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案例分析
腾讯起诉员工竞业限制案
——员工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1.公司简介
腾讯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也是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成立十年多以来,腾讯一直秉承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经营理念,始终处于稳健、高速发展的状态。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IM软件、网络游戏、门户网站以及相关增值产品。
2.案例陈述
11月10日消息,继珊瑚虫QQ案后,腾讯的又一桩诉讼引起了社会的关注。11月6日,“腾迅QQ把员工告上法庭,两年内不许踏足互联网”的帖子在各大论坛不胫而走,帖子披露一批技术人员遭到了腾讯的集体起诉。随后腾讯官方也证实了案件正进入司法程序,并将于12月26日首次开庭。
与竞业禁止相关的案例最近几年在国内也是屡见不鲜。2007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就原金蝶公司员工廖建华违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一案作出宣判,判决廖建华继续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与金蝶存在商业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并应支付违约金。而现任google中国区的总裁李开复(博客)从微软跳槽到Google后,微软公司也曾将李本人和Google公司诉上法庭,后三方私下达成和解。
对被诉员工来说,老东家的起诉让其感到无比的愤慨,同时面对强大东家的诉讼,心理难免忧心忡忡;对于腾讯公司而言,“这些跳槽员工把大量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带到竞争对手”,长此以往将给其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对于“挖角公司”而言,享受偷袭得手快感的同时,如何给跳槽员工善后也将是一个难题。婚姻法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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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员工遭遇集体起诉
11月5日,对于刚从腾讯离职的“回头是丫”(网名)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日子。村里年迈的父母急促的电话,让“回头是丫”从另觅得高就的喜悦中惊醒过来。他被告知已被昔日的东
家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令其更难以接受的是,法院的传票让村里的亲人遭到了莫大的恐慌,“希望就这样突然之间天崩地裂了,一辈子没见过传票的乡亲们都在传说我在外面犯了法”。
根据传票的内容,腾讯公司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回头是丫”,原因是其跳槽新东家后违反了入职时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
“回头是丫”在其在天涯发布的贴中回忆称,在毕业后加入腾讯时确实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有竞业禁止的约定:“双方劳动合同第7页约定: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后来“回头是丫”发现,不光是他自己收到了腾讯公司的传票,其他一些从腾讯跳槽到竞争对手的技术人员也遭遇到腾讯公司的起诉。据腾讯公司公布的数据,此番诉讼包括“回头是丫”
在内共有15名跳槽员工。
让“回头是丫”纳闷的是,从腾讯离职跳槽的员工不下数百上千,为何唯独对他们15人进行了起诉。此外,对于腾讯公司声明表述的已经支付竞业禁止的赔偿,他自己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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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职员工竞业禁止赔偿的质疑,腾讯方面给予的解释是公司劳动合同中已文明规定了的赔偿条款,“员工在职期间,每个月工资中的200元视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竞业补偿费用”。
在集体诉讼案被曝光后,腾讯公司随即就发表声明表示:“这些跳槽员工带走大量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到新公司后依然毫无顾忌的从事与其在腾讯完全类似的工作,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腾讯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部知情人士向网易科技透露,该诉讼实际上并非单纯的竞业禁止,其背后还隐藏了长期竞争对手从腾讯挖角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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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知情人士援引腾讯内部员工的话说,从去年以来,有家还未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就开始从腾讯大肆挖人,从中层干部到普通员工,只要能到的,都会通过猎头大面积的电话联系,有些核心的研发部门,甚至整个部门都接到过类似电话,动辄就许以高于目前2-3倍的薪酬以及未来上市后可兑现的期权。另据消息人士透露,腾讯最近相继有近百名员工跳槽到几家与腾讯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企业,腾讯希望通过集体诉讼的办法来警示内部员工,防止更多“集体跳槽”事件发生。
该消息得到了腾讯公关部相关负责人的证实,“最近一段时间,某些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据该负责人透露,每个进入腾讯的员工都可能接触到不同类型的商业机密,所以公司的竞业禁止条款对每个员工都是适用的。“但是公司相信每一位同事都具有正直尽责合作创新的腾讯价值观,不会做伤害公司和同事利益的事情,虽然条款在,但我们尽可能不动用这样的条款。”
幕后挖角公司浮现?
