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寻衅滋事案(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000
【处罚日期】2022.06.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宁波市
【处罚对象】李岩
认知科学与技术【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3:36
处罚名称 | 李岩寻衅滋事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慈公(龙)行罚决字[2022]03707号 |
被处罚对象 | 李岩 |
处罚结果 | 浸拼音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4月17日17时30分许,在浙江慈溪滨海****区**路**市场门口,违法行为人李岩无故与正在工作的市场管理人员虞**发生争执,并用右手击打虞**头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岩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慈溪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泰拉石巨剑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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