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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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3.09.22
∙【文 号】税总函[2013]551号
∙【施行日期】2013.09.22
∙资源整合【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电脑前面插孔没声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税总函〔2013〕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其中,税收业务类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高考祝福短信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
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同等条件下,曾经担任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优先录取。
2.税收业务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经济等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neither是什么意思
3.税收信息化管理类:选拔对象为从事相关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税务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二年级数学下册期中考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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