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6
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设立
马蓉出轨照片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创立大会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
  1.召集和主持
  ①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銤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召开。
  3.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知名化妆学校
  ①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各股东。
  ②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③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委托书应该怎么写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②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示: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5.股东大会的决议
  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提示: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妇联4彩蛋  解释:累积投票制仅用于选举董事、监事,其他选举不适用。
  7.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陈十四传奇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提示: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提示: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股东大会,但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5.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提议。
  提示: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完全相同,注意二者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的区别。
  6.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7.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提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9.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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