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汇总
(含填表说明、各类地名通名解释)
东营市第二次全国地名补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编辑说明
为东营市地名补查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和地名补查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优势,专门组织人员,按照《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中的属性信息和相关信息的要求,结合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实践经验,率先在全省编辑完成了12大类全部95种地名普查登记表,对每种表格中的所有栏目均进行了详细的填表说明,并对涉及到的地名通名进行了名词解释,特别是对一些应涉及而未涉及到的地名信息进行了适当补充和完善。如:风景区,增加“游客最大承载量、景区游览面积、周边地区客流疏散能力”等地名信息。
同时,也为全省兄弟市提供参考,推动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创新发展。
如有不明问题,由东营市地名补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作山,139****5125
表1:河流
表2:河源
表3:河谷
表4:河滩
表5:河湾
表6:河口
表7:三角洲
表8:湖泊
表9:陆地岛屿
表10:瀑布
表11:泉
表12:水系-其他
表13:平原、盆地
表14:丘陵山地
表15:山口、关隘
怎么淘宝表16:山谷、谷地
表17:山坡
表18:山峰
表19:山
表20:山体
表21:湿地
表22:森林
表23:洞穴
表24:天生桥
表25:行政区域
表26:众自治组织
表27:矿区
表28:农、林、牧、渔区
表29:工业区、开发区
表30:边贸区、口岸
表31:地片、区片
表32:居民点
表33:锚地
表34:水运港口
表35:船闸、升船机站
表36:渡口
表37:公路内勤工作总结范文
表38:长途汽车站
表39:收费站
表40:铁路
表41:火车站
表42:道口
表43:航空港
表44:管道
表45:管站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表46:道路、街巷
表47:有轨交通线路
表48:公共交通车站
表49:停车场
表50:桥梁
表51:隧道
表52:道班
表53:检查站
表54:环岛、路口
表55: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
表56:灯塔、导航台
表57:交通运输设施-其他
表58:索道、扶梯
表59:井
表60:池塘、海塘
表61:水库
表62:蓄洪区、泻洪区
表63:灌区
表64:灌溉渠
表65:排水沟
表66:渡槽
表67:泵站
表68:涵洞
表69:堤堰
表70:运河
表71:发电站
表72:输变电站
表73:通信
表74:人物、事件纪念地
表75:宗教纪念地
表76:公园、风景区
表77:自然保护区
表78:房屋
表79:亭台碑塔
表80:广场、体育场
表81:城堡、墙
表82:建筑物-其他
表83:党政机关
表84:民间组织
表85:事业单位
表86:企业
表87:军事单位、军事区
表88:人文地理实体-其他
表89:海洋
表90:海湾
表91:海峡
表92:岛屿
表93:礁、岛
表94:海岸
表95:岬角、半岛
表96:地名标志登记表
附件:地名普查登记表——填表单位
表1:河流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编制单位:(公章) 编号:
地名代码 | 不填写 | 类别名称 | 河流 | ||||||||
标准地名 | 汉 字 | ||||||||||
民族文字 | 不填写 | 语 种 | 不填写 | 连锁加盟美容院||||||||
罗马字母拼写 | 不填写 | ||||||||||
使用时间 | |||||||||||
简 称 | 别 名 | 曾 用 名 | |||||||||
地理位置 | 东 经(自) | 不填写 | 东 经(至) | 不填写 | |||||||
北 纬(自) | 不填写 | 北 纬(至) | 不填写 | ||||||||
原图名称 | 不填写 | 比 例 尺 | 1:5万 | 图号(年版) | 不填写 | ||||||
所在(跨)行政区 | |||||||||||
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请示格式 | ||||||||||
地理实体概况 | 地理方位 | ||||||||||
长度(千米) | 流域面积 (平方千米) | ||||||||||
起点 | 止点 | ||||||||||
主要支流 | 河流级别 | ||||||||||
河流类别 | |||||||||||
汛期 | 主要水文站 | ||||||||||
径流量 (立方米/秒) | 河流方向 | ||||||||||
河道平均宽度(米) | 河道平均深度(米) | ||||||||||
水深(米) | 通航能力 | ||||||||||
航运设施 | |||||||||||
泛的拼音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
水产品情况 | |||||||||||
水质状况 | |||||||||||
揭示河流的历史文脉情况 | |||||||||||
特文化内涵信息 | |||||||||||
