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的女性形象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的女性形象
  妇女从遥远的他方,从常规,从“没有”中回来了,从还住有巫婆的荒野回来了,从文化的潜层和彼岸回来了,从男人拼命使她们忘却的诅咒它去见阎王的孩提时代回来了。——[法]埃莱娜.西苏
  近年来,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世界文坛带来一股旋风,使人们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文学的历史、现状及未来。本专题以批评古典文学、尤其是男性作家的作品中对女性的刻画为主要内容,以揭示文学作品中女性居从属地位的历史、社会和文化根源为主要目的。
 
  一、封建时代的女性
  1、汉魏六朝至唐代的女性——“先时而婚,任情而动”
  汉魏六朝至唐代,女性的生活环境比较宽松。
  葛洪《抱朴子外篇.疾谬》,有一段文字专“疾”西晋妇女交游之“谬”:“今俗妇女,休其蚕织
怎样练习打字速度之业,废其玄沈之务。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从诣,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已于行。多将侍从,炜晔盈路,婢使吏卒,错杂如市,寻道亵谑,可憎可恶。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市,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特相高尚,习非成俗”。
  那个时代的妇女已经不愿执守蚕织玄沈、中馈酒食一类的妇业,更不愿终其一身幽居深处,密潜户庭。她们常常结伴而行,举火而游,佛市是她们游戏周流之所,山峦和泽畔是她们怀春羡鱼之处。她们不仅敢在各种公开的场合抛头露面,而且大胆地与男士交际,其亲密甚至到了“促膝之狭坐,交杯觞于咫尺”的程度,无怪乎正统而古板的抱朴之士要骂她们“背理叛教”了。若在游玩途中遇见像潘安仁这样的美男子,她们还敢“连手萦绕,投之以果”,友好而亲热地与之戏耍。关于长江的诗歌
  婚姻方面,寡妇改适亦不遭人非议,魏曹丕娶了袁绍次子袁熙甄氏为妻,还立为皇后。唐高宗娶了太宗的妃子武则天为妻,亦立为皇后。玄宗夺了儿媳杨玉环做了自己的妃子,还封为贵妃。
  2、理学钳固下的宋元至明清时代的女性——恪守妇道,抑情静志
  (1)贞节观念浓厚——“臣不事二主,女不事二夫”。
  随着理学的盛行,宋代贞节观念极为浓厚,婚姻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不能为自己选择对象。如果女子不从母命,自由恋爱,一旦发生情事,则视为丑闻,父母深感羞辱,千方百计加以掩饰。如才女朱淑真反抗封建包办婚姻,自己爱上了一位意中人,并写了许多情诗,但终究顶不住封建礼教的高压,忧郁而死。父母立即焚诗焚尸,以灭“不贞”之迹。
  (2)刑法不平等。
  《宋刑统》:
  “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
  “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死者斩。媵及妾犯者,各加一等”。而“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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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二、政治斗争的工具——《三国演义》中的女性
  貂禅:
台式电脑怎么用wifi  中国古代文学中有所谓“四大美女”的约定俗成,但是如果综合考察一下,就发现,《三国》的貂禅在四大美女中,最缺乏个性,最少光彩。
  《三国演义》中说,貂禅是汉献帝时司徒王允的侍婢,幼年丧父,随母亲到王府服役。母死后被王允收为义女。她不但天资国,且天性聪慧,精史通经,明事理。其时王允不满董卓专权,就利用貂禅的美离间董卓与他的义子吕布的关系。王允先将貂禅许配董卓,再暗许骁勇善战的吕布,令貂禅将他们两人弄得神魂颠倒,勾心斗角,最后竟使吕布手刃董卓,娶貂禅为妾。
  貂禅跟西施一样是美人计实施者,但一点儿没有《浣纱记》所表现的西施爱国与爱情不可兼得的苦闷,没有“飞梦绕浣纱溪口”、“归心一似钱塘水”柔肠寸断的动人描写。她跟王昭君一样,和自己并不爱的人去生活,但却没有显露先侍董卓后随吕布的复杂内心,就象王昭
君是塞外和亲还是留宫廷等汉王的反复斗争,还有出塞的悲切,以及嫁父子两代异族之主心情的苦楚。曹操杀了吕布后,“操将吕布妻小并貂禅载回徐州”,一句话,就结束了貂禅的文学生命。显而易见,《三国》作者并不想把貂禅当作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写,而仅是当作政治斗争的筹码,离间董卓、吕布的使命一完成,就得赶快退出舞台。
  《三国演义》里,还有两则美人计。一则是孔明用“美人计”激周瑜,说曹操早就对“二乔”心怀不轨,周瑜若将“二乔”送给曹操,即可退曹兵。周瑜大怒,于是吴蜀联合抗曹。另一则便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美人计。吴国声称将孙权的妹妹孙仁嫁于刘备为妻,暗中想加害刘备,以抑制西蜀。但弄巧成拙,被刘备占了大便宜。
  “在这部作品中,女人们都心甘情愿以身体为钓饵,引男子上钩,且明白秀可餐,只要貌美便行,舍此无他。这是从男性心理观察、揣度女性的必然结果,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叙事策略”。
 
  三、红颜祸水——《水浒传》中的女性
  马瑞芳提出,〈〈水浒传〉〉作者下力气写了三类女性:一是以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为代表的的青年女性;二是以阎婆、王婆为代表的恶俗的市井老妇;三是以母大虫、母夜叉为代表的狰狞的巾帼女性。在此,本讲座重点讲解第一类。
  《水浒传》里,很多女性都是作者预先设定的陪衬符码,“她们的存在旨在烘托男主人公的‘真正的男子汉’的形象,即所谓使男人成其为男人的作用,而不在于表现她们自身的解放和个性意识的形成”。婆惜即是其一。因此,在传统的“阳物批评”中,婆惜连同金莲、巧云被简化成了一个类概念:淫妇。随着时代的进步,妇女地位也逐步得到提高,因之,学界从人性的角度重新阐释经典中的女性形象便成为一种必然。
  《水浒传》中,最具个性的女性当属婆惜,她的死,有别于金莲、巧云,是以鄙视对抗鄙视的有尊严的死,本文以宋江为背景对婆惜的言行予以层层剖析,以期发现婆惜身上所体现出的女性主义因子。               
  《水浒传》成书之前,婆惜的死大致有着两种版本:首先是《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亲眼目睹婆惜与一个叫吴伟的男子暧昧的场面一怒之下结果了淫妇,她死于情杀;再就是高文秀的杂剧《黑旋风双献功》,其间婆惜是被“带酒”(醉酒)的宋江误杀。婆惜的死,
于人们看来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此乃宋江所为,那么,婆惜因何而死就关乎“孝义黑三郎”的人品和名节了。如果《水浒传》作者采用“情杀”这一情节,别的尚且不论,很明确的一点,就是要和扬雄杀巧云的场景相犯。同时,也不能显示出梁山头领与一般好汉的区别。至于误杀婆惜,说明宋江没有酒品,如此之有杀人倾向的莽汉与英雄形象相距甚远,《水浒传》作者弃之不用,也不算意外之举。《水浒传》中的婆惜,缘何而死?
