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火警通报
发现火灾时,首先要把火灾的信息传给消防控制中心、酒店值班的负责人、消防救援部门和需要疏散的旅客;
立即召集义务消防员到着火楼层扑救。
1、一旦着火,火灾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传到本层服务员和消防控制中心。
2、本层服务员和消防中心值班员立即到现场确认是否成灾。
3、确认起火便通知单位值班负责人、消防救援部门,召集各部员工到场。
4、单位值班负责人到场后,决定需要疏散并组织到场员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5、根据单位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向需要疏散旅客发出通报。
第二条 疏散抢救
火灾发生后,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是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着火层以上的人员。
1、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负责引导客人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的旅客撤离险境,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着火层内需要抢救出来,接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客人,并稳定客人情绪。
刘昊然陈坤2、疏散次序。先从着火房间及着火层以上的各层开始疏散,再疏散着火层以下各层。疏散时青壮年通过安全楼梯疏散,行动不便的人员则护送他们从消防电梯疏散;并对火层以下的客人做好安抚工作,并劝其不要随处乱跑。
3、指导自救。指导自救分别由服务员带领或通过楼内通信设备指导的方式进行。
(1)组织服务员鼓励或带领旅客沿着消防楼梯冲过烟雾下楼;对不能从预定的消防楼梯疏散时,由服务员带领旅客登上天台上风口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抢喷射掩护;
(2)对于被困在着火层的人员,应通过广播器、室内电话等通话工具,鼓励被困人员增强自救信心,引导启发他们就地取材选择如下自救方法:
螃蟹怎么洗(3)使用床单、窗帘、台布等连接起来做救生绳,把一头固紧,沿布绳降落到下一层;
(4)封闭门窗,堵孔洞防止烟雾窜入房间,用水泼在门窗上降温,留在房间等待营救。
大中国 歌词4、注意安全。
(1)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哨岗向疏散人员指明方向,防止疏散人员误入走道,并劝导疏散人员有秩序地疏散,及时消除路障,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2)使用消防电梯疏散人员时要有专人操作,约定好联络信号,以便电梯出故障时采取营救措施。
(3)组织灭火时要观察客房火势发展蔓延过程,一般情况下是先从下向上,遇阻向水平发展,再从门窗竖井孔洞等开口部位向上下左右蔓延,因此组织灭火首先要堵住火势向外蔓延,把火势控制在着火房间内予以扑灭。
5、组织灭火
(1)启动消防水泵,满足着火层以上各层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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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和上下层的房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4)用水流灭火时,要正确操纵水射水,一般应先窗后内,先上后下,从窗户的房顶部之字形摆动喷射,向后移动到角落处,把房顶和开口部位的火势扑灭后,再射向起火部位。
第三条 防烟排烟
在扑救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时,为了降低烟气毒性,防止烟气扩散,采取防烟、排烟措施是保证人员安全加快灭火进程的必要时措施,具体措施有:
1、启动送风排烟设备,对疏散楼梯间、前室保持正压送风排烟。
2、启开疏散楼梯的自然通风窗。
3、把客用电梯全部降至首层锁好,并禁止使用。
4、使用温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地面的防烟方法。
第四条 注意防爆
一是防止易燃物体受热而产生的爆炸,二是防止产生轰燃。因此在扑炎时,要注意做到:
1、把处于或可能受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清理出楼外。
红棍2、对受火势威胁的石油产品贮罐用水喷洒,使之冷却。
3、扑救客房火灾时要坚持正确射流的方法,防止轰燃的发生。
第五条 现场救护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应组织单位医务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护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对联的八大禁忌第六条 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必须对大楼内外采取安全警卫措施。安全警戒部位,包括在大楼外围、大楼首层出入口、着火层等分别设置警戒和警卫人员,其任务是:
1、大楼外围:清除故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好大楼外围的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迅速到达火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2、大楼首层出入口: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看管好从着火楼层疏散下来的物件,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指导消防队进入着火层。
3、着火层下一层:不准客人进入或再登上着火楼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或乘机制造混乱,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指导疏散人流向下层有秩序地撤离。
第七条 通讯联络
保持大楼内着火层与消防控制中心、前后方的通信联络,使预定的灭火疏散应急方案顺利实施。
1、楼内的电话、楼层服务台的电话要设专人值班及时对话。
2、值班经理与消防中心、着火层以上各层、供水供电部门保持联系,有条件时最好设置无线电通信网。
3、设立通信人员,负责口语通信联络,担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各部位位置和各部的负责人。
第八条 后勤保障
1、保证灭火器材。
2、保证水电供应不间断。
3、积极协助救援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供应。
第九条 以上事项必须在着火后5-7分钟内完成。
第十条附则
本办法的拟定或修改由全体部负责,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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