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对地产商业用地的自持用地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自持商品房屋是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根据出让要求或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持有的、不得销售转让、只能用于出租的住宅。
具体而言,开发商自持商品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自然风光1.用地性质:住宅。竞地单位通过竞投自持比例取得的涉宅用地上建设的项目,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为住宅。
英语qq个性签名最新科幻电影推荐>非主流男生个性签名2.登记方式及自持年限: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凭市住保房管部门出具的《自持商品房屋验收确认书》作为单一产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明确注记“不得分割、销售、转让”;企业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有关桥的诗歌3.严禁转让或以租代售:不得分割、销售、转让;严禁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
4.租赁期限及租金收取方式: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出租,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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