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
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加强对项目部所属车辆和管理人员自备车辆的管理,整合项目部车辆资源,提高办公效率,减少经费开支,使项目部车辆管理有据可依。
1.2 范围及定义   
  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项目部所属车辆和管理人员自备享受项目部交通补贴的车辆的管理。
享受项目部交通补贴的私家车是指行驶证为管理人员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管理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的车辆。
办公用车是指项目部所有为项目部运营服务的车辆,分为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自驾车辆和管理人员私车公用三种类型。
管理人员私车公用是指享受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私家车用于项目部办公事务,项目部鼓励管理人员私车公用,并在分配待遇中支付相应的交通补贴。
2职责与权限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部机动车辆管理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及其指派项目车辆调度人员实施以下职责: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所属车辆的调度、管理等事宜,监督检查项目部范围内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所属车辆的年度检验和有关证件的办理,财务部负责办理项目部所属车辆的保险。
项目负责人负责考核管理人员自备车的出勤情况,在工资中支付相应的交通补贴以及其他事项。
3具体内容
3.1 项目部车辆调度管理
3.1.1申请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一并提交给项目车辆调度人员,项目负责人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用车申请进行安排。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立即派车的,应及时汇报情况、说明原由,对符合规定的用车申请进行安排,用车完毕后应补填《用车申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确认。
3.1.2项目部车辆优先用于项目部重要接待、重大会议,支持项目部生产用车、涉及现金存取业务用车以及各部门日常对公业务用车,按照“轻重缓急”、“先到先得”、“先远后近”原则进行协调;
3.1.3 拥有私家车享有项目部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qq头像制作急切网,要外出办理项目部相关业务时,应使用个人自备车;如因涉及项目部重要接待、现金存取等重要性、安全性业务按照制度须由项目部安排车辆,《用车申请单》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
3.1.4 原则上非工作时间不派车,如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使用车辆,必须在工作时间内提前4个小时申请,并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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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为提高行车安全,杜绝疲劳驾驶,对单程超过200 公里的用车申请,项目负责人和车辆调度人员协调两名驾驶员一起出车或选择其他交通工具。
3.1.6 各部门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调度安排。
3.2管理人员私车公用管理   
3.2.1项目部鼓励管理人员购买私家车,项目部对有私家车的管理人员每月按照项目部相关标准给予管理人员私家车交通补贴,享受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私家车应按照私车公用的原则使用车辆。
3.2.2项目部私家车交通补贴办理程序:填写《私车公用备案表》后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行驶证为本人的提供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非本人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项目负责人进行登记审核。农历四月初五管理人员将于申请日的次月起享受交通补贴(合并到工资交通补贴项内)。新型装饰材料
3.2.3凡享受交通补贴的私家车,管理人员除限行及维修等原因外,必须每日驾驶车辆上下班。如因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等原因,车辆停用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需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并出示修理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对其交通补贴进行相应的扣除。如遇当事人故意隐瞒、申请交通补贴后不开车上下班者,将取消其交通补贴并视情节情况予以单月交通补贴额到一年交通补贴额处罚。
3.2.4私车公用原则:享受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办理项目部事务需要用车时,应使用个人自备车,项目部按月酌情支付相应的私车公用交通补贴。
3.2.5私车公用交通补贴分为单次长途办公交通补贴和月累计办公交通补贴两种类型。
1)长途办公交通补贴管理人员自备车公用进行长途办公使用时(单程超过50公里、不含上班路途),管理人员可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项目负责人确认出行时间、办事地点、公里数、驾驶车辆,批准后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对长途用车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管理人员方可进行自备车长途办公。事毕管理人员须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计算长途办公交通补贴金额,在次月发放。
长途办公交通补贴支付标准:(行驶公里数-50/100*百公里油耗*汽油单价。排量2.0(含)以下车辆百公里油耗按10L计算,排量2.0以上车辆百公里油耗按12L计算;汽油单价按时价计算;
月累计办公交通补贴:管理人员月度内出入次数较为频繁,单次路途不够长途办公交通补贴标准的,由所在部门进行月累计公里数统计,由项目负责人核定后给予月累计办公交通补贴。(项目部对管理人员月累计超出50公里的部分支付月累计办公交通补贴)
外出前,填写《用车申请单》,标明外出原因、所去单位、联系事项、起始地、单程或往返、里程数、并注明私车公用,经本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负责人备案。月末填写《月度私车公用统计表》,并附带详细出行数据,经所在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向财务负责人提出申请,财务负责人千金藤素什么来头审核确认后对应给予补贴的里程数计算交通补贴金额并在次月发放,若项目负责人发现有谎报现象,将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予以单月交通补贴额到一年交通补贴额的经济处罚。
