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一、 EB-5签证
EB-5类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一项专门鼓励外国投资者而设的投资移民项目。
EB-5项目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家庭公约此外,美国对于EB-5申请人的条件规定也相对宽松,没有学历、语言、年龄和商业背景的要求,只需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所得(包括个人积累所得、遗赠、继承等多种方式).跳跳鱼
中国移动网上积分商城美国投资移民风险规避
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
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所以,是否“有政府背景”毫无意义,关键要看“是否有政府直接投入”,比如政府是否提供了低息贷款、免息发展基金或是直接投资。政府直接投入的项目有三个优势: 1、政府肯直接投资,说明项目很重要,倒闭的可能小;2、政府一般只会投资给经营能力强、信誉度好的公司来运作项目,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3、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会在某种程度上予以监管,从而降低经营方5年后故意制作资金漏洞而逃避返还投资的风险。
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
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
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
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
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
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08年费城会议中心扩建项目,147名投资者的投资集体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该中心董事会对于拒绝接受这些投资的解释是,为避免触及现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根本不可能达到投资移民的标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如果接受这147名投资者的投资,就意味着要直接或间接创造1470个就业机会,一个扩建的政府大楼怎么可能做到?一个政府扩建的会议中心靠什么赚钱?分明是一个只有开销没有进账的项目,难道5年后把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卖掉还你的投资款?147名投资者的投资被拒,绝不是舆论所认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国人使投资者幸免遇难。该中心如果接受投资,147名投资者只可能有一个下场,那就是2年以后既拿不到绿卡;5年以后也收不回投资。可笑的是,147名中国投资者,由于别人的良知而幸免遇难却因而愤愤不平! 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里还很难受!
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
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
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二、美国L1签证(美国L-1签证)
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L-1签证,法律允许这个申请人的家属随行。美国 L1签证申请者,可以在美国轻松开公司;全家迅速赴美国;子女免费读书;配偶合法工作;开拓中美商机;一年申请绿卡L-1签证的申请和获批速度比H类工作签证、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等要快很多,从申请至批准最个月可以获得签证。该签证又分为二个类别:L-1A签发给经理或总裁,L-1B签发给总工程师、市场总监、会计师等专业人才。L1签证的期限一般为首次申请获批一年,然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为两年或三年,最长可达七年。
L1签证申请美国移民
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总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开始,在分公司正常营业12个月以上时,美国L-1签证持有人以及直系家属(包括 21岁以下子女),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50万或者 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相比, 美国L1签证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三、美国移民EB-1签证
该签证适用于“杰出人才”移民 (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类别。占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杰出人才”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申请批准后也勿需排期等待,直接就可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目前美国移民局统一杰出人才移民的审核地点和程序,使移民周期大大缩短,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就可以获得全家的美国移民签证!
“杰出人才”包括科学、艺术、教育、体育和商业五大类,涵盖科学家、院士、高级工程师、发明家、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各学科正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等;画
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编辑师、动画设计师等;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著名企业家、贸易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等各类专业职业。
美国移民局对杰出人才移民的要求:
(1) 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2) 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3) 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注意:
(1)申请人必须提交“明确证明” (clear evidence)自己抵美后不会改行的文件,这种证明可以是未来雇主的信,也可以是预先的承诺如合同等。申请人还可以草拟一份声明,详述自己在美国继续工作的计划。
(2)申请人必须提供的关于抵美后将继续在自己所精通的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足以说明该申请人的到来将给美国带来极大的好处。
四、美国EB-2职业技术移民
林黛玉人物分析第二优先职业类EB-2(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共分为两个小类:
1、 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Advanced Degree Prefessionals)
中国十大黑社会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的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高等学位”是指学院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之学位(即不低于硕士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事专业性工作仅有两年,但具有硕士学位,即符合这一类别,或者一个只具有学士学位,从事其专业性工作超过五年,也符合这一类别。不过,这种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平是以美国的学位或美国专门的评估机构所评定的水平为准。
2、 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淘宝网店制作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同前述第一优先类中的具有特别才能者相比,这一分类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属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其也可能属于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但并非必须如此,其可能具有高等学位但不一定从事专业性工作,或从事专业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学位,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士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此外,该人士所具有的杰出能力及其取得的杰出成就,将有益于美国的经济、文化或教育,符合这一类别的人,在中请移民时无需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也可以豁免工作提供,这就是通常讲的“国家利益豁免”类。
EB-2签证配额也是每年4万个。这一职业类别中的第(1)类,即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许多人申请移民的主要途径,以这一类别申请移民,虽然必须首先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但因其在要求上低于第一优先类,在申请劳工证时又比第三优先类更为容易,因而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高等学位的外国人首先考虑的移民途径。就配额而言,虽然申请人不少,但这一类别除了本身的4万配额,每年第一优先类别有大量使用不完的配额也移交下来,因此每年的配额基本上够用,即使等候也不用很长时间。
五、第三优先职业类EB-3(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s)
第三优先职业类共分为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三个小类。
1. 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Workers Without Advanced Degree)
在本小类中,“专业人员”一词同第二优先类中第(1)类所指相同,在法律上,“专业人员”一向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只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但第二优先类中第(1)小类和这一小类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前者要求硕士学位以上或者学士学位加上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而后者只要求普通学位,比如只要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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