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工程
建设工程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下同)如何申报评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直单位和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评审。
评审标准条件以《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为依据。请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职称专家工作栏下载阅读。
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如下:
㈠申报社会化建设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请按照建人〔2012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高、中、初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均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高级需5个科目合格、中级需4个科目合格、初级需3个科目合格,并需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提交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3)职称外语的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需取得A级职称外语合格证,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需取得千年等一回原唱B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需取得C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安徽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4)专业理论考试的要求:凡晋升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含破格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高(中)级工程师评委会评审。(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要求: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撰写近五年技术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工作总结要求如下:工作总结要求1500字左右,主要反映申报人在工作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人在工作总结末页落款处签名;在工作总结末页由单位撰写推荐意见,注明“情况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6)继续教育的要求: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相关课程,出具《继续教育证书》。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平均每年不少于72学时,如申报高级职称不少于360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不少于288学时。
7)业绩、论文的要求:业绩、论文的要求请参照建人〔2012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技术报告需由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鉴定,书写鉴定意见,签名,并附上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报社会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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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职称计算机考试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专业理论笔试,并取得合格证
3.验证学历、学位证书(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验证,年代较早无法验证的学历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资格证书、聘书、职称计算机考试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近期2寸彩同底免冠照片5张、获奖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登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人事教育”、“职称专家工作”到相关文件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二本好大学6.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继续教育证书和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各市(省直管县)住建委、人社局、省人才中心进行初审
7.携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才中心或省直厅(局、集团公司)及中直驻皖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备注:所有复印件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顺序装订成册,由单位相关人员审核确认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㈡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请参照建人〔200638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计算机、外语不作要求。
 
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流程图
1.破格申报者参加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验证,年代较早无法验证的学历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工艺流程卡
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资格证书、聘书、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近期2寸彩同底免冠照片5张、获奖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登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人事教育”、“职称专家工作”到相关文件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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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继续教育证书和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各市(省直管县)住建委、人社局、省人才中心进行初审
 
6.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才中心或省直厅(局、集团公司)及中直驻皖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市场营销就业前景备注:所有复印件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顺序装订成册,由单位相关人员审核确认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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