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固定资产⼀次性扣除后,季度申报表如何填报?(建议收藏)亚太鹏盛青岛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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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把⼀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延期,其中有⼀个就是⼤家⾮常关⼼的单位价值不超
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优惠。这个政策之前是执
⾏到2020年12⽉31⽇,现在延期到了2023年12⽉31⽇。
在为这个政策欢欣⿎舞的同时,不少财务⼈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时还是有点⼉蒙:
1、上年度享受了固定资产⼀次性扣除,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季度申报表是否还需填写?
2、本年度享受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时《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如何填报?如果本季度调减应
纳税所得额,之后各季度申报时要不要纳税调增?
要搞清楚上⾯两个问题,先搞清楚两张表,⼀是年度申报表中的A105080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
表》,⼆是季度申报表中的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其中:列2:【会计折旧】会计上本年折旧额
列3:【⼀般折旧】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本年折旧⾦额
列4:【税收折旧】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或⼀次性扣除⽅式计算的税收折旧额
列5:当列2≤列4时,“纳税调减⾦额”=列4-列2;反之则按0填报
区别:
1、填报⽬的
(1)年报中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只要纳税⼈本年度有资产折旧、摊销,不管要不要调
整,都需要填写本表。
(2)季报中的《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只有纳税⼈本年度享受资产加速折旧、摊销的情
况下才需填写,不享受不填写。
2、“纳税调整”VS“纳税调减”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表中第9列是“纳税调整额”,“调整”即可以是调增,也可以是调减,⽽
A201020表中第5列是“纳税调减额”,这就限定调整⽅向只能是单向调减。
那么第5列填写负数达到调增⽬的可以吗?
是不可以的
※当“税收折旧”≥“会计折旧”时,本列等于“税收折旧”减“会计折旧”,纳税调减;
※当“会计折旧”⼤于“税收折旧”时,本列按 0 填报,因此,该列次⾦额只能≥0,不能填写负数。
问:上年度享受了固定资产⼀次性扣除,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需要纳税调增怎么办?
答:在汇算清缴填写A105080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纳税调增。
为什么端午节要吃粽子例:某公司2020年10⽉购买⼩汽车⼀辆,不含税⾦额48万元,假设预计净残值为0。公司对该设备在会计上采⽤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期限为4年(税收规定,电⼦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税收上享受了固定资产⼀次性扣除的政策:
在会计上→⽉折旧2万元;
⼀般折旧→⽉折旧2万元;
税收折旧→48万元。
2020年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8-2=46万元
2021年度:会计折旧12万元,税收折旧0万元,⼀般折旧12万,“会计折旧”⼤于“税收折旧”,需纳税调增12万元,调增⾦额不能通过分期填写季度申报表的⽅式实现,应在汇算清缴时填写A105080中的第9列“纳税调整⾦额”。
该项资产的调增⾦额季报时⽆需填报,那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额(加速折旧摊销统计额)在填写季度申报表时是否需要填写呢?
父亲节快乐祝福语图片2021年度,该项资产的“税收折旧”为0,“⼀般折旧”为12万元,“税收折旧”⼩于“⼀般折旧”,不再填报本表的“加速折旧摊销统计额”。
因此以前年度享受固定资产⼀次性扣除后,⽆论是出于统计数据⽬的还是税会差异调整,本年度填写季度申报表时均⽆需填报。
游戏网游本年度第1季度享受了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政策,第2季度及以后各季度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
例:某公司2021年1⽉购买了⼀辆⼩汽车,不含税⾦额240万元,假设预计净残值为0。公司对该车辆在会计上采⽤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期限为4年。(税收规定车辆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该公司享受固定资产⼀次性扣除的优惠政策。
会计上→⽉折旧5万元;
⼀般折旧→⽉折旧5万元;
税收折旧→240万元。
第1季度“税收折旧”⼤于“会计折旧”,“税收折旧”⼤于“⼀般折旧”
1 季度申报填报情况:
注意:对于享受⼀次性扣除的资产,“⼀般折旧”直接填报按照税收⼀般规定计算的 1 个⽉的折旧、摊销⾦额。那当年后续季度⼜该如何填写呢?
⾸先:是否还需要填写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额?
第1季度,“税收折旧”⼤于“⼀般折旧”,我们需要填写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额,第2及以后季度“税收折旧”⼩于“⼀般折旧”时,我们是否还需继续填写吗?
在同⼀年度内,先后出现了“税收折旧”⼤于“⼀般折旧”和“税收折旧”⼩于等于“⼀般折旧”的情况,在“税收折旧”⼤于“⼀般折旧”时,我们要填写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额,即“税收折旧”减“⼀般折旧”,因为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了解有多少单位享受了加速折旧政策,享受的⾦额是多少。在“税收折旧”⼩于等于“⼀般折旧”期间,我们仍需填写该统计数据,不过是要根据该资产“税收折旧”⼤于“⼀般折旧”期内最后⼀期折旧、摊销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本年最后⼀次⽉(季)度预缴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本年的第2、3和4季度,我们仍需填写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额,数据和第⼀季度的相同。
其次:上⼀季度纳税调减的是否需要在本季度纳税调增?
第1季度,“税收折旧”⼤于“会计折旧”,我们纳税调减,第2、3和4季度“税收折旧”为0,会计上正常计提折旧时,就单个季度⽽⾔,“会计折旧”⼤于“税收折旧”,貌似需要纳税调增,但我们填写的数据是本年累计数,本年度享受⼀次性扣除政策后,“税收折旧”⼀定⼤于等于“会计折旧”的,因此也不存在纳税调增情况。如下表所⽰第1季度调减230万元,第2季度调减⾦额变成了215万元,第⼆季度的会计折旧15万元已经体现在调减⾦额的变化中了。
2季度填报情况如下:
wow 字体看到这⾥,享受固定资产⼀次性扣除后,有关季度申报表的填报要点您都get到了吗?
本⽂作者:亚太鹏盛(青岛)税务师事务所李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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