其他信息 | |||||||||||
资料来源 | |||||||||||
多媒体信息 | |||||||||||
备 注 | |||||||||||
制表人 | 审核人 | 制表时间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河流,是陆地表面上经常或间歇有水流动的线形天然水道。河流在我国的称谓很多,较大的称江、河、川、水,较小的称溪、涧、沟、曲等。藏语称藏布,蒙古语称郭勒。
1、标准地名(汉字):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汉语)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如:黄河、淄河。
2、使用时间:按照地名的实际使用状况分为“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可选择填写。
3、简称:是指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凡地名简称不通用、来源不详或不能确认的则不填写。
4、别名:是指某一地理实体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如亦名、旧名、雅名等。
5、曾用名:曾经使用过的名称,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有选择地填写,用字要固定,以不超过3个为宜。
6、所在(跨)行政区: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所位于(跨)的行政区,填写乡级(含)以上行政区名称,无须在其前面加冠其上一级政区名称。
对于完全坐落于一个县级政区内但涉及两个(含)以上乡镇街道的地理实体,其所在(跨)行政区逐个填写所跨的乡镇街道。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县级政区的地理实体,其所在(跨)行政区仅填写本县内所跨的乡、镇、街道。“所在(跨)行政区”中的“行政区”最低一级为“乡、镇、街道”。
7、地名的来历、含义:包括标准名称及其别名、曾用名、简称等名称的含义,包括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命名理据(文化内涵)等。一个地名的来历、含义有多种说法的,要依照诸说并存的原则记述;来历、含义不明,实在无法考证的,依照存疑待考原则,据实填写。所有地名的该项要素内容不能为空。
8、历史沿革:指该地名的历史演变情况,尽可能详细说明。河流、公路等线状地名包括何时命名更名、隶属关系调整、起止点变化和走向调整情况等。山、河、湖等自然地理实体的历史沿革酌情填写,但不能为空。地名的历史沿革要追根溯源,详细考证,具备准确的来源出处。
9、地理实体概况:是指概述该地理实体除名称以外的相关属性信息(陈述式)。填写内容主要是地名相关信息所列项目要素,其基本要求是:一是填写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二是与规范的项目要素框架相符;三是与掌握的现势信息资料相符。
10、地理方位:是指地理实体在乡级(含)以上行政区的概略方向,较大面状地名、较长线状地名、重要点状地名以县(或县城)为参照物,其他地名以乡镇(或县城、乡镇政府驻地)为参照物,并适当增加距离。如:××河位于××县××方向,流经××乡、××镇。××河位于××县××部,横贯县境南北,流经××乡、××镇。
县域四周可用方向,中间用部位,亦可以均用部位。部位包括东部、东南部、南部、西南部、西部、西北部、北部、东北部、中部等,也可以适当增加“中”、“偏”字,如中北部、中部偏西等;方向包括正东方向、东南方向、正南方向、西南方向、正西方向、西北方向、
正北方向、东北方向等,也可以增加“偏”字,如正东偏南等。
11、长度(千米)、流域面积(平方千米)、径流量(立方米/秒)、河道平均宽度(米)、河道平均深度(米)、水深(米):填写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相关数据,径流量指正常年的径流量,可保留两位小数。对过境河流,在“备注”栏中,增加整条河流的长度、流域面积。
12、起点、止点:填写发源地、入海口或并流地名称,过境河流则填写流入地和流出地名称。
13、主要支流、主要水文站:填写本县(市、区)范围内的主要支流名称、主要水文站名称。没有的则不填写。
14、河流级别:河流的等级分为“大型、中型、小型”3种,是按照保护面积大小来划分的,可选择填写。大型河流保护面积大于30万亩;中型河流保护面积在1~30万亩之间;小型河流保护面积小于1万亩。河流的保护面积是保证河流正常流动的土地面积,比流域面积略小。
15、河流类别:选择“内流河/外流河,地上河/地下河,常年河/季节河”填写。
16、汛期:是指江河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或冰雪融化,引起定时性的水位上涨时期。表述方法如:淮河6~9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黄河7~10月为汛期,7~8月是主汛期;海河7~8月为汛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主汛期。
17、河流方向:是指河流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走向,选择“东-西、南-北、东北-西南、西北-东南、弧形”填写。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