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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14
【字 号】密政发〔2013〕46号
【施行日期】2013.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密政发〔2013〕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密云县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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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匹配。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与“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有机结合: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建设;着力强化城乡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快社会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环境容量,削减污染排放,巩固生态建设。综合施策,全方位采取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总体思路上确立“各级政府主责、相关部门联动、企业严格自律、全民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关键领域上推动“十化”,即能源发展要进一步实现清洁化、多元化;机动车控制要进一步实现存量优化、用量减化;工业管理要进一步实现产业现代化、生产清洁化、园区生态化;扬尘控制要进一步实现管理精细化、行业化、属地化。
  (二)行动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到2017年,我县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30%,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八大污染减排工程
  坚持污染减排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结合能源消费量大、生活性消耗占比高等特点,立足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绿转型和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重点实施压煤、减油、降尘、治污等八大污染减排工程。
一千万美金等于多少人民币  (一)源头控制减排工程
  1.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认真落实密云城市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分类推进区域和产业发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完善功能布局,推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空间布局。
  县规划分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园林绿化局、县国土分局、县住建委等部门要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对于城市公共绿地等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位置和规模在建设时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县规划分局要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强化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要研究完善密云地区电网等能源空间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能源清洁化发展和科学化配置;县住建委要全力推动绿建筑发展,
推进绿生态示范区和绿居住区建设。县规划分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经信委、县交通局、县国土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地区)要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认真开展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
  2.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县流管办、县教委、县卫生局等部门要综合施策,研究制定人口总量控制措施,科学配置教育、医疗、产业等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推进人口管理体系建设,减少生活刚性需求增加带来的污染。
  3.强化资源环保准入约束。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部门要落实好严于国家要求的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原则上禁止建设钢铁、水泥、焦炭、有金属冶炼、电解铝、平板玻璃、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再建设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项目。科普读物有哪些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要实施“减二增一”的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县发改委要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
陈百强好听的歌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对禁止建设的工业项目和未通过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对违规建设、投产的污染项目要坚决清理、关闭。对未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区域实施限批,除民生工程之外,不得批准建设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
  2014年,根据北京市统一要求,由县发改委会同县环保局、县规划分局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煤设施按期限完成清洁能源改造,逐步实现无煤化。
  严格重点行业表面涂装生产工艺的环境准入,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比例,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要达到80%以上,其中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35克/平方米以下;家具制造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要达到50%以上;包装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二)能源结构调整减排工程
  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因地制宜开发本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引进外埠清洁优质能源,提升电、天然气、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比重,努力推进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县发改委要牵头制定《密云县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17年,燃煤总量比2012年削减比例要达到40%。
  1.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要牵头加快外受电力通道、变电设施、高压环网建设,输变电和并网工程建设,增强外调电供应保障能力。到2017年,实现全网供电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电网得到全新再造,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显著提高。
  县市政市容委、县发改委等部门要加强燃气供应保障,确保大唐煤制气密云段按时间进度竣工,进一步完善燃气管网,保证本县1.5094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用气需求。
  2.推进企业生产用能清洁化。通过污染企业关停退出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减少煤炭使用量,基本实现企业生产用能清洁化。县经信委、县环保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地区)要加快实施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等清洁能源替代步伐。2015年底前,完成经济开发区燃煤设施清洁
适合五一发的朋友圈能源改造。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建成区商业、各类经营服务业燃煤全部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逐步削减燃煤使用量。县农委、县住建委、县发改委、县市政市容委、县规划分局等部门要根据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削减燃煤量的政策,按照“城市化改造上楼一批、拆除违建减少一批、炊事气化解决一批、城市管网辐射一批、优质煤替代一批、新能源发展一批”的思路和要求,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燃煤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底前,“六个一批”工程要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无散用劣质煤,减煤换煤23.4万吨。
  基本取消农村地区炊事用煤。县市政市容委牵头保障炊事用瓶装液化气供应,2016年基本实现农村炊事气化。
  多措并举减少农村地区分散采暖用煤。县农委、县发改委、县市政市容委等部门和各镇街(地区)要综合推广电、热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方式,实施优质煤替代,减少农村地区散用劣质煤。推行峰谷电价优惠政策,推进农村电网扩容建设,提高电采暖供电能力。2013年,在试点村实施优质燃煤替代,推行电采暖,同时推进使用空气源、地源热泵、地热、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县发改委要从2014年起推进
农村电网扩容建设,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电采暖改造任务和热泵供暖任务;2015年继续扩大热泵供暖面积。2017年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新增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和热泵供暖面积任务指标,积极推广电、热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方式,减少农村地区散煤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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