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文化-中国古琴的文化特征
古琴之深有两方面涵义。一是深厚的文化内涵,二是深远的艺术意境。现先说第一点:古琴文化内涵博大精深,与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政治、教育、伦理、哲学、美学、文学、艺术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承载了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中国现存最早的典籍《尚书》中的《尧典》、《舜典》、《益稷》等篇章中明确记载了尧舜时代古琴瑟及其理论形态——音律在国家大事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尚书·益稷》记载舜帝说“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以考察国家治乱,这里所谓“五声”,就是古琴一至五弦所发出的宫商角徵羽五声,六律,就是古琴乐律(六律六吕)的简称,而六律之首的黄钟,亦即古琴上由八十一丝制成的第一弦(黄钟宫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黄钟为基准,按照“三分损益法”,可以产生五声、二变、十二律(即六律、六吕)。故说黄钟为乐律的根本;又《尚书·尧典》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反映了中国在远古时代通过观察天象制定历、律(即历法和乐律),并且以乐律的标准音来统一社会生活中处处遇到的度量衡。关于历律以后再说,现先讲同律度量衡,古琴第一弦(黄钟宫)丝数为9的乘方(81),而竹管黄钟的长度则是9寸(径三分),为什么黄钟及宫音之数都是如何清除浏览器缓存9,据宋代蔡沈《律吕新书》说:“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十,其一、三、五、七、九为阳,九者阳之成也。……黄钟者阳声之始,阳气之动
也,故数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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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乐律和历法,我国古代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和乐音一均(八度)分为十二律紧密联系。黄帝命伶伦伐竹制为十二律管埋地以候十二月之气,葭灰实管口,某月气至则灰飞管空,称为律中。《国语》载:“伶州鸠曰:古琴瑟尚宫……以遂八风,于是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次序,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疲,故曰乐正。……律所以立均出度也。……成于十二,天之道也。”《礼记》《吕氏春秋》具体说明十二月气候合十二律
古人记月份,写文章常不写数字某月,而写律名,如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中国过去以农立国,十二律表明季节气候变化、农事生产应作何种活动,古代司农与授时官员使用律名比数字月份更普遍。由此可见,使用十二律的古琴与古代人民生产生活无处不紧相联系。除上述制度文化外,古琴还与数千年来文人精神文化血肉相连。“士无故
不撤古琴瑟”,古琴的音乐神圣高雅、坦荡超逸,古人用它抒发情感,寄托理想,古琴远远超越了音乐的意义,成为中国文化和理想人格的象征。儒家以“礼、乐、射、驭、书、数”六艺教育生徒,古琴是一项必修课,孔子自己刻苦认真学古琴、弹古琴,为后世立下了光辉榜样。孔子的众弟子,以及后世的文人如荀子、公孙尼子、庄子、列子、司马相如、刘向、桓谭、班固、王充、蔡邕、蔡琰、诸葛亮、周瑜、阮藉、阮咸、嵇康、葛洪、谢安、刘琨、刘勰、王维、孟浩然、李白、白居易、范仲淹、欧阳修、苏东坡、周敦颐、沈括、朱熹、陈亮、岳飞、文天祥、汪元量、耶律楚材、刘基、王阳明、李贽、王船山、谭嗣同、蔡锷等圣贤、哲士、英雄、文豪、伟人等都从古琴吸取了精神营养,又都向古琴大川贯注了涟漪清泉,使古琴成为最能代表和最能表现中国传统文化深层底蕴和神髓的载道之器。再说古琴音乐所表现的意境。古琴曲由于其作者的传统文化背境、中国文人的气质、乐器的形制、音、乐曲题材、内涵、结构等因素,其风格趋向典雅,高尚、含蓄、古朴、静穆、抒情的审美意识。最能表达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深远意境。
