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银合作创新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7.13
∙【字 号】黄政办发〔2016〕46号
∙【施行日期】2016.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银合作创新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金融支持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武银〔2016〕46号)精神,结合黄冈实际,现就创新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重点和范围
(一)信贷品种。扶贫小额信贷是政银合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10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抵押、免担保、全贴息”的信用贷款。
专心学习的成语 (二)支持对象。一是有贷款意愿、有创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带
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并有明确帮带机制、帮扶协议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以下简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种养业、加工业、旅游业、运输业、商贸(电商)业、光伏及其他新型产业、修理及其他服务业、购置农机具以及有收益的项目投资。
二、明确信贷标准和目标
(一)贷款额度。对贫困户授信额度一般为10万元以内(含),合作银行可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其创业项目规模、预期收益及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额度。对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额度根据其产业规模、带动贫困户数和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但一般不少于带动贫困户每户10万元的总和。
(二)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合作银行应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资金周转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创业致富项目到期贷款应及时转贷。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四)目标要求。争取1年内实现对所有符合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全覆盖。合作贷款规模由各地按覆盖所有产业扶贫人口及其创业项目确定。
三、完善保证措施和办法
(一)设立扶贫基金。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整合各类资金,设立扶贫专项基金。以基金为扶贫小额信贷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基金规模要覆盖产业扶贫的贫困户均等获得该贷款的所有风险、贴息和保费。原则上,2016年底前,各贫困县扶贫基金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非贫困县要达到3000万元以上。要随着贷款和保费增长不断做大基金规模,保持动态匹配。
(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各地在扶贫基金设立中,可以其中部分基金作为信贷风险补偿金,各合作银行要按不低于风险补偿金规模1:7的比例放大投放信贷,“政银合作”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分摊办法、分摊比例参照市政府政银合作贷款风险分摊办法,由各地同合作银行协商确定。“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分摊办法、分摊比例依照《湖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费率不得高于2.0%。贷款本息逾期时,合作银行应报县级政府及其扶贫、财政部门备案;逾期达90天应启动补偿程序。
(三)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贷款利息和保费从各地扶贫基金中列支、予以补贴。
贴息标准:对贫困户贷款贴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补贴;对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按同等贴息标准及带动贫困户每户可享受10万元贴息贷款规模计算。
贴息办法: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银行开立贷款结算账户(卡),贴息资金由合作银行代为申报、县级人行核实、县级扶贫部门核定、县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按季直达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算账户(卡)。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明确委托贷款银行管理贴息资金,用于付息,没有付息的,不得支取挪用。贴息资金划作偿还利息时,贷款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及扶贫、财政部门。
保费补贴标准及补贴办法:采取“政银保合作”方式推行扶贫小额信贷的县市,其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各地统一投保,并按2.0%的费率全额补贴保费。补贴资金按笔或批次由合作保险机构代为申报、县级扶贫部门核定、县级财政部门审定后直达保险机构。
各地扶贫部门核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时,应对其带动贫困户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达到帮扶协议要求的给予补贴。
(四)发挥保险功能。各地在扶贫小额信贷中可推行信贷保证保险,分散融资风险。同时要积极开展种养业、旅游业、运输业、加工业、新型产业、商贸及其他服务业等扶贫产业专项保险,减少扶贫产业灾害损失。2016年底前,各地要定制启动2—3个扶贫产业专项保险,逐步实现所有扶贫产业专项保险全覆盖。要对扶贫产业专项保险给予保费补贴,补贴办法参照上述办法由各地同保险机构商定。
四、优化信贷流程和服务
(一)申请贷款。由贫困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效证件、项目资料及贷款信用证等,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哄三声组词
(二)受理和调查。合作银行接到借款申请后,应及时核查其信用档案信息,并向乡镇和村级组织核查致富项目、向县级扶贫部门协商贷款事宜。
(三)审批和放贷。合作银行根据核查、协商情况,要按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向县级扶贫部门报备。鼓励合作银行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利率优惠”的便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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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息还贷。到期本金由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银行。贷款贴息按照上述贴息办法办理。
(五)跟踪服务。各地村级组织、金融扶贫工作站或村级风险控制小组要在贫困户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核查、贷后生产经营和本息偿还过程中,予以全程帮扶指导,跟踪服务。
五、强化保障政策和机制
(一)实施分类监管政策。各级金融及其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金融扶贫开发一系列政策,对扶贫信贷要单设扶贫信贷内部机构、单列扶贫信贷资源规模、单设金融扶贫服务产品、单独考评扶贫信贷绩效,并按“四单”要求实行差异化监管指导。
人民银行要对参与扶贫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准备金调控政策,保证地方法人机构扶贫信贷能放尽放;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利率在政策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下调一个百分点,做到能贷全贷;加大扶贫贷款再贴现力度,能再贴尽贴,缓解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困难。
银监部门要对贫困县市及参与扶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实行差异化、单独监管考核,制定具
体考核评价办法,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大力开展贫困县市信贷缺口收敛攻坚专项行动,提高扶贫信贷投放规模及节奏。
(二)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落实扶贫开发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扶贫信贷成本。
(三)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各地政府及部门、各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都要建立扶贫信贷、扶贫保险、风险分摊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扶贫不良贷款和损失分摊宽容度。
(四)健全资源定向配置机制。各地政府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资金)加大对合作银行和保险机构专项资源配置,建立资源配置与扶贫贷款投放挂钩的互利共赢机制。巴沙鱼怎么做好吃
六、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市级指导、县级实施”的总体原则,市级成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联席会议由市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人行、黄冈银监分局、保险协会以及部分市级银行和保险机构组成,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指导、推进与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政
关于宪法的知识府及其部门、各金融机构负责小额信贷具体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互相协作,形成工作对接机制。
(二)落实信贷主体。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是扶贫小额信贷的主力军,要设立专门机构、专班人员,专项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工作。同时鼓励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各地政府可按竞争性方式选取1—2家或多家银行机构、保险机构作为扶贫信贷及保险主办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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