯在封地内实施统治的权利。若无册命,就没有分封,封国与分封制度就不能成立。在两汉之后的历朝历代的藩属与藩属制度中,册命仍是藩属与藩属制度中的首要内容。分封制度中的授土、授民以及隶属关系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作为分封与分封制度中的主要内容也见于两汉后历代的藩属与藩属制度中。
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雏形始于西周时期。
2、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确立
秦始皇借鉴分封诸侯导致的此后王权衰微与诸侯纷争的教训,以郡县制治理天下,废除了分封制度。
汉初大封同姓子弟为诸侯王,导致了后来的七国之乱,而恢复在秦朝已被废除的分封制度,分同姓子弟为藩王,却被历代中央王朝的帝王所奉行。
七国之乱后,汉景帝、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削弱诸侯王的权利,同时在制度上规定同姓诸侯王在其封地内“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这一规定也被两汉以后历代帝王所奉行。享受生活中的惊喜
同姓诸侯王从两汉时起,已不再担负藩卫中央防止异族入侵的使命。两汉时起这一使命,主要是由境内边疆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要居民的属国、比郡属国、都护制度和边郡边县制度之下的具有藩属性质的少数民族政权肩负起来,他们成为藩卫中央王朝的藩属实体。在两汉之后的历代中央王朝中,与边疆地区的属国、比郡属国和都护制度、边郡边县制度之下的少数民族政权性质相类似的藩属实体,如羁縻府州、都司卫所、土司、藩部成为了唐、明、清时期藩属的主要形式。
东汉虞诩、北魏杨椿继承了先秦时期的藩属理论,从而提出“羁縻绥抚”为总则的藩属理论,把归属的四夷作为藩卫中央政权的屏障,表明中国古代藩属理论体系在汉魏六朝时期已经初步形成。
以上历史事实表明,中国古代藩属制度在两汉时期已得到确立。
3、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创新
中国封建王朝发展中唐王朝是其中的鼎盛阶段。藩属制度在唐代有了飞跃性的发展,藩属制度得到了创新。有如下特点:
藩属实体之多、其辖镜之广,创历代封建王朝之新高。《新唐书》卷37《地理一》载:“唐之盛时,开元、天宝之际,东至安东,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单于府,盖南北如汉之盛,东不及而西过之。”这段记载,不难看出唐王朝疆域的空前辽阔。《新唐书·地理七》所载八百五十六个羁縻府州,体现了藩属数量之多,藩属疆域之广。
边疆地区的藩属实体与内地的府、州、县采用统一的建制,明确了藩属实体是中央王朝境内地方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也在制度上规定了羁縻府州与内地府州的区别。
在羁縻府州的基础上,设置了六大都护府,以加强中央王朝对边疆藩属地区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了羁縻府州的功能。建立六大都护府,侧面说明唐王朝需要通过都护府来加强对羁縻府州的管理,也体现了朝廷以都护府来增强藩卫中央王室的目的。
《旧唐书》卷38《地理一》,载北庭都护府“管兵二万人,马五千匹,衣赐四十八万匹段。瀚海军,在北庭府城内,管兵万二千人,马匹千二百匹。天山军,在西州城内,管兵五千人,马五百匹。伊吾军,在伊州西北三百里甘露川,管兵三千人,马三百匹。”这表明看唐王朝增强都护府的军事力量,增加在都护府的驻军,为都护府履行捍卫边疆的职责提供保障。
唐王朝实行在边远的羁縻府州,根据实地情况,册封王国国君,允许在其境内自行设置府州县,其成为了境内属国,作为藩卫中央的屏障。如当时的渤海都督府,就是这一例证。
唐高祖、唐太宗提出了“胡越一家”,中华与夷狄“爱之如一”的新的华夷观和开明的。推动了唐代藩属、藩属制度的创新性飞跃发展。唐太宗提出的“中国贵尚礼义,不灭人国。……实不贪其土地,利其人畜”。这一理论的提出,对明、清时期的藩属理论有很大的影响。
4、外地车过户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强化
明代是藩属制度进一步强化的时期,体现在藩属实体军事防御能力增强;中央王朝对藩属实体的控制进一步强化;土司在西南地区的普遍设立与加强对土司及其官员的控制;在西藏地区所实行的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加强了明王朝与西藏的藩属关系;在与属国关系上的厚往薄来、体恤属国臣民利益的政策和实践,实际上加强了中央王朝与属国的宗藩关系,对清王朝与属国的宗藩关系也有积极的影响。
