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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1.12
【字 号】黑人社办发[2011]4号
院校类别【施行日期】2011.01.12
自我介绍的作文【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黑人社办发[2011]4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大力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技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提供重要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高尚道德、高超技能、较强创新意识的以“一体化”教师为核心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建国多少周年了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各技工院校及其它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获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占教师总数的2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40%;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70%,每个专业至少就有8-10名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技师、高级技师兼职教师比例一般不少于20%;“一体化”教师要达到60%。建立并完善教师认证培训体系。
有限公司注册  二、加强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各院校对教职工要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豪感、责任感,自觉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五)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克服拜金主义、享受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不断加强人生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奉献精神。
  三、规范拓宽技校教师的引进渠道
  (六)规范师资来源渠道。对各类新任教师(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的招聘、录用、使用等形成完备体系,在录用原则、考评程序、培训计划、工资及职称待遇、评价及激励机制等方面重点加以规范。各市、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技工院校用人的自我调控机制,在加强教师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放权于学校,实行学校自主聘用教师制度。允许学校不受身份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或技师(工程师)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tpm管理  (七)多元化开辟师资来源渠道。不断拓宽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引进渠道。  一是从理工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程类师范学院,广泛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技工院校任教,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从一些高科技领域引进焊接、微电子等急缺专业人才,壮大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二是要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钳工、电工、焊工等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兼职任教,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的兼职教师队伍,作为专职教师的补充。三是要加大短缺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尤其要加大对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电气自动化、机
械自动化、焊接、涉农等专业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和本科生的引进工作,并充实到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队伍中去。四是积极建立包括社会各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等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师资人才库,定期公布有关信息,以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在各技工院校选聘专业课、基础课、实习指导教师时,以德才兼备为准则,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为出发点,严把质量关。对新教师的录用坚持优化结构,向理论水平扎实、实践能力丰富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倾斜,通过笔试考核,以1:3进入面试,实行答辩小组评分制,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技工院校教师编制管理模式
  (八)科学核定各类人员编制。各技工院校要制定科学的在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要根据省厅和省编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各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科学管理,从严从紧核定各校各类人员编制,提高编制管理效益。
  (九)科学构建各类师资比例。各技工院校要加强一线教师的梯队建设,科学设置各类教师占学校教师总数的比例。技工院校在培养全日制在校生外,还承担着大量的培训任务,教师所占比例应满足完成教学的需要。文化基础课中数学、语文、英语课各科大约200-300名学生配备一位专职教师,政治(德育、心理等)、体育课教师各科约300-400名学生配备一位专职教师;各门专业课教师按专业学生人数1:20配备;专职学生管理教师按学生数1:80配备;辅助教学实验室或实训室教师按专业学生人数1:40-50配备。以全省11家技师学院为试点,用三年时间使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职教师比例的30%,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20%,一体化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
  优化中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队伍结构。各院校要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建立奖励机制,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速度,成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教师各类制度。
  (十)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各技工院校要依据《职业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坚持职业培训、技工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师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把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和其他职
业培训机构年审的重要检查内容。同时发挥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及各师资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对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开展业务提高培训。一是开展见习培训。新任教师应进行不少于100课时的培训,以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掌握教学规律,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后,从下一年度起参加岗位培训。二是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要按类别、学科、层次,有针对性地参加专业培训,保证一线教师参加业务提高培训每两年不得少于80学时,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各技工院校需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研修或顶岗实习,增强实践教学能力。三是开展技工院校高层管理人员及教辅、教管人员培训。四是开展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技工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科目的划分,组织教师到指定的培训院校报名参加函授和网上面授学习。此外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创造机会,选派专业骨干教师赴德国、加拿大等技工教育发达的国家学习、交流。
  (十一)做好培训基地建设工作。一是要重点突出,对专业技术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的培训基地重点扶持,使其成为龙头专业名校。二是要布局合理,根据把全省十几所培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其师资优势和地域优势。三是加
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地管理,不断提高基地的培训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省级示范性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逐步完善全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体系。
  (十二)建立科学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各院校人事部门要参照省厅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准则的要求,做好本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规范。各院校要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改革 推行评聘分开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各院校实际,制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方案,切实做到评聘分开。
  (十三)建立系列教师岗位准入制度。大力推进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科学的职务制度,进一步完善特聘兼职教师制度,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教研、教改能力普遍增强。
  (十四)建立“一体化”教师评价制度。要建立一支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又能指导生产实习,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各技工院校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一体化教师评选方案并推广实施,以实现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向一线教师倾斜。
  (十五)建立教师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施绩效工资制。强化分配制度的激励功能,在奖励绩效工资分配上要拉开优秀教师与普通教师、一线教师与后勤人员之间的分配档次,以稳定优秀教师队伍。定期开展优秀教师的评比表彰活动,对在教育科研、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应予以重奖,使其待遇与实际贡献相吻合。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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