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液晶电视挂墙高度>胡歌杨幂
全字组词上诉人(原审原告):***,*,**********生,**,个体,户籍地*******,住*******,身份证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生,**,务工人员,户籍地*********,住*******,身份证号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照片永久删除怎么恢复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提起上诉。**于**********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上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
延安宝塔山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请求:1.撤销***********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新审理或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与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不清且适用法律错误。1.原判认为被上诉人出具的《自愿放弃店长职务的承诺函》无法显示被上诉人未按约履行条款,故上诉人主张要求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的理由不予成立。但上诉人在出示《自愿放弃店长职务的承诺函》时陈述证明方向为被上诉人已于**********放弃店长职务且合伙合同已经解除,并没有据此证明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因该承诺函本身无法反映出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上,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证据有聊天录音、通话录音、聊天**以及转账**等。聊天录音中显示:上诉人***问“*****的这笔怎么都到你账上了?”被上诉人***答“那就扣掉吧”,以及***其他的回答“**,这次挺不好意思的,有时候我心智迷了,贪点小钱花掉了,确实有时候没钱花了”“我知道,我就有时贪一点小财,你不要生气,从工资中扣”“我知道这两年我是贪了点小钱,我也挺不好意思的”等等。转账**中也显示被上诉人将会所资金转出后备注了“借用立还”“还花呗”等。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被上诉人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会所的资金用于自己的个人开支。被上诉人利用自己店长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给上诉人造成了损失,
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2.原判认为因被上诉人任会所店长职务期间,上诉人许可被上诉人使用会所的账号,且上诉人提交的转账**无法区分被上诉人转账的行为系个人行为还是合伙经营所需,故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不当得利108096.66元的理由不能成立。但从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能显示被上诉人转账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聊天录音**可以看出,当被上诉人将会所的资金转账及私自和别人交易被上诉人发现后,让上诉人将这些钱扣掉以及删除**,并且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很明显会所是不允许被上诉人将会所资金转移至其账户,也不允许被上诉人和他人进行交易。同时被上诉人说“你把这些账都扣掉,不要给他们说,我回来后,我把这个手机号直接注销掉,然后全部用**的,你也给我一次机会……”也能证明会所的交易只能用会所的账号,若会所允许使用个人账号进行交易或者转账的话,那么会所只需要核对个人与会所账户转账的原因、数额,然后进行清算就行了,而不需要被上诉人在被发现有转账及与他人交易行为后说将自己的号注销掉,只是用**的了。综上,可以看出会所不允许上诉人将会所资金转移至自己账户,即上诉人转账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而不是合伙经营所需,其将会所资金占为己有,损害会所的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答辩称,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一、被上诉人无任何违约行为。1.原
判认定《自愿放弃店长职务的承诺函》与**相符,该函仅是对店长岗位的放弃,是因能力不足而放弃,非违约行为放弃;此函出具后被上诉人继续担任店长,其工作任务与之前并无区别,上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函的履行情况;另该函对被上诉人是否违约、如何违约的**无法显示。2.上诉人提交的通话录音、聊天、聊天录音无法证明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该组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从通话录音与聊天**上看未显示任何的违约,聊天主体非案涉当事人,消息证实被上诉人将店铺经营情况向上诉人每日汇报的**;对于聊天录音从**上看双方仅对两笔款项存在争议,该款项争议原因一审法庭予以核实不再重复说明。3.上诉状中载明: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将会所资金转出后备注“借用立还”等字样与**不符;对于被上诉人向店铺借款的行为,上诉人均知情,且在一审中核对被上诉人的工资时,存在扣除借款的**,故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向店铺借款的行为是予以认可的。4.店铺账号由上诉人进行注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诉人也在参与经营管理,有时上诉人登录店铺账号将款项转入被上诉人账户,有时被上诉人为经营店铺将款项转入自己账户,同时被上诉人有时将自己账户中的款项转入店铺账号,往来款的转款行为均是基于双方之间签订的《孕婴店合作合同》进行的,对此**原判认定属实,上诉人亦未提交区分个人转账和经营转账的证据。二、上诉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无**
与法律**。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未核对经营账目和清算,对于合伙期间的总营业额、**率等情况均不知情,亦未进行分红。双方为合伙关系,返还不当得利的前提是被上诉人存有不当得利,但本案中在经营未核对的情况下,是如何确认被上诉人存有不当利益的,其在一审中提交的银行交易流水仅有部分,只统计支出,不统计收入,与被上诉人提交的银行转账流水无法相互印证。2.由于上诉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店铺账号转入被上诉人账号的款项是谁进行的转款及未证明是属于个人私自转款或经营所需转款,对此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其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无***与法律**。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孕婴店合作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108096.66元;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原告***,注册日期为***********,**********办理注销登记。原、被告签订的《孕婴店合作合同》约定:合作期限自**********至*********止;被告职务为嗳啦喔母婴店负责人,****为***泰山南路4-10;经营范围是日用百货、母婴用品批发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零售,美容服务,家政服务等;经营方式为合作经营;原告以现金方式出资550000元,占投资比例100%,
品牌月饼排行榜被告以配股方式出资,即配股分红为30%,初次分红时在分红中体现。事务执行中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告将店面运营权交由被告,原告在进行水加热技改完成后,不再承担店面任何费用,后续店面各项开支由被告全权负责;被告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自行决定人员的招聘与解聘、人员培训、业务开拓、广告宣传、人员考核、日常运营等方面工作;原告有权了解业务开展的情况及客户的情况,被告有义务与原告及时沟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账目做到日清日结,清楚明白。禁止行为:未经原、被告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禁止被告在外经营与合作相竞争的业务;被告以权谋私,虚假报账,勾结他人损害店铺利益,原告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原告损失的,按其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约定: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1.原、被告商议后同意终止合伙关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终止);2.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3.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合伙终止后的**: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人员工资支付、店铺运营资金、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转让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共
同承担。被告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原告全部损失。被告未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原告单方面解除合同,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五万元。**********,被告出具《自愿放弃店长职务的承诺函》,**为“***嗳啦喔母婴店全体股东:本人在担任孕婴店店长期间**存在很多问题,以本人的个人能力已经无能为力了,现由于我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嗳啦喔母婴店店长一职,在招到新店长以后或三个月后进行离职,未招到新店长时暂时履行店长职责,同时也由于本人家住较远很多的时候无法及时到店,很多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认为的确不适合再担任店长,现郑重对于店长一职提出辞职并自愿放弃合同约定的30%股份,请各位股东对此酌情进行慎重考虑本人承诺以上**是本人真实的意愿,在此承诺。”原、被告对合伙事务未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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