5、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完备
清代进入藩属制度的完备阶段。有一下表征:
清代边疆藩属地区广大。“自松花、黑龙诸江,迤逦而西,绝大漠,亘金山,疆丁零、鲜卑之城,南尽昆仑、析支、渠搜、三危既宅,至于黑水,皆为藩部。”内外蒙古、新疆、西藏以及西南土司地区,都是清朝的藩卫重地,是明代以前所未有的。
六一将发行葫芦兄弟邮票清太宗绥定漠南蒙古后,给蒙古王公封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的爵位,赋予蒙古贵族以特权,又实行满蒙联姻,推行别于八旗制度和州县制度的盟旗制度,
使内蒙古不仅仅成为藩卫清王朝的屏障,且享有特权的蒙古贵族又能够成为平定西北叛乱的重要力量。
在外蒙古、新疆和西藏设立驻防将军、都统和驻藏大臣制度,大大加强了对上述藩属地区的有效统治。特别是伊犁将军和驻藏大臣以及“金瓶掣签”制度的制定,进一步确定了新疆和西藏作为我国境内领土的历史地位,是新疆和西藏成为藩卫清王朝的可靠屏障。
清王朝在西南地区所实行的“改土归流”,取得了明代所未达到的成效,是土官数量大大减少,对剩余的土司也在许多方面加强了限制,加强了西南地区的边防。
清王朝在与属国的宗藩关系上,清朝奉行“厚往薄来”、“抚藩字小”的方针和政策,密切了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不仅仅是藩属国成为藩卫清王朝的屏障,也是清王朝所奉行的睦邻政策在藩属国的一种体现。
理藩院的设置是清代藩属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是前所未有的独创。秦汉至明代,中央政府管理藩属地区的机构,有典客、鸿胪卿负责接待藩属来使的朝贺,由吏部、户部、兵部分管藩属的其他事务,在中央政府并没有统一管理藩属诸事务的机构。理藩院的设置,使得有了统一管理藩属事务的机构。
什么是一带一路概念
战争后,西方列强侵略中国,首先从中国的藩属国下手,清代藩属制度衰落。
(二)藩属三个组成部分及其作用
历代统一王朝的“藩属”是一个总体上的概念。实际上它是由三类不同的实体所组成的,有共性也有个性,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也很不相同。
西周的藩属只有两个组成部分,即境内的“封国”与的“服国”。其中,诸侯国是藩属的主体部分。
两汉以后的藩属,已由同姓诸侯王的藩国、境内边疆地区享有民族自治的少数民族政权、属国三个部分所组成。这种三类藩属实体并存的格局,从汉代至清代一直无有变化,只是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名称有所不同,与王朝的隶属关系有递进式的加强而已。
自西汉平定吴楚之乱到清末的二千余年间,历代统一王朝藩属的主要实体,一直是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封建时代所说的藩属,主要指这类藩属实体而言。历史表明,藩属制度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保持与发扬少数民族文化特、促进中华民族形成和藩卫中央王朝等诸多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历代同姓诸侯王的藩国,吴楚七国之后已不再像西周与西汉初年那样是藩属的主体部分,其历史作用大多是消极的,往往与封建皇帝的主观愿望相反,有时甚至导致国家的分裂与衰亡。
秦汉以来的大封同姓藩国,目的是为了防止“异姓”篡位,而不是为了防止“异族”入侵。然而,由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君主专制政体已取代分封制君主政体,这就决定了同姓藩王的势力一旦膨胀,难免会成为地方上的分裂势力。
    (三)藩属制度与睦邻政策
睦邻政策是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的预期目的与固有属性,古代藩属理论是中国封建王朝奉行睦邻政策的理论基石。藩属制度是隶属关系在制度上的确立。睦邻政策是藩属制度的理论指导。
汉代以来的属国,中央王朝对他们的册封和政策上的诸多优惠举措,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异族的入侵,以属国为藩卫中央王朝的屏障。在近代史上,当西方列强入侵、瓜分中国时,他们首先侵占与清朝为邻的属国缅甸、越南、朝鲜,切断并废除这些属国与清朝的隶
属关系,清朝为此曾与西方列强进行一系列抗争。这一切从反面说明,藩卫中央王朝亦是清政府册封属国并奉行睦邻政策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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