月累计办公交通补助支付标准:(月累计行驶公里数-50/100*百公里油耗*汽油单价。排量2.0(含)以下车辆百公里油耗按10L计算,排量2.0以上车辆百公里油耗按12L计算;汽油单价按时价计算。
3.2.6管理人员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持证驾驶,确保行驶安全,如因个人驾驶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处理(缴纳、扣分)、因交通事故致他
人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及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等。
3.3自驾车辆管理办法
3.3.1 项目部驾驶员若不能随配备车辆一起出行的,允许具备驾驶能力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办理对公业务时使用,车辆的保洁和养护工作自行负责。需使用自驾车辆的,应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由经办人员填写《用车申请单》,项目负责人审核后进行签派,申请人凭单用车。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立即派车的,应向项目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说明原由,对符合规定的用车申请进行安排,用车完毕后应补填《用车申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确认。
3.3.2 使用自驾车辆的人员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持证驾驶,确保行驶安全。如因个人驾驶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处理(缴纳、扣分)、因交通事故致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而产生的赔偿责任等。
3.4项目部车辆车务管理
3.4.1专职驾驶员随时检查公车的车容、车况。每日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马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排除故障以保证车辆良好运行。
提前批志愿
3.4.2项目部的车辆原则上不许在外过夜,晚上9点之前应存放于车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方可在外存放。如项目部车辆当日不能返回项目部,驾驶人要将车存入专业的存车场,车辆在外停放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驾驶人负责。
3.4.3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项目部车辆任何部位损坏,当事人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讲明原委,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对方全责部分外,车辆、财产及其它相关损失(含保险项目部承担部分)由当事人承担20%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对瞒而不报的现象,按以上相关损失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3.4.4车辆的维修及保养由专职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就费用做出预算,报经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3.4.5车辆配件的采购需上报项目负责人长,经审批后方可购买。
3.5项目部车辆油料管理
3.5.1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部油卡的管理,做到一车一卡一台帐。项目部油卡的使用与管理由项目责任人和车辆调度人员负责。驾驶员使用时从项目责任人处领取油卡,加油后对加油凭证签字确认和油卡一并交与车辆调度人员。
3.5.2当油量低于三分之一时,驾驶员应及时加油。项目部车辆需持油卡进行加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油卡时,需报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用现金加油。
3.5.3项目部油卡须专卡专用,不得利用项目部油卡自行给私人或外单位车辆加油,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3.5.4项目负责人建立车辆燃料消耗记录表,项目负责人对车辆油耗进行定期的核实与监控。
3.6项目部驾驶管理
3.6.1项目部全体驾驶员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以及本项目部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因不遵守规定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3.6.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敬业爱车。 
3.6.3注意休息,不应有影响安全驾驶的不良私生活习惯。
3.6.4 专职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应保持随时待命状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与车辆管理人员保持联络通畅,有事要事先与调度人员或主管领导说明并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
3.6.5 驾驶员对调度人管理人员作上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的出车工作,如对安排有异议的,事后可向项目负责人反映。
3.6.6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3.6.7接送项目部客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整洁的仪表仪容,用自身素质体现项目部形象。
3.6.8开车前严禁饮酒,驾驶室不准超额载人,严禁违章驾驶行为。
3.6.9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非项目部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也不得用项目部车辆练习驾驶。
3.6.10 在外出车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应在禁停路段或危险地段停靠;离开时,务必锁好门窗及保险锁,防止各种财产损失;项目部财产、涉及项目部信息安全的文件资料和电脑等贵重物资不允许放在车里。 
3.6.11驾驶人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对随车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出车时保证随车证件和随车工具齐全。 
3.6.12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报告调度人员和主管领导,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7本制度涉及的对管理人员实施的交通补贴纳入个人补贴收入,与薪金统一发放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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