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房改房的增量改革模式——以房改房回购为视角
高等院校房改房的增量改革模式
——以房改房回购为视角
唐照汪志诚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985高校,在大力建设中国特、“双一流”高校的背景下,同样面临着教职工住房
春节的由来简介供需不平衡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已有政策,积极回购已售公有住房,武汉大学集思广益,多措并举,在广泛征求教职工
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2017年制定出台了《武汉大学已售房改房回购实施细则》,对已售公有住房回购做了有
益探索和尝试。
关键词房改房回购增量改革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F293.31文献标识码:A
1武汉大学已售公房管理现状及问题
房改初期,学校教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主要为了解决居住问题,没有人把已购公房当作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没有人去关注房屋的产权变更事宜。但随着时间推移,大批已购公房另作他用,加大了校园内人员流动和安全隐患,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在学校本来住房供需缺口较大的情况下,更加难以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以达到更好的服务教师、教学的目的。此外,城市房价飚涨,房屋的财富价值越来越明显,也使得教职工日益关注已购公房上市的情况。已购公房私下流转,衍生了校园文化构建、校园安全、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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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大学对已售公有住房回购的尝试
元旦免过路费吗为了缓解学校引进人才住房需求和教职工日益关注已购公房上市的情况,武汉大学积极探索高校公有住房回购的有益做法,2017年印发《武汉大学已售房改房回购实施细则》,对已售公有住房回购做了初浅有益探索和尝试。
2.1遵循公平原则,集思广益制订回购办法
一是调研兄弟高校,学习先进经验,起草回购办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摸清高校回购公有住房
的现状和其他同行的经验做法,是武汉大学开展回购工作的必要前提。专职负责人员曾多次前往数所高校调研、采访、记录,为起草武汉大学回购已售公房的具体办法汲取有益经验。
二是召开职能部门专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各方意见,修订办法。在回购办法起草的过程之中,我校多次召开职能部门专题会,分析研究利弊得失;同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多方面听取共建共享者的心声,多次修订回购办法,从而使其贴近本土化、彰显人性化、突出民主化。
三是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回购办法。经过广大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同心协力,新的回购办法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领导的全面把控和综合考量,回购已售公有住房的办法最终落地,成为学校执行回购政策的行动指导。
2.2关于回购已售公有住房的范围
回购已售公有住房范围,涉及住房的性质、质量、权利关系等。《回购办法》规定:回购的范围是指售房人在学校出售公有住房时,按照房屋的成本价格购买的住房。售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回购范围:回购房屋已抵押、封存或房屋产权属性不清的;房改房出售给学校后该家庭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以上表明,原来标准价购买的部分产权住房不能回购;存在住房财产权属关系不清、有着法律限制的情形、存在住房售后困难风险的,这类房屋不在回购范围。回购的房屋有着质量限制,《回购办法》规定,回购后的住房,纳入学校周转住房统一管理,用于引进人才使用。这就表明,符合用于
引进人才使用条件的周转住房才能回购,反之亦然。
2.3关于已售公有住房的回购价格
周杰伦黑毛衣歌词《回购办法》规定,售房人将房屋出售给学校,双方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成交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学校与售房人通过抽签或协商共同确定,评估费用由售房人和学校各负担50%。根据湖北省和武汉市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相关规定,房屋上市出售时,售房人交纳有关税费后,收益归个人所有。
2.4关于已售公有住房的回购程序
售房人需要将房改房出售给学校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售房人向学校递交售房信息,领取并填写《省房改直管单位房改房交易、抵押登记申请表》。售房人去世的,还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同意书;(2)学校对拟回购的房屋进行初步查证,确认该房在回购范围内且符合学校需要可以回购,这其中包括专班初审、后勤保障部会审、学校领导签批;(3)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出售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4)售房人与学校签订《住房回购合同书》;(5)学校向政府住房管理部门递交回购房屋有关材料,申请批复;(6)政府住房管理部门批复后,售房人积极配合学校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7)房屋产权转移后,学校通知售房人办理退房验收手续;(8)学校向售房人支付购房款,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合同为准。
2.5回购已售公有住房必须解决的问题
(1)资金保障。回购的前提之一就是保证有资金支持,缺少这一环,回购就无从谈起。武汉大学用于回购房改房的资金,目前有三块:一是房改时的售房资金;二是学校周转房租金;三是人才引进住房资金。在执行过程中财(下转第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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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q币充值中心—科教导刊(电子版)·2019年第26期/9月(中)—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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