  《水浒传》作者为婆惜之死精心设计了三部曲:
  1、不安身守命。
三八节祝福语简短  《水浒》第二十回如此写到:
    王婆听了这话,次日来见宋江,备细说了这件事。宋江初时不肯,怎当这婆子撮合山的嘴撺掇,宋江依允了。就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火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
  从上述情节中,我们可以捕获到如下信息:首先,婆惜既是母亲为报宋江周济之恩而送给宋江的礼物,又是母亲用以获取钱财的工具。“从女性主义理论而言,女人作为一种商品,
在传统上被男性中心社会视为一种使用价值功能,并以一种交换价值流动在男性联盟之间。”当然,就婆惜而言,其母也成了“男性联盟”成员,或者说,出嫁后的女人一步一步被男权所异化乃至归其麾下。其次,婆惜是宋江在外包养的小妾。程颐云:“娣之卑下,虽贤,何所能为?不过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远也。”在程颐看来,娣媵与妾即使再怎样贤能、柔顺,不过是跛子,是会说话的充当生育的工具,是走不了远路的。“跛子”一词,是对诸如婆惜类女性(媵妾)的蔑视比喻,在男权社会中,她们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无条件地消解自己的人格,心甘情愿地供夫君玩弄蹂躏。
  但是,婆惜却不认命。在别人都把光环套在义薄云天的宋押司头上时,她却移情于常随宋江之后的张文远。“这张文远却是宋江的同房押司”,“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调丝,无有不会”。在作者的笔下,一个是“酒娼妓”,一个是“酒之徒”,张文远既没有宋江的名望,“他有些不如你处”,也缺乏宋江的财势,但婆惜在他身上领略到了两情相悦的鱼水之欢。“婆惜自从和那小张三两个搭上,并无半点情分在这宋江身上”。这就是不愿意做“跛子”的婆惜,她要挺起腰杆踏寻自己的天然而起的情感之归宿。但是,“文化不许女人承认和满足她们对成长和实现自己作为人的潜能的基本需要,即她们的性角所不能规定的需要。”
  在该小说中,还有一位与婆惜命运相似的女子,即金翠莲,她与婆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金氏被鲁达救后与父流亡到代州雁门县为赵员外收作外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金翠莲以为这就是天堂,从她对鲁提辖“若非恩人垂救,怎能够有今日” 的感激之词中我们可以透视出她对赵员外的感恩戴德及死心塌地。如果婆惜像金氏一样易于满足,安心做宋江的外室,我想,在她母亲的经营之下,被珠翠点缀、绫罗包裹的日子或许会永久下去。
  因之,追求封建文化所不许的女性的性需要是婆惜踏向毁灭的第一步。
  2、公然挑衅夫权。     
  婆惜渐近死地的第二步是威胁强迫宋江写休书,且公开承认她与张文远的关系。
  通过王婆,婆惜的领属权被母亲转给了宋江,这使她只能和张文远偷偷来往。但是,她并未曾像金莲一样走极端之路谋害宋江,也没有如巧云乐此不疲地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她只是故意地疏远怠慢宋江,希望宋江能休掉自己,因为《宋刑统》规定:“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而宋江采取了拖延政策,始终未能如她所愿:“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后来,她抓住了
宋江的把柄(晁盖的信)主动出击,迫使宋江同意写休书。“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婆惜这种具有女性意识觉醒征候的行为不啻是对夫权的最大亵渎,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夫为妻之天”,“夫有去妻之理”,而“妻无去夫之义”,更何况地位低妻一等的妾。婆惜深谙个中曲道,她想以晁盖之信为自己加砝码。但是,她选错了对象,宋江是仁义的君子,地位卑下的婆惜冒犯宋江这样的伟丈夫,是自寻死路。更何况,要宋江亲口承认她与的关系,“妻嫁人,夫主婚”,即使宋江不难堪,而《水浒》作者也会替宋江打抱不平。或者说,婆惜的言行伤害了包括《水浒》作者在内的男人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妻妾本为男人的私有财产,是不容他人觊觎的。男子可以忍受胯下之辱(这是男人之间强弱之争的正常结果),但决不能容许妻妾榻上有他人之鼾。因此,虽然宋江答应休之,可《水浒》作者乃至当时的男人们是不会同意的。婆惜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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