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实施细则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施行细那么〔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深化施行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人才企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21〕36号〕,现就施行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工程的目的任务是:从2021 年到2021年,面向海内外遴选400名左右带技术、带工程、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形成400个左右的创业团队,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人才企业。
第三条本工程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效劳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领域。根据我省产业开展需要适时调整支持产业领域。
第四条本工程申报主体为: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各类园区。
上海科技馆一日游第五条本工程由省人才工作指导小组统一指导,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详细组织施行。
第六条对入选的领军人才由省政府确定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4年。
第二章工作分工
第七条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包括:部署申报、制定评审规那么、审定人选、监视检查等工作。
朝代第八条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统一指导、分工合作、共享资源、共同管理的原那么负责详细施行,包括:受理申报、组织评审、实地考察、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省人才工作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中,经费拨付、绩效评估工作主要由省科技厅负责;生活待遇落实和日常效劳工作主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第九条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保障、监管,参与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十条各设区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综合协调本市创业人才工程申报和人才管理工作;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哪款suv性价比高第十一条领军人才所在各类园区是人才管理和效劳的主体,负责人才引进培养、组织申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管理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由省委组织部确定第三方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第三章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可以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开展,具有较好的开展潜力并可以进展产业化消费。
〔二〕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历,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
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才能。
〔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第十四条创业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9月上映电影
〔一〕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效劳〕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明晰的商业形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二〕拥有目的一致、构造合理、合作严密的创业团队。
〔三〕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假设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一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第十五条优先条件。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根底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列入支持范围:
权利的游戏大结局〔一〕创业人才已经拥有至少一项与创业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创造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的。
〔二〕创业人才已经获得市、县〔市、区〕及园区人才工程支持的。
〔三〕创业人才与我省外乡企业嫁接合作的。
〔四〕创业企业已经获得社会性资金支持的,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
第十六条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不得申报本工程。国家“千人方案〞、“万人方案〞专家和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曾被取消称号的,不得申报。
霜狼坐骑第四章遴选程序
第十七条部署申报。根据省人才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遴选通知。各类园区与创业人才充分接洽,择优确定人选,签订意向协议后,按属地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中,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才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其余通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组织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人才工程的可行性等进展形式要件审查。
第十九条评审遴选。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定评审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选进展会评。评审采取人选现场辩论的方式进展,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第二十条实地考察。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对初步人选进展实地考察。考察专家组由创业投资、财务、企业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一条综合论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对评审遴选和实地考察通过人选进展综合论证。
第二十二条组织公示。省委组织部对通过综合论证的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单位进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研究审定。省委组织部将通过公示的人选名单报省人才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审定。
第二十四条签订合同。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园区与人选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工作目的,并承诺给予配套政策效劳。工作合同报省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签订工作合同或者工作合同审核未通过的,暂不提交省政府发文公布。
第二十五条发文公布。报省政府发文公布人选名单。
第二十六条对从海外、省外引进,能对全省产业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领军人才及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根本程序为:
〔一〕各类园区与人才充分接洽,签订意向协议,人才在园区注册成立企业,设区的市党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人才及企业进展研究确认后,提出引进申请,报省委组织部。
〔二〕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园区、人才及企业进展现场考察论证。
〔三〕省委组织部组织公示。
〔四〕经省人才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签订工作合同,报省政府发文公布。
第五章支持保障
第二十七条资助经费。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