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欣缅怀革命先烈的作文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太原03003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
摘要: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面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我国财政收入;同时,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所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也就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基于以上认识分析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背景,以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为出发点,探讨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提出了如何合理规避,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纳税筹划;发展背景;避税;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089(2010)01-0027-03
市场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如何才能获得最大收益是要考虑的问题了。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而目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少,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因此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一、文献综述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其编著的《个人投资和纳税筹划》中说道:“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税务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认为最好的避税方法是利用一切竟可能利用的优惠政策来降低应纳税额①。
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其主要观点是利用税收效率理论,降低纳税成本,从而减轻应纳税额。
本科一批二批是什么意思张颖,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他主编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一书中结合财务、税务和法律的多重角度,详细告诉了大家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所得、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方面的具体纳税筹划方法。他向大家传递了寻求公平税负,寻求税负最小化,是纳税人普遍的需求,也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如何在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同时又不增加纳税负担,是个人纳税筹划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著名实战派税收筹划专家张美中,以“愚蠢者去偷税,聪明者去避税,智慧者去做纳税筹划”的著名论调,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有独到的见解,他将纳税筹划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合理避税、合法节税、税负转嫁、规避税负风险。张美中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在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合理筹
划,不该缴的一分钱不缴。而且纳税筹划要做到非违法性、事前性、全局性。他给大家提供了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通过避税、节税、税负转嫁等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②。
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统一定义。各种对纳税筹划的描述性定义都略有侧重点,但基本的含义都至少包括: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进行纳税筹划最终目的就是将税务在合法化的前提下降至最低。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以及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意味着纳税筹划从理论向实践发展过程中理论自身被发展被充实的过程。
二、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背景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我国纳税筹划的早期发展阶段为个人所得税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当时我国实行低工资制,虽设立了税种,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随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又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
例》。上述三个税收法规的发布实施,对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的问题。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为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奠定了经济基础。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将逐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自1994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保持了很高的增幅,这充分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潜力巨大,目前已具备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的经济基础。
第三阶段,我国已基本具备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化征管的条件。
好的税制要有好的征管去保证。在我国,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比重,关键之一就是要有强有力的税收征管。从现阶段看,我国发展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外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一是纳税意识的提高,公民对税收的心理承受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国积累了丰富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经验,稳步推行的税收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为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征管提供了基本的条件,税收
作者简介:高欣,职称:助教。
征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我国实行的居民身份终身号码制和实施的存款实名制,为科学地掌握纳
税人收入来源,防止税收流失,提高征管效率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有效纳税筹划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有效纳税筹划要求筹划者要考虑到交易各方的利益、显性税收和隐形税收以及税收成本和非税收成本。认为企业可视为由投资人、所有人、经理、贷款人和政府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如果考虑税收因素,那么政府作为税法的代表则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契约各方均追求自身效应的最大化。
有效纳税筹划理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各个利益方提供了理论依据,使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利用有效纳税筹划理论来追求自身效应的最大化。
(二)组织行为学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组织行为学理论认为,组织内部行为不是随机的,它受个体、体以及结构因素等影响,要提高组织运作的有效性,必须研讨个体、体与结构对行为的影响。对于纳税人而言,所负担的“税”和“费”是有区别的。首先从形式上看,税收支出与获得的利益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而费则与获得的利益具有直接的联系;其次,税收的纳税对象即所有纳税人,其“支出”和“受益”没有直接的对应性;最后,税收是政府的集中性财政收入,一般不因为特定用途
而征收,而费一般具有特定用途。因此,纳税人总是希望可以争取多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目的,这必然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组织行为学理论中有关“税”和“费”的理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规避“费”还是规避“税”提供了理论依据,让纳税人更好的认识到如何合理的规避费用。
(三)税收效应理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基于税收的角度,税收效应是指由于征税对象的税率或征税额的变化而导致纳税主体收入水平变化,进而引起纳税主体经济行为的改变或对征税对象的要求量发生变化。从经济学的角度税收效应理论说明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它为纳税筹划提供的理论依据是:纳税主体的纳税经济行为和政府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两者为各自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
税收效应理论则是从个人和国家的角度来说明国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影响,让纳税人更好的利用国家税收政策来合理避税。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的评述。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主要有: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增加税收减免额、分拆所得、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
六一说说朋友圈简短
1、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税法中有一些免税收入的规定,纳税人即使取得了这类收入也不用缴纳所得税。个人在进行金融投资,个人财产增值,取得实物收入时,应当考虑这些免税的因素。
