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用“划然长啸,草木震动,山鸣谷应,风起水涌”形容2010年对于房地产业接二连三的调控政策并不为过,其针对性之强,力度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从2010年4月17日出台的“国十条”、9月29日再次出台的“新国五条”,还包括各部委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各城市陆续出台的落实国家二次调控的实施细则,分别就限购、执行差别化房贷、加大住房供应和保障房建设等多个方面做出规定。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已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且先后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不过,频频刷新的“地王”记录,以及仍在不断上涨的房价令政策执行效果和政府公信力屡遭诟病。
2010年房地产土地调控政策要点整理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出台时间:2010.1.21)
要点: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二、打击囤地行为,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出台时间:2010.1.28)
要点: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28日在全国土地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国土部将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低密度大户型住房用地;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对囤地炒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出台时间:2010.2.27)
要点:国土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弦轴的作用四、《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时间:2010.3.08)
要点:国土部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用地出让、打击囤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内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五、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出台时间:2010.3.12)
要点:国土资源部称,将于2010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六、慎重出让住房用地,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出台时间:2010.3.22)
要点:国土资源部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格控制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七、打击囤地国土部上演土地风暴
要点:4月打击国土出台15日,国土部公布今年住房供地计划,土地供应量同比大供应量住房今年幅上涨。
5月25日,国土部、监察部通报61万亩“未报即监察部通报上涨用”违法用地,16个地级市被点名。
八、国土部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出台时间:2010年8月2日)
要点: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统计表1457全国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黑名单根据全面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黑名单融资土地同时期盈科地产因囤地被罚、大龙地产拍得的北京北京时期某地块则因土地闲置被收回。
九、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建设城乡住房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房地产建设通知》)(出台时间:2010年9月27日lol为什么进不去)
要点:《通知》规定,没有完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规定了土地竞买人有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等4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2010年房地产金融及其它调控政策要点整理
一、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出台时间:1月10日)
政策: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同时在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方面落实了实施细则。
二、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需公开房源及售价(出台时间:4月13日)
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4月13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
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三、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月季扦插怎么挽留对象(出台时间:4月14日)
政策:国务院总理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了四项措施,被称之为“新国四条”。其中最严厉的要属: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四、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出台时间:4月17日)
政策: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
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五、经适房只能自住违规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怎么建的步骤(出台时间:4月27日)
政策:4月27日消息,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六、北京出台“限购令”(出台时间:4月30日)
政策: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其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临时性措施,引起业内外强烈关注。
七、加强对廉租住房管理强化租赁管理和服务(出台时间:5月5日开始的英文)
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了有关规定。
八、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认房又认贷(出台时间:6月4日)
政策:6月4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通知规定,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或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或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人都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首付5成,利率1.1倍。
九、“夹心层”住房之困有望破冰(出台时间:6月12日)
政策:6月12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出了保障土地供应等相关政策支持。
十、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出台时间:9月29日)
政策:9月29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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