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寻衅滋事案(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李岩寻衅滋事案(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000 
【处罚日期】2022.06.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宁波市 
【处罚对象】李岩 
认知科学与技术【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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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李岩寻衅滋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被处罚对象
李岩
处罚结果
浸拼音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4月17日17时30分许,在浙江慈溪滨海****区**路**市场门口,违法行为人李岩无故与正在工作的市场管理人员虞**发生争执,并用右手击打虞**头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岩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慈溪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
处罚决定日期
泰拉石巨剑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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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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