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劳动法中文版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07年05月15日,列印251代码
“哈萨克斯坦真理报”2007年5月22日, N 76(25321)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公报
2007年5月,第65条,N9(2490)
全体公民注意!
为了方便起见,RTSPI表的内容
总部分
第1 篇  总款
第1 章  总则
第1 条  本法使用的主要概念
1.本法使用了以下概念:
1)民事职务 — 民事职员的履行官办,国家企业任务及功能职务权力专业活动;
2)民事职员—是人员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在官办,国家企业任职编制内的带薪职位及履行职务权利为了实行企业的功能及任务,而且进行技术服务及保证国家机关的运行。
3)最低工资限额—本法典规定保障最低工资额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在标准条件及标准工作时间延续下(较重)劳动。
4)专门服装 — 保护员工免受危害或危险生产因素的衣服,脱鞋,帽子,手套 及其他物品。
5)重体力劳动:它是劳动者活动的一些种类,它是与用手工:抬高或移动重物 有关,或是其它一些需要消耗 250 多千卡/小时热量的工作。
6)换班工作 — 在一个昼夜两,三或四换班的工作。
7) 社会伙伴关系 — 雇员(雇员代表人),雇主(雇主代表人),国家机关之间保证协调它及劳
动关系利益互相关系系统。
8)总行业分支(关税),区域性协定(以下简称协议) — 法律条文社会伙伴关系方之间签订,法律条文规定方面确定劳动条件的义务,雇员的就业及国家、区域级的社会保证。
9) 停工-由于经济,工艺,创办,另外生产或自然特征缘故临时停工。
10)鉴定等级-对雇员的技术水平要求和所从事工作的复杂程度;
11) 劳动争议委员会- 按雇主及雇员(代表人)协议创立机构为了调节集体劳动争议。
12)调解程序-首先在劳动争议委员会把集体劳动争议依次地审核,如不达成协议在劳动仲裁审核。
13)中间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双方为了解决劳动争议引起的。
14)休假 —是为了保证带薪年假暂时脱离工作,并在此期间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及本法典规定情况下保留工资。
云南景点推荐15)劳动 —定向成立物质、精神及其他财富为了人民生活及满足人与社会需求的活动。
16)劳动报酬-按照本法典及其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令,以及协议、劳动法律,集体合同及雇主规章对雇员进行的劳动保证一定的付款。
17)劳动报酬最低标准—是在重体力,危险(特别危险)有害条件下劳动员工的保证最低工资额包括食品,雇员恢复体力的产品
18)劳动卫生—卫生流行病学措施,保护雇员的健康、生产及劳动程序,防止影响的预防措施。
19)劳动争议— 是使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律履行或改变协议、劳动和集体合同条件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发生的矛盾。
20)劳动中介— 援助人口就业和私人就业公司对人民协助安置的授权机构。
21)劳动条件 — 支付方式,标定劳动,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条件,配合职务,扩大服务范围,执行缺席雇员义务程序,劳动安全保护,技术,生产,日常生活条件,以及其他双方确定的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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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有权势的国家劳动机关-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机关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 国法律实现劳动领域方面的国家政策。
23)有权势的国家劳动机关的领土部门-有权势的国家劳动机关的结构部门根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在行政领土单位劳动范围内有权势。
24)劳动关系— 雇员与雇主之间为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预见到履行义务及权力发生。
25)跟劳动关系有关的关系-管理及组织劳动,就业,专业培训,进修及雇员,社会伙伴提高资格的关系及本法典预见到情况签订集体合同及协议,雇员参与解 决劳资纠纷,遵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律的管理。
26)劳动安全-工人的安全状态,以确保全面活动,但不包括员工在有害的和(或)危险的工作环境中的复杂措施。
27)安全劳动的条件-雇员进行劳动义务时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符合劳动安全保护要求。
28)劳动安全保护的监督-生产上劳动安全及保护的观察系统,安全及保护劳动状态的估计及预测。
29)劳动安全保护领域方面的标准-人机工程,卫生流行病,生理及其他保证劳动标准条件的要求。
30)劳动义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条文,雇主规章,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规定的雇员与雇主义务。
31)工龄- 按日历计算的,劳动者执行劳动职责以及其他符合本法则期间的工龄的时间;
32)劳动纪律-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条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协议, 雇主规章,创立文件规定雇员与雇主履行的义务。
33)劳动程序-雇员与雇主组织劳动调节关系程序。
34)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委员会帮助下不达成协议,集体劳动合同方面成立的暂时行动机关解决劳动争议。
35)劳动保护-雇员劳动活动过程中保证生命安全及雇员的健康包括法律,经济-社会,组织-技术,卫生-流行病,医疗-防治,康复及其他活动和措施系统。
36)保护劳动的社会监察人员-在安全及保护劳动领域方面进行社会管理的雇员。