此方法利用了税法中一些免税收入的规定,对收入所产生的纳税义务进行了合理的规避,但此方法使得资金变现能力下降,其需要资金时,得以财产作抵押进行信贷融资。
2、增加税收减免额。各国税法中都有一些允许纳税人税前扣除的条款,个人应当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多扣除一些费用,缩小税基,减少纳税义务。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时,如果纳税人多扣除一些费用,缩小了税基,其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和实际税负就可能下降。
此方法利用各国税法中一些允许纳税人税前扣除的条款,对由于费用增高而导致的纳税义务进行合理的规避,但此方法局限性强,不是所有费用都可以税前列支。
3、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我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分类所得税,有的收入项目按月或按年计算应纳税额,但多数收入项目是按次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取得一次收入,就可扣除一次费用(股息、红利、利息、偶然所得除外),然后计算出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在收入额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是纳税人多次取得的收入,其可扣除的费用金额就会加大,相应地,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也会减少。
此方法利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分类所得税的特点,将收入多次分拆,扩大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额。此方法要求将收入分拆,可有些收入不易分拆,故适用性受限制。
4、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延迟纳税可以使个人在不减少纳税总量的情况下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因为按照贴现的原理,延迟缴纳的税款现值一定小于当期缴纳的等额税款。税款越晚缴纳,其经济成本就越低。
lastchristmas此方法利用的是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但货币时间价值在金额很少的时候其表现不是很明显,故此方法适用于大额的应纳税额。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的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的合理规避可以分别从方法、区间、政策来进行规避。
1、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
第一,将个人收入均匀发放以降低适用税率。将个人收入均匀发放,使用低税率纳税,是对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数不均衡时的纳税筹划。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着提高。因此某个月份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比重就越大。若某个纳税义务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纳税义务人而言,同等收入情况下其纳税的金额就大得多。
第二,将个人应获得的收益转化为对企业的再投资。个人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向企业进行投资,所获利息、股息和分红等收益按规定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国家规定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收益不再课征所得税。若想使自己的投资所得不被征税,可以把自己的投资所得留存到企业账上,作为对企业的再投资。而企业则可以把这笔投资以债券或配股的形式记入个人的名下。这样,既避免了被课征个人所得税,又保障了个人收入及财产的完整与增值。当然,上述做法必须以个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为前提,同时对企业制度也有比较高的要求。
第三,转换个人收入方式。单纯增加工资薪金能增加个人的
的竞争环境、监管要求、技术环境和内部的人员素质、
科技水平的深刻制约。这些也决定了持续改进是可行的,而大幅度深层变革是不现实的。
笔者在遵义市商业银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的咨询项目中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都是打着“流程银行”的旗号,宣传着“业务流程再造”
的概念,但实际操作中并没有那么多深层的变革,也没有首先从流程分析入手,更多的是由战略和现有资源决定组织架构,结合目标组织结构对现有流程进行规范、优化和描述。在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甚至因此遭到了客户的抵制,客户方的风险管理部经理质疑我们为何做业务流程再造却没有从流程描述和分析入手———在我们提交项目成果以后,一位来自北京某银行的所谓
九横六竖是什么字“流程银行专家”告诉他做“流程银行”必需先画出所有业务的流程图,然后进行调整、优化,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流程银行”这一新兴名词应该根据当今现实情况重新认识。我对“流程银行”的理解是:根据银行战略和资源确定组织架构;引入流程控制的概念,规范、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制度化,确保每项业务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银行自身实力,改进核心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最大程度的以IT 手段支持和巩固“流程银行”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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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00页)收入,满足其消费的需求,但工资、
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转换个人收入方式,照样可以达到其消费的需求,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如企业提供员工住宿条件、提供差旅津贴、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等等。这样企业承担的成本总额不变,职工纯收入也没有下降。
2、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区间来进行合理规避。合理分配奖金数额选择最佳区间。合理分配全年一次性奖金与普通奖金的数额,能够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在不考虑工资收入的情况下,具
体方法:一是预测出职工个人全年奖金总额;二是在奖金总额中先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额;最后,在奖金总额中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后的余额,在12个月平均后作为职工月度奖,则职工奖金纳税最少。
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从政策的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合理规避。
第一,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这一税率偏高。45%的税率在现实中极少运用,同时还会增强纳税人偷漏税的动机。建议应重新设计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应实行以
“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第二,让员工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性福利。有些单位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提取政府部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使原本可以扣除的收入项目不能得到扣除,由此使职工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和个人分别将其中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缴纳社会保障性款项或转为发放免税补贴,不仅符合国家社会保障要求,还可以减少所缴纳的税款,使职工个人利益得到保障。
第三,利用国家税法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一些减税、
免税政策及额外的扣除标准。是否能有效地利用这些政策,直接关系到个人缴纳税收的多少。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发展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个人所得税未来的发展趋势是:
1、税收法制不断完善。随着个人取得收入渠道的增加,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增加财
政收入中的作用会明显加强,这就要求不断完善税收法制,使征税有法可依,税法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例如,费用扣除标准将进一步规范,法定扣除办法会保留,但会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状况和当地物价水平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并根据条件变化适时调整。同时,对个人的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的征税标准将有一定的差别,在充实费用扣除内容和规范标准的条件下,税收优惠待遇将逐步减少。
租车回家过年2、税制模式将发生变化。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对纳税人所取得的各类所得,按来源不同,分别征收。不利于按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收税款,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税负不公平、不合理。为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个人所得税将由分类所得税制调整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对各种劳务收入将实行分类预扣、综合课征,适用累进税率,年终多退少补的办法;对资本收入仍实行分类课征,适合比例税率。
3、从调节为主,转为调节收入与组织收入并行。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以调节为主的税种。随着经济的
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组织收入的作用将明显加强,个人所得税将成为调节收入和组织收入相结合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将不断增大,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将日益提高,作用不断加强。
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性,避税利用法律漏洞,促进税法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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