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告未请求的费用法院能否主动纳入审理范围
对原告未请求的费用法院能否主动纳入审理范围
作者:秦志松 赵锐
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4年第08
        案名: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
2023年春节几月几号星期几        主题:对原告未请求的费用法院能否主动纳入审理范围
        [基本案情]
        200837日,C宝贝计划 马修英斗犬F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对患有心脏病的李某实施了射频消融手术,术后李某病情未明显好转。同年42日,中心医院将李某送到新桥医院继续住院7天,花费4505.5元。后李某又返回中心医院继续,至出院时李某还有33087.64元医疗费尚未结清。同年422麻花制作配方日,中心医院与李某达成协议:中心医院补助李某人民币20000元,并支付李某第二次鉴定费用10000元,在今后卫生主管部门调解或法院裁决后再结算。2008812日,李某以自己遭受人身损害为由将中心医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心医院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547357.12元。在李某的诉讼请求中,并没有涉及医
疗费用的部分。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中心医院在李某的整个医疗处置过程中有过错,其过错与李某的损害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法院于20081118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中心医院赔偿李某人身损害赔偿损失116863.6元,其余损失175294.4元由李某自己承担。中心医院不服一审判决,向C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上诉。C市第三中级法院经审理,于许昌什么时候解封200929日作出终审民事判决,该判决认为:中心医院为李某垫付的两笔医疗费用,确系李某本次行为中发生的,故不管李某请求与否,本案均应将此款纳入李某损失总金额中一并进行计算。遂判决:(一)撤销CF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二)李某的物质损害赔偿金296664.5元,由中心医院赔偿给李某118665.8元(已付57594.14,实际还应支付61071.66元),其余177998.7余罪为什么下架了元由李某自己承担;(三)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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