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律实训作业答案
高等学校法律专业辅导教材《法律实训》
参考答案
好莱坞女星第一编刑事案件实践训练
实践项目一刑事案件的立案
出国签证办理流程三、实践训练
1.
(1)条件:A、有犯罪事实,B、需追究刑事责任;
(2)符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
2.
(1)告知李老师没有报案资格;
(2)要求胡×写一份书面材料。
实践项目二刑事案件的侦查
三、实践训练
1.有错;错误之处有:
劳动节手抄报内容资料(1)拘留后应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2)拘留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所在单位;(3)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
2.
(1)预审;
(2)对甲乙进行拘留,对丙可采取取保候审
3.不妥之处有:
(1)讯问时侦查人员只有1人,应不得少于2人;
(2)没有专门的记录人员;
(3)侦查人员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4)侦查人员未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5)侦查人员有威胁、刑讯逼供的行为。
4.
(1)可以排除董×作案可能。经查证,董×在案发时未去过现场一带;
(2)韩×的作案嫌疑最大。因为:一是与被害人陈述的特征相似;二是董×的指认;三是案发时其经过现场。
5.(1)
A.赃物;
B. 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工具等;
C. 询问事主;
D. 勘查盗窃现场
(2)
A.针对性查账,获取相关书证;
B.盘点实物;
C.及时搜查,获取罪证,扩大线索;
D.讯问犯罪嫌疑人;
(3)
A.盘点实物;
B. 及时搜查,获取罪证,扩大线索;
C. 讯问犯罪嫌疑人。
实践项目三刑事案件的起诉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三、实践训练
1.
××省××市城郊区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2003】78号
被告人李×保,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省××市城郊区毛雄乡环城村农民。因抢夺罪于2003年4月12日被××市城郊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城郊公安局看守所。没有前科。
被告人李×保抢夺一案,由××市城郊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于2003年4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表明:
被告人李×保于2003年3月28日晚7时许,李×保到××市小风商店谎称购买2块手表,让店主曹×容拿出两块“西铁城”全自动日历手表挑选,李×保拿到手表后,佯装挑选,趁曹×容忙于接待其他顾客之机,抓起手表夺门而逃。曹×容发现后,立即呼喊追赶,李×保逃至平海饭店藏匿,被曹×容及随后赶来的××市巡警队员李×伟、彭×抓获。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告人李×保的供述,物证、证人沈君等人证言等证据,经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保的行为性质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李×保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构成抢夺罪。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市城郊区基层人民法院
检查员:××
2003年4月12日
(院印)
附:
(证据材料,略)
2.
××省平海市城南区检察院
不起诉书决定书
×检刑事不诉【1993】19号
被不起诉人董×明,(个人基本情况,略)
被告人董×明盗窃一案,由平海市城南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于1993年4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表明:
1993年3月25日----(部分事实略)----后被发现追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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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董×明的行为属于一般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明不予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端午节的古诗诗句有哪些平海市城南区检察院
1993年4月30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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