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竞选生活委员发言稿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工作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及〈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代理人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简称联网核查),是指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核对或查询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验证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发证机关等信息真实性的行为。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条 联网核查的方式:
(一)在核心业务系统使用相关交易进行联网核查;
(二)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三)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系统链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第四条 联网核查的业务范围:
在办理以下银行业务时,如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需要核对相关个人出示的身份证,则应进行联网核查:
(一)银行账户业务:
1、建立客户信息或修改重要客户信息(包括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等)。
2、开立或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3、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开立信用卡账户、理财账户、基金账户、代发工资账户等)。
4、开立个人储蓄账户(对于使用一本通的个人存款账户,只需在开立一本通账户时进行联网核查)等。
(二)支付结算业务:
1、现金业务:个人大额存现、取现业务等。
2、汇兑业务:如收款人要求提现的个人现金电汇来账业务、个人现金电汇业务、个人大额汇划业务等。
3、票据结算业务:持票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的银行汇票兑付业务;持票人为个人办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业务;申请人为个人的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未用退回业务;个人现金汇票及现金本票的兑付业务;旅行支票、个人支票业务等。
4、其他柜台业务:如提前支取、修改或撤销阳光卡代理理财协议、对私理财业务开立、开
立存款证明或理财产品持有证明、事后补换卡领卡、附属卡级别调整、卡解锁、重要空白凭证出售、挂失及解挂、增加或修改支付条件(如凭证支付条件修改、重置密码、电话银行签约等)、基金业务、利换金业务、网上银行开户及变更维护、个人结售汇、西联汇款等。
(三)其他业务: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核对身份证的业务。
以上业务种类中允许代办或授权办理的,除核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储户的身份证外,还应核查被授权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
为加强内部管理,各分行可根据本行业务发展情况及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在以上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规定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业务范围。车险理赔技巧
第五条 营业网点在办理规定业务时,需当场为客户办结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不需当场办结的,应在办结相关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条 同一营业网点(柜员)如当天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已对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了联网核查且公民身份信息尚未发生变化,在为其办理后续业务时可以不再进行联网核查;如
对先前获得的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存在疑义,应当重新进行联网核查。
第七条 对于业务制度要求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应按规定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以打印的联网核查结果代替。
第八条 柜台人员在为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时,除按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外,对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对该证件的真伪进行鉴别。
第九条 营业网点在进行联网核查或对相关个人公民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客户提供的身份证确属虚,应及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如发现客户以虚骗取开立银行账户或办理其他业务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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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顺利4个字祝福语第三章  业务处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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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营业网点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与身份证所记载的信息核对完全相符,经办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经办人员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身份证为虚,经办人员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核查结果为身份证号码不存在、身份证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且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的,经办人员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应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一)单位账户业务
对于客户申请办理单位银行账户业务的,应暂停办理业务,将核查结果明确告知客户,并及时对相关个人的身份证真伪进行进一步核实。如经进一步核实属真实证件的,应留存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按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如经进一步核实其身份证确属虚,应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如已在我行开立账户的,还应通知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二)个人银行账户业务
对于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业务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办理业务。无论是否继续办理业务,均应将核查结果明确告知客户。营业网点继续办理业务的,应在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上登记客户的(如、通讯地址等,下同),并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对相关个人的身份证的真伪做进行进一步核实。
如进一步核实结果为确属虚,应立即在核心系统中做强制备注信息,停办相关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对于开户业务的,应及时通知该客户撤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对于变更账户业务的,还应及时采取恢复原状、通知真实存款人等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笔记本wifi设置
(三)支付结算业务
1、对于客户办理的挂失业务,应先办理挂失,做好相关登记,再进行进一步核实。但解挂业务必须在该客户身份核实或进一步核实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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