在各界纷纷猜测该诉讼终究会以何种方式告终的同时,大家关注的重心是哪家“未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对腾讯进行了集体挖角?
业内专家向网易科技分析表示,国内互联网行业未上市又能让马化腾老羞成怒的对手并不多,一些新兴的SNS社区与腾讯的用户重叠度较高,而规模较大的只有校内网和51。
不久前的互联网大会上,51 CEO庞升东在接受网易科技专访时表示,从市场区别来看,51跟腾讯的用户的重联度比较高,而过年前后将推出的类休闲游戏,腾讯也是主要的对手。“所以腾讯无论现在和未来都是51的最大竞争对手”。
“的确近期有十多名腾讯的员工跳槽到我们公司,其中已经有数名接到法院的传票”51 副总裁黄绍麟(博客)接受网易科技调查时透露,不过他很快就否认了51存在恶意挖角腾讯的意图,“这些员工都是自发到51来发展的,我们没有任何故意的行为。腾讯也有很多的员工跳槽到百度和迅雷,不光是51”。
此外黄绍麟还表示,他至今还没了解到这些新来的技术员工详细情况,“这些都是一些很基层的技术员工,不可能接触到什么核心的商业机密”。
黄绍麟承认,腾讯的诉讼已经影响到了刚跳槽到51的工作状态,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安抚他们的心情。“我们希望按正规的程序来处理相关的诉讼,不过跳槽过来的员工职务安排情况不会受到诉讼影响。”
3.焦点问题分析
一、竞业限制补偿的问题。
腾讯的前员工在文章中提到,其从腾迅离职至今,该公司从来没有提起过给其竞业限制补偿。这个说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履行竞业限制补偿的义务,员工也就解除了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对照开的内容:“员工在职期间,每个月工资中的200元,视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竞业补偿费用。”这种约定本身就与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相矛盾不具有法律效力。作为竞业限制补偿应当是在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逐月支付的补偿费
用。用人单位在员工在职期间支付这笔费用本身就不具有竞业限制费的性质,这笔费用实质上应当属于腾讯公司给予员工的保密费。益阳疫情
如果确认腾讯公司在相关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费在员工在职期间支付,那么首先要考虑两个条件:
(一)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应当与本行业员工的工资相同,而不能任意的将工资中的一部分作为竞业限制费来支付。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只有将上述两项费用合二为一在在职期间支付,才能认可双方约定竞业限制补偿费在工作期间支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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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业限制的范围问题。
根据该员工的文章,其与腾讯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确实有竞业禁止的约定,条款是这样说的: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
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 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腾讯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因为QQ软件的用户粘性极大,因此该公司的产品几乎涉及互联网的每一个方面,作为公司,显然希望把范围扩的大一点。而员工则会认为此条很不公平,因为根据此条,其几乎不能在任何与互联网有关的公司进行工作。笔者认为,不能简单的通过条文看此案,对于是否构成竞业禁止的问题,法院肯定也会根据员工在腾讯工作期间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新工作的性质来确定两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果确实存在,才会适用相关的竞业限制法规。
三、被告是否为竞业限制的对象?
从离职员工在博客上公布的材料可以看出,无论是离职员工还是公众都有一种误解,即基层的员工都不应当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底被告是否是属于劳动
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还值得商榷。
对此问题,笔者在此也要建议腾讯以及其他类似的公司完善一下公司的劳动合同。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加入竞业限制补偿的条款,其次,竞业限制条款的具体内容可以制定的更人性化一点,比如在合同中列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然后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相对应的加入员工离职后不得到在新公司从事与原工作内容和职责相关联工作的内容,这样更合理,员工的感觉显然会更好一点。
最后,腾讯公司此次起诉员工的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确实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商业秘密侵权严重,国内高科技企业对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有迫切要求,而另一方面,劳动者对于企业过于强势的维权举动存在很大不满。这个问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除了法规的完善,也要求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
腾讯针对离职员工等类似的关于竞业限制的诉讼,都颇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而一位腾讯内部员工私下透露,公司这样做,主要也是想对现有员工起到警示作用。
4.思考总结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1)竞业限制协议对期限、范围、地域、补偿金和违约金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应该如何处理呢?(2)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继续履行协议呢?(4)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会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吗?(5)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下限;(6)劳动者违约的违约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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