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方案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用车成本,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司相关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车辆包括公司领导专车、公司领导固定用车、公司业务用车和通勤车。
二、本制度包括车辆检查、车辆调度、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费用管理、司机管理等。
三、公司车辆由行政部归口管理,车辆管理员统一调度、固定司机专职驾驶。
第二章车辆检查
车辆检查由司机负责,包括日常检查、出车前检查、收车后检查。
房产证查询
一、日常检查
(一)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是否充足,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正常;
(二)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三)检查方向盘、传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四)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怎么看qq空间加密相册
(五)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六)检查车内外是否干净,座椅、靠垫是否整洁,车内烟灰缸、座椅下是否有残渣;
(七)检查各类标贴是否齐全,行车证及其他必要证件是否有效,是否在固定位置存放等。
二、出车前检查
(一)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二)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是否正常;
(三)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是否正常。
三、收车后检查
(一)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固定车位。
(二)清洁车辆,打扫车辆卫生,检查车容车貌。
(三)停车后拉紧或启动停车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第三章车辆调度管理
一、专用车辆调度管理
(一)专用车辆包括领导专车和固定用车两类,具体指:
1、董事长、总经理的专车;
2、主管对外协调、项目审批工作的公司领导固定用车;
3、主管银行业务、税务工作的公司领导固定用车;
4、零星采购固定用车;
5、食堂采购固定用车;
6、治安巡逻固定用车;
图片打不开
7、其他专用车。
(二)董事长、总经理专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调派;公司领导固定用车由车辆管理员与相应公司领导共同调度;零星采购固定用车由车辆管理员与物资供应部共同调度,食堂采购固定用车与治安巡逻固定用车由车辆管理员与行政部共同调度。
(三)不论哪位领导专用车,只要在公司,均可统一调度,但车辆管理员需向所属领导汇报。
灭白蚁(四)司机接到公司领导或车辆管理员的出车安排时,应先到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业务用车调度管理
(一)业务用车是各部门开展日常行政业务和外事活动的车辆,由车辆管理员统筹调度,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私自调派。
(二)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借用,但用车费用及一切由于借用车辆而发生的事故责任均由车辆借用人承担。
(三)各部门需要带车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车辆管理员处填写《车辆使用登记簿》及《派车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安排用车。
(四)除特殊情况外,未提前申请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管理员有权不予派车;同一时间段相同或相近路线的,原则上只安排一趟车;周六、周日去蒙西、乌海办理业务的,应乘坐公司通勤车。
(五)各部门在非工作时间(下午6:30后至上午8:30)需要用车的,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向车辆管理员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远距离(500公里以外)或长时间(5天以上)在同一点地出差的,原则上不带车随行,特殊情况须经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派车。
三、通勤车调度管理
(一)公司通勤车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由车辆管理员拟定,报常务副总批
准后严格执行。
(二)公司通勤车的乘车时间、行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应以“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职员公告,公司职工凭胸卡乘车,未出示胸卡的,司机有权拒绝搭乘。
(三)通勤车仅限本公司的职工乘坐,其他人员需要临时搭乘的,须提前向行政部书面申请。
计算机组成
四、为保障行车安全、控制车辆费用,公司根据车辆性能与油耗量等指标,将公司车辆分为“长途”和“短途”两类(具体参见附表1《车辆耗油量及日常费用核定标准》)。
(一)长途用车是指到乌海市以外的用车安排,短途用车是指到蒙西、乌海等公司周边地区的用车安排。
(二)原则上,长途用车不安排短途车辆,短途用车不安排长途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
一、车辆维修
(一)车辆维修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司机计划与行政部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维修费用与配件费用相分离的原则;
3、司机满意后再结算的原则;
4、零配件以旧换新的原则。
(二)车辆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司机首先要认真检查故障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故障发生的部位,并如实向行政部提交维修计划与费用预算,经行政部长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
国际象棋的规则和走法(三)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人员同意并报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须经随车人员签字证明,行政部长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后,按财务流程报销。
(四)公司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的,维修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五)行政部在选择修理厂时,遵循“价格最低、质量最好、时间最快”的原则,经过三家以上修理厂比价(需4S店修理除外),报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确定修理厂,签订维修合同。
二、车辆保养
(一)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行驶60000公里更换一次轮胎。车辆保养或更换轮胎前,司机要向车辆管理员提交车辆保养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车辆保养严格按规定的里程数进行(新购车辆可按时间保养),司机要建立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台账,包括车辆技术和维修档案,车辆使用日期、基本装备、技术性能、行驶里程、维修情
况等内容。
(三)车辆的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等,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四)所有在维修、保养车辆过程中更换下的废旧零配件,由车辆管理员收缴、登记,并集中存放到库房,由公司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五章费用管理
一、司机费用
(一)司机出差的伙食补助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二)司机出差的住宿标准为: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