37)规定劳动定额-确定被雇员在履行劳动职责上消耗的时间在具体的组织和技术条件下及按照这些基础规定劳动定额;
38)劳动的安全条件-被雇主成立的劳动条件,指在这种条件下,没有有害和(或)危险因素的影响或影响水平不超过安全标准;
39)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书面形式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劳动者应该按照一定的专业、遵守劳动程序的规则,而雇主应为雇员提供工作,保证本法典,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条文,集体合同及雇主规章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时和充分补偿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40)罢工- 是跟雇主集体争议中为了满足自社会经济及职业要求全部或部分地停 工。
41) 工资- 指按照工作的难度、雇员的资格,数量,质量和执行工作的条件给劳动者的酬劳和补偿费。
42)个人保护装备- 保护雇员的健康在有害或危险的工作环境中的用具,包括专门服装。
43) 雇主:是法人或自然人,劳动者与之存在劳动关系。
44)雇主代表:根据创办文件代表雇主或其团体利益的全权自然人或法人。
45)雇主条例:是雇主颁布的各种条例命令、决定、细则及内部劳动规章。
46)安置- 组织,经济及法律综合措施协助对人民保证劳动就业。
47) 工作地点- 雇员劳动活动过程中履行劳动义务时,经常或暂时处在的地方。
48)规定工作等级-根据统一员工工作难度及所达到的级别的认定可由雇主独立的依照工人工作技能熟练指南和工人职业技能熟练指南以及员工职务技能熟练指南来完成。规定工作等级指南及员工职称,领导业务技能熟练指南;大清皇帝
49) 工作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者根据雇主条例和个人劳动合同规章履行劳动职责而且根据已本法典规定其他算是工作时间期限内。电影票怎么退
50) 工作时间的综合计算-不超过一年被雇主规定核算期内工作时间的计算。
51)    有害(特别有害)的劳动条件:指在这种条件下,一定的生产因素的影响会导致劳动者工作能力下降或患某种疾病或对其后代健康有不良影响。
52)    有害生产因素:指在这种生产因素下,一定的生产因素会导致劳动者健康意外急剧恶化或对其后代健康有不良影响。
53)    职业病-雇员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由于有害生产因素导致慢性或急性病。
54)    保证-在社会劳动关系领域方面对雇员保证权力的一种条件及办法。
55)    安全标准- 按照组织,技术,卫生保健,生物及其他标准,规则,程序及准则保存雇员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及健康的质量及数量生产条件,生产及劳动过程表示出的指数。
56)    危险的劳动条件:指在这种条件下,由于未遵守劳动保护规则一定的生产因素会导致
劳动者健康意外急剧恶化,暂时会经常工作能力下降,职业病,受伤或致死。
57)    有害生产因素:指在这种生产因素下,一定的生产因素会导致劳动者暂时或经常工作能力下降(生产伤外或者职业病)或致死。
58)兼职-按照劳动合同从基本工作时间外实现另外工资照付工作。
59)    雇员: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的自然人,他们根据个人劳动合同直接完成工作。
60)    雇员代表:工会或它们的联合机构,或劳动者授权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 面疙瘩
61)    节日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民族或国家节日。
62)    基本工资:根据劳动法,行业协议,集体或劳动合同规定付款包括工资率, 岗位薪金,计件定价。
63)生产事故-雇员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一定的生产因素会导致劳动者健康意外 急剧恶化,暂时会经常工作能力下降,职业病,受伤或致死。
64)    生产设备-为工作,生产必修的机械,机器,仪器及其他技术工具。
65)    生产外伤-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雇员健康的外伤导致工作能力下降。
66)    生产必要性-为了防止或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立即消灭其后果,为了消除事故,停工,而其他特使情况下致死或者资产的损失,也能代替缺席的雇员。
67)    按劳动条件鉴定生产项目- 是一种活动进行的评估,为了确定生产项目, 工 间,场地,工作地点履行工作的安全,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工作强度在安全及保护劳动领域方面,劳动卫生及确定生产环境条件的符合性。
68)    生产卫生保健— 防止或减少对劳动者危害影响的卫生,组织措施的系统及技术设备。
69)    补偿费- 跟工作特殊条件,失业有关,对雇员补偿履行劳动或哈萨克斯塔共和国预见到的其他职务时费用付款。
70)    税率系统- 是一种劳动支付系统的种类,根据税率工资额以及税率表雇员的工资微分地规定;
71)    税率表 —员工工作难度及所达到的级别的认定的是一种工资(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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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税率等级-为了执行这些工作的难度水平及资格水平指数。
73)    税率工资-雇员在单位时间为执行一定难度的劳动的规定工资。
74)    纪律处罚-是对做出纪律失职的雇员纪律影响;
75)    纪律失职-雇员违反纪律,而且不合法履行劳动义务。
76)    休息时间- 是雇员的自由时间,将这些时间雇员擅自处理 。
77)    集体保护器具- 是一种技术器具供保护两位以上员工不受有害和(或)危险的工作环境的影响。
78)    集体劳动合同:是以书面形式形成的法律条例,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而在机关调节社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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