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3年公有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
【标  题】关于印发2003年公有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单位】
【内容分类】公有住房出售
【颁布日期】2003-7-9
【实施日期】2008-07-16T12:56:00Z
【失效日期】
【文  号】津房委 [2003] 2 号
惊弓之鸟说课稿
关于印发2003年公有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月子中心怎么样
降准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公有住房出售,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经市住房委员会审议并报市领导同意,2003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折扣政策、调剂系数和计价公式不做调整。为促进公房出售,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出售公有住房与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相结合,对租住本单位自管产住房且尚未达到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实行以住房补贴抵顶购房款的做法。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出售价格
1.2003度,市内六区和东丽、北辰区范围内的砖混二等和钢混二等单元式多层楼房,30年(含30年)房龄以下的住房成本价每建筑平方米1150元(一级地段)。其他结构等级住房仍按2001年出售价格执行。
房龄超过30年的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按每建筑平方米1100元执行。其他结构等级住房仍按2000年出售价格执行。
2.出售公有住房最低限价。最低限价每建筑平方米不得低于210元(一级地段),每降一级地段,每建筑平方米减10元。
3.塘沽、汉沽、大港、津南、西青、武清、宝坻区和各县的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由区、县住房委员会提出意见,报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按住房坐落地区的售房价格执行。
二、折扣政策
60秒极速入睡法
1.成新折扣。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工龄折扣。年工龄折扣额为每建筑平方米4元。折扣工龄按双职工1992年1月1日之前合计工龄计算。工龄折扣年限计算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3.一次付清房款折扣。折扣率10%。
三、调剂系数和计价公式
2003年出售公有住房面积的计算方法、住房调剂系数、计价公式,按市房改领导小组《关于2000年公有住房出售政策的通知》(津房改[2000]4号)执行。
春天的好词好句四、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将单位实行出售公有现住房与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相结合的政策
1、经市房委办批准,有条件的单位对租住本单位自管产住房且尚未达到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可实行以住房补贴抵顶购房款的做法。
2、住房补贴抵顶购房款比例由单位确定,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售前维修基金、售后主体结构维修基金不得以住房补贴抵顶。
3、职工住房补贴高于抵顶购房款额度的部分,可由单位继续实行住房货币分配解决;应交购房款高于住房补贴部分,由购房人补足。
4、单位可利用回收公房出售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五、加大补办产权证工作力度,促进公有住房出售。
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单位,应按照市政府关于解决房屋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精神,到市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补登手续,向现住户出售。
六、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出售公有住房与住房货币分配相结合操作程序
二○○三年七月九日
出售公有现住房与住房货币分配相结合操作程序
为加大出售公有住房力度,对有自管产住房的企业单位,可结合实施住房货币分配,采取住房补贴抵顶房改购房款的办法。现将操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单位制定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实施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并建立职工住房档案。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上级主管区(县)、局批准后,报市房委办备案。
二、单位办理出售公有住房手续
单位按出售公有住房程序,到区、县房委办办理售房手续。取得售房许可证后,填写售房清册、《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报区、县房地产评估机构核定售房款。
三、单位提出职工住房补贴抵顶公房出售收入申请
实施单位凭《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天津市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审批表》和《出售住房许可证》,向市房委办提出书面申请。
四、单位测算职工住房补贴抵顶额
经市房委办批准后,单位根据《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和《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测定职工住房补贴额,计算职工住房补贴抵顶公房出售收入后的应交购房款(公房售后维修基金不能用住房补贴抵顶),填写《职工住房补贴抵顶公房出售收入审核表》(简称《抵顶审核表》)和《职工住房补贴抵顶公房出售收入审核明细表》(简称《抵顶明细表》),报区、县房委办审核抵顶额度。
五、单位向职工收取购房款
单位根据区(县)房委办审核同意《抵顶审核表》的个人应交购房款额向职工收取购房款,按收取的购房款给职工开具购房款收据(收据中注明住房补贴抵顶金额)。单位持市房委办“同意办理抵顶批复”和《抵顶明细表》将职工交纳的购房款存入建行专户。
六、单位办理产权转移
单位持“同意办理抵顶批复”、《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抵顶审核表》等相关手续,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部门办理住房产权转移手续。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住房货币分配与公房出售相结合是深化企业房改,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新途径,政策性强,涉及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认识,周密组织,精心测算,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内部监督,对违反房改政策,弄虚作假,损害职工利益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
3、各区、县房委办要积极深入企事业单位加强政策指导,主动服务,抓好试点工作。试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研究解决。
饥饿站台评价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