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5.12.24
∙【字 号】鲁人社发[2015]67号
∙【施行日期】201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5〕6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4日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番茄是水果还是蔬菜
第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采取适合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根据工作需要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可相互转岗竞聘相应岗位。
第七条 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空缺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第二章 竞聘范围
第八条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的;
开国大典 观后感 (二)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的;
(三)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一)确定涉密岗位人选;
扬州螺丝结顶和无灯巷 (二)确定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人选;
(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四)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的;
(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六)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七)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竞聘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
第十三条 工勤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
工技术等级考核。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可越一级竞聘。越级竞聘必须从严掌握,不得在聘期内连续越级竞聘。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竞聘两类岗位。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管理岗位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九条 竞聘上岗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数字含义
元旦放假通知怎么写 第二十条 竞聘上岗应结合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同行评议、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价、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确定。怎么赚钱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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