古琴要求创作主体对欣赏主体有“移情”之功(成连引导伯牙到海上感悟移情作水仙操而成天下妙手),移情即是将外在的物象世界置换为古琴乐内的精神世界,要求达到古典诗词和元明山水画的写出胸中逸气的空灵意境。具体地说意境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意”,主要指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如刘勰《文心雕龙》所说“神思”、王士祯的“神韵”、袁公安的“性灵”,是意境的主导方面;二是“境”,指外在的天地自然人间世象,即身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意与境合即“神与物游”、“神用象通”、“心境交融”达到心与物、主与客统一,超越物质层面,“以虚涵实,实中见虚”,任想像力自由驰骋的精神境界。
古琴之音被称为雅音,“雅之为言正也”,故称古琴之音为华夏正音。正音的标准何在?在合律学的要求。律学是对乐音结构数理关系之理论的研究,是研究音乐中用音的物理性质及其互关系的科学,是音乐理论的基础。我国古代“律吕”的概念是指整个音乐理论而言,如南宋蔡元定《律吕新书》,明朱载育《律吕精义》等。现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有三种乐律,即三分损益律、纯律、十二平均律。我国古琴因其理论的严密性与完整性,定弦是按三分损益律(即五度相生律),设定十三徵是用纯律,而演奏中用律的特殊性,古琴又可用十二平均律,故可以说:古琴是一古琴可为三律准。
雅名
三分损益律以黄钟为宫,定其数为81,由宫之数起始,以三分之一更相加减,即得其余四声,此五声相生法可考管子《地员篇》及史记《律书》等书。
宫=81三分损益得54为徵
徵=81-81/3=54三分益一得72为商
商=54+54/3=72三分损益得48为羽
羽=72-72/3=48三分益一得64为角
角=48+48/3=64以81为黄钟之数,按“三分损益法”可依次算出十二律之数,此宫、商、角、徵、羽之数就是古琴一、二、三、四、五弦丝数,此即古琴以三分损益法定弦。
纯律是根据因泛音成立的三和弦而定律的一种律制。泛音即振动发声体(如古琴弦)分段振动时所发生之音,原弦振动发生音时,除全体振动外,并同时分二段、三、四、五……段等而振动,这些分段振动各自发生比原音(全弦振动发生之音)为高的各种高度的音,构成了泛音列。
十二平均律是朱载堉于1584年首创,朱制律准弦长2尺,用81档大算盘,经两次开平方和一次开立方,数值写到25位,求得相邻二律间比值为1.059463:1。
用此值可以求得适用于自由转调之十二平均律,就是将一个完全八度之振动体长度均匀地分为十二个比值相等的“十二平均律”,解决了古代“三分损益律”黄钟不能还原的难题,因有别于三分损益律,朱氏称之为“新法密率”,见《乐律全书》。现为进一步弄清三种律制的异同,以通行的大音阶为例,将三种不同律制的大音阶的音名用音分记出,比较后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在三种律制中,音分值惟一相同的是同度与八度,即不论是平均律
、五度律(即三分损益律)还是纯律,同度均为0,八度均为1200音分。(2)在五度律与纯律两种律制中,除了同度与八度外,纯五度与纯四度的音分值也相同,两者的纯五度均为702音分(比平均律的五度高2买小产权房音分);两者的纯四度均为498音分(比平均律的四度低2音分)。(3)大三度、大六度与大七度在三种律制中各不相同,与平均律相比,这三个音程在五度律中偏高,在纯律中偏低。而平均律介于五度律与纯律之中。分别比五度律低8、6、10音分,比纯律高14、16、12音分。(4)纯律大二度与五度律大二度相同,都比平均律之二度高4音分。即204音分。
在古琴中,纯律取音全部按十三徽位;三分损益律(五度律)取音按减字谱指示的徽位;十二平均律(即本表中的平均律)取音按减字谱指示的徽位。此即古琴一古琴可为三律准之数理基础(计算从略)。
三、古琴文化-健
健指古琴曲的内容,绝大多数是健康的、严肃的。从东汉古琴学大师蔡邕《古琴操》所记录的四十七调前汉古琴曲看,其内容大体上属下列四类:(1)对统治阶级的怨愤;(2)对远古开明统治者的怀念;(3)对社会矛盾的反映;(4)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感慨。可见其严肃性。
