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 ...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07.07.30
【字 号】豫林护〔2007〕194号
变电站实习报告【施行日期】2007.07.30
我国已发现的鸟类有多少种【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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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
 
豫林护〔2007〕194号中秋节祝贺语
 
最难的绕口令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林业局:
  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是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首要任务。但是,近几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在我省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中,出现了盲目、违规兴建索道、漂流、滑雪场、度假村、无文化背景的文化旅游等大型旅游设施、项目,甚至存在着开发房地产、修建豪华坟墓等一系列问题,严重背离了森林生态旅游正确的开发建设方向,不仅对生态、资源、环境造成了破坏,而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森林公园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始终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优先”的方针,要重点发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在科普、生态、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旅游产业开发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要遵循“以人为本、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的建设理念,坚持以保护自然景观为主的建设方向。凡2005年之前批建尚未编制总体规划的森林公园,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05年之后设立的森林公园必须按批复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总体规划但审批时间超过10年的,应根据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修编或重新编制总体规划,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厅审批后执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须调整变更的,必须报省林业厅批准。
  自然保护区要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活动。凡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必须组织编制生态旅游规划,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由省林业厅审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经省林业厅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四级各项分数  三、严格规范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没有规划不能建设”的原则,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要求。在未编制规划或规划未经批准前,不得兴建任何永久性建设项目。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严禁开矿、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建设无文化背景的大型文化设施等破坏自然生态和森林风景资源的行为,禁止开发房地产、建设开发区、修建坟墓等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行为,杜绝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原址重建、恢复文物、宗教设施的,必须经文物、宗教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公路、索道、漂流、度假村、文化旅游等重大项目,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林业厅同意且履行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审核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对于不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在建、已建项目,要认真治理,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
  四、严格占用征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禁止擅自占用征用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林地,禁止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进行非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严禁采伐自然保护区林木。对于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或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后方能开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占用征用林地、采伐林木项目的审查和监督,防止因施工造成森林风景资源破坏。
  五、加强影视拍摄等大型户外活动的管理。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开展影视拍摄、文艺演出及其他大型户外活动的,必须提出活动方案,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省林业厅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的,必须按《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履行批准手续。开展活动搭建的场景或其他设施,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恢复场地原貌;场景或设施需长期保留的,应按规定提前办理林地占用征用手续。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林业执法和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旅游规划和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造成森林风景资源破坏的开发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占
用林地、滥伐林木、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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