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23
什么时候情人节【字 号】吕政发〔2016〕11号
【施行日期】2016.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政发〔201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吕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修复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优先治理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和保护水环境良好的区域,集中力量推进文峪河、三川河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影响人民众生活质量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进“控
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等四大任务,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汾河流域文峪河、磁窑河、岚河水质明显改善,沿黄主要支流劣Ⅴ类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严重影响人民众生活质量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得到扭转,优化后的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控制极差比例,确保省考核目标实现。全市水环境管理、执法、监测、预警及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
  本方案中共设置地表水考核断面24个,其中国家考核断面10个,省考核断面7个,市考断
面7个。
  到2020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达到8个以上,占考核断面总数33%以上,其中国家考核与省考核断面达到7个以上,占国家考核与省考核断面总数41%以上;劣于V类的断面控制到8个以内,占考核断面总数35%以下,其中国家考核与省考核断面降到4个以内,占国家考核与省考核断面总数25%以下。吕梁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图1)
  到2030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全市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市所有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四)年度目标。
猪肉丸子  为保障水质改善总体目标实现,将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目标见表1、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劣于Ⅴ类的比例目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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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分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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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水质达到或优
于Ⅲ类的
考核断面数量
6
6
7
7
8
占全市所有考核断面总数的比例
25.00%
25.00%
29.17%
29.17%
33.33%
 
表2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劣于Ⅴ类的断面分年度目标
年度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水质劣于Ⅴ类的考核断面数量
13
12
1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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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占全市所有考核断面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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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7%
50.00%
45.83%
41.67%
33.33%
  (五)控制单元。
  按照“精细管理、逐一落实”的原则,以控制断面为基点,以汇水区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划,建立“关键控制节点—控制河段—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划分我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并筛选出优先控制单元。其中,将污染历史长、污染负荷重、治理难度大的控制单元作为治理改善型优先控制单元;将生态功能重要、现状水质良好的单元作为良好保护型优先控制单元。优先控制单元作为我市水污染防治和保护的重点,其余的划分为一般控制单元。
  全市共划分16个控制单元,共筛选出13个优先控制单元。其中,11个治理改善型优先控制单元,分布在文峪河下游、磁窑河、岚河、三川河、南川河、蔚汾河、双池河、屈产河等8个流域,承担强化污染物综合减排和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的主要任务;2个良好保护优先控制单元,分布在文峪河上游、北川河上游流域,承担着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保障水环境安全的主要任务;3个一般性控制单元,分布在岚漪河流域、湫水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临县)3个流域,承担着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水生态保护的任务。(具体见附件3~附件5,附图2)
  二、主要任务
  围绕四类水体环境质量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树立“治污为本,管水为先,安全为要,生态为基”理念,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四大任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各县(市、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且污染严重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排污工业企业的日常排查和监管,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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