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生气了江苏高院案例:通过12345热线反映自家自来水停水的情况属于信访行为
裁判要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明确,制定该条例的目的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基于上述立法目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调整申请人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而蔡云桂诉盐城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本院曾于2016年5月4日作出(2016)苏行终133号终审行政裁定。在该诉讼中,蔡云桂主张其于2015年11月16日向盐城市政府设立的12345市长热线求助,反映其家里的自来水没水的问题,因仍没通水,请求确认盐城市政府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本院经审查认为,蔡云桂通过12345热线反映自家自来水停水的情况,此行为属于信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虽然本案中,上诉人蔡云桂于2016年1月7日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向被上诉人盐城市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12345”办理其2015年11月16日反
映家里自来水没水问题的过程信息(含下派工单、督办通知书、相关单位答复等)及处理结果,但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以及生效的(2016)苏行终133号行政裁定,可以认定上诉人蔡云桂向被上诉人盐城市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依然是信访行为。被上诉人盐城市政府作出对上诉人蔡云桂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答复后,上诉人蔡云桂以被上诉人盐城市政府作出的《2号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违法为由提起的诉讼,因其并不具备诉的利益,其诉讼请求亦不具有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人民法院可裁定不予立案或者迳行裁定驳回起诉。鉴于本案一审法院已经立案并已经实体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人蔡云桂的诉讼请求判决,为避免诉累,对一审判决,本院不予改判。
裁判文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市长热线12345能解决什么问题>小学生庆国庆手抄报(2016)苏行终151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蔡云桂,男,住盐城市。
word里怎么打分数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盐城市人民政府,住所地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平,该市市长。
委托代理人单连军、孟凡顺,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上诉人蔡云桂因诉盐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盐城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9行初4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本案进行了书面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认定,蔡云桂于2016年1月7日向盐城市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依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盐城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向其公开“12345”办理其于2015年11月16日反映家里自来水没水问题的过程信息(含下派工单、督办通知书、相关单位答复等)及处理结果。盐城市政府于2016年1月13日作出盐办函申[2016]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以下简称《2号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蔡云桂:我办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了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公开:2015年11月16日向“12345”求助,反映家里自来水没水问题的办理过程(含下派工单、督办通知书、相关单位答复等)以及处理结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一、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盐城市政务办)负责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的协调、管理和监督。二、关于你投诉问题的详细办理情况建议先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办公电话:8868×××5),如你在咨询过程中,发现确有某项政府信息应由盐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制作或保存的,再向我办提出申请。三、自本机关发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你的补正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机关作出答复的期限。2016年2月29日,蔡云桂不服该答复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2号信息公开告知书》,责令盐城市政府重新作出答复,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另查明,2011年11月5日,盐城市政府设立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众的诉求,为众提供办理政务信息咨询、建议批评、公共服务、投诉举报等服务。“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由督查中心、呼叫中心(或一级受理平台)和二级网络成员单位构成。建议、求助和投诉举报类事项登记受理后,一般工单直接派发二级网络成员单位办理;督查中心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或未办理的,发
出《督办通知书》;对不能现场答复的咨询、求助类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再查明,盐城市政务办为盐城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具有管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责。
六年级演讲稿一审法院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第二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本案中,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经盐城市政府批准、具体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事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权对蔡云桂提交的要求盐城市政府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进行处理并作出答复。蔡云桂提出,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2号信息公开告知书》,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应由行政机关作出答复”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案中,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
为盐城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但在落款处加盖了盐城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应当视为盐城市政府已向蔡云桂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职责。
男生专科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