在《诗经》内,本来是表现统治阶层团结的《鹿鸣》和表现统治者的善政的《驺虞》,但在《古琴操》作者眼里面就看出人民的不满与愤慨。蔡邕肯定地说明它们的内容,是表现对统治者的悲愤。蔡邕的时代背景正当汉末农民大起义——黄巾起义,他所收集的当时的古琴曲其表现内容充分带着革命高潮中人民激烈情绪,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反映社会矛盾的古琴曲是表现关心社会,关怀民生的情感和意愿。它们所表现的不是悲观消极情绪,而是乐观积极情绪。若从现时古琴家常弹的和还有谱本的古琴曲全面看一下,还可以发现有很多拥抱自然和一些表现爱情和友谊等热爱自然、热
爱生活的古琴曲。其中,表现为全民福利坚持劳动以战胜自然的《禹凿龙门》,表现鼓励迅速改过迁善的《风雷引》,表现虚心请教的《圯桥进履》,切戒遭受恶劣社会意识形态侵蚀的《墨子悲丝》,表现坚持真理至死不屈的《卞和泣玉》,表现抗拒异族侵略英勇报国的《满江红》(《精忠词》)等都是有贴近现实意义的。
极地皇陵
健,除了指古琴内容严肃性以外,还说明有不少古琴曲结构庞大,音调高亢,气势恢宏的阳刚之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人把古琴说成是“极美丽的花朵”,形似赞美,实含偏误,花朵有womanize之意,它使人产生古琴只有阴柔、静弱、哀怨的一面的联想。实际上,古琴作为传统文化结晶,反映我国古代社会生活、反映历史上重大题材,不能单用阴柔的范畴来概括。如帝尧《神人畅》就表现光明、欢乐、刚健的情怀,没有什么阴柔、哀感的成份。《离骚》、《泽畔吟》虽然要表现屈原被放逐的背景,但曲调着重体现屈原不忘故国、忧国忧民的博大胸怀,精神是激昂慷慨的;《广陵散》更是以宏伟的篇章、拔山的气势,誓与暴君偕亡的精神,再现了反抗黑暗暴力压迫为主题的历史题材;《汉节操》、《满江红》、《正气歌》等古琴曲更是直接表现了我中华民族威武不曲、百折不挠、忠贞爱国的阳刚之美,表达了五千年古国伟大的民族精神。
四、古琴文化-瑰
古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没有物质载体,只是着重强调其文化内涵和精神层面,事实上古琴实物作为载道之器是精选良材加善斫而造成的精美的物化艺术品,古古香典雅古朴的古琴实物是中华民族传统乐器的典范,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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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阳出土的殷商时代的甲骨文看,音乐的乐字写为“樂”,即是在木品上张丝弦的弦乐器,会意为“乐”字。这说明早在甲骨文产生以前,我国先民就已经创造了古琴,不过甲骨文时代的古琴不像今天这样完备,《礼记·乐记》说“舜作五弦之古琴,以歌南风”,早期的古琴是五弦,即宫、商、角、徽、羽五音;到周文王姬昌被纣王囚禁于久里时,为发抒幽愤,在古琴上加一弦,其音清幽婉转,称为文弦,武王伐纣时,乐舞助战,在古琴上加一弦,其音扬越激昂,后人称为武弦。从此七弦成为定制,其后虽有继续加弦的(如随州擂
鼓墩曾后乙摹出土十弦古琴,宋太宗九弦古琴),但不久即减,终为七弦,称为“文武”七弦古琴。值得注意的是,为何宋太宗以帝王之尊,给古琴添加二弦,终不被其臣民接受而仍恢复为七弦?这是因为七弦已能从乐理方面完全满足五音、七声、十二律、八十四调旋宫转调的需要,再加上一弦,即成赘物,故而自宋太宗以后再也没有人存加弦之想了。
除七弦外,古琴的又一大特点在于有“徽”(或写作“晖”),所谓徽,是在古琴的宫弦一侧按一定的音乐物理学比例,用金(或玉、珍珠、罗甸)嵌十三个园斑,用以标示泛音位置和按音方向。因为有晖、古琴上有91个泛音位,可以奏出长段落的纯泛音旋律,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乐器无法比拟的。古琴徽始于何时,时人常以嵇康(223-262)《古琴赋》中有“众器之中,古琴德最优,……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钟山之玉”,据此将创徽的历史下限定在三国或东汉,但据班固(32-92)论著,可将此下限推前到春秋时代。班固《白虎通·德论·礼乐》:“故‘书’曰:‘戛击鸣球,搏拊古琴瑟以咏,祖考来格。’所以用鸣球搏拊者何?鬼神清虚,贵净贱铿锵也,故尚书大傅曰:‘搏拊鼓装以糠,古琴瑟练丝徽弦鸣者,贵玉声也。”可见古琴之有徽,在春秋时代尚书大傅作者(孔子)时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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