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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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即期付款交单:
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代收行凭受票人(进口方)对即期汇票付款而交出单据。
2、指定银行:
被开证行指定的出口地银行,包括付款信用证中的付款行,承兑信用证中的承兑行和议付信用证中的议付行。
3、对开信用证:以进出口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受益人的信用证业务。
4、凭单付汇进口商通过汇出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的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证明其已发货的商业单据(如提单),即可付款给出口商。
5、保付支票:为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受票行可根据出票人请求,在票面写“证明”并签章,这张支票成为保付支票。
6、可转让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中间商、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开证行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该信用证的金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几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7、中间业务: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款或其他委托事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8、承兑信用证:出口地的指定承兑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在汇票上做出承诺,待汇票到期时再履行付款。
9、直接付款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作为即期付款行,要求受益人直接寄单给开证行,审单相符,立即付款。这种信用证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开证行和受益人,没有指定银行。
10、商业票据(商业本票):
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
商业本票,又称商号本票,指直接由商户签发的本票,相当于“企业短期债券”。
二、填空、单选与判断主要知识点
1、三种基本信用证(付款L/C、承兑L/C、议付L/C)各自的特点:
1)付款L/C分为即期付款L/C和延期付款L/C
即期付款信用证:
可以要即期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
其指定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也可以是出口地的代付行。
延期付款信用证:
受益人不需要开出汇票(最大特点),只需将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到出口地的延期付款行,其在验单无误后收入单据,待延期付款的到期日再对出口商付款。
出口商不能贴现远期汇票,提前获得融资,只能耐心等待到期日延期付款行的付款。
2)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缺点:对承兑行不利(无追索权)。
发怎么发所有人优点:对进口商有利(可远期付款),对出口商有利(可贴现提前得款)。
承兑L/C一定要远期汇票,其指定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也可以是出口地的代付行。
3)议付信用证 (Negotiation L/C)
即期议付信用证:出口商开出即期汇票
如果议付行未买入单据,未对出口商预先付款,只是审单、传递单据,则不构成议付。假释的程序
议付行是汇票、单据的买入者和后手,如果议付行遭开证行拒付,其有权向受益人追索票款。这是议付行与付款行、承兑行的本质区别。电影女星
缺点:对进口商不利(不能远期付款)。   
优点:对议付行有利(有追索权,可做资产业务),对出口商有利(即期得款)。
远期议付信用证: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融合了承兑信用证、即期议付信用证的优点。
优点:a.对议付行有利(一方面议付行往往只是名义上的,不会真正议付,风险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它会选择将来贴现汇票)
b.对进口商有利(可远期付款)
c.对出口商有利(可贴现,提前得款)
PS:远期议付信用证,开证行是要承兑远期汇票的,出口商相当于能够得到信用证、汇票承兑双重的保障,因而从这个角度而言,远期议付信用证对出口商更有利。
2、偿付行是信用证业务中唯一不审核单据的银行。
3、票汇使用的支付工具是银行即期汇票。
4、延期付款信用证业务不需要出口商开出汇票。
5、保释金保函与履约保函的概念:
1)保释金保函:载运货物的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由于船方或运输公司责任造成货物短缺、残损,使货主遭受损失,或因碰撞事故造成货主或他人损失,在确定赔偿责任前,被当地法院下令扣留,须交纳保释金方予放行时,可由船方或运输公司向当地法庭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船方或运输公司按照法庭判决赔偿货主或受损方所受损失,否则担保行就代其赔偿,当地法庭即以此银行担保代替保释金,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放行,此种银行担保就是保释金保函(Bail Bond)。
2)履约保函: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应货物或承包工程合同时,还须提供银行担保,向招标人保证,中标后中标人一定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否则担保行就按保函金额赔付招标人,以弥补其所受损失,此银行担保就是履约保函。
6、国内异地贸易最常采用的支付工具与方法是银行即期汇票。
7、D/P T/R分为出口商主动或代收行主动向进口商的借单行为,其中又以后者为主。
8、国内贸易的主要支付工具与方法有银行即期汇票(顺汇、银行信用、异地结算)、转账支票(顺汇、同城结算+异地结算)、现金支票(顺汇、同城结算+异地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远期付款、顺汇、银行信用、异地结算)、商业承兑汇票(远期付款、逆汇、商业信用、异地结算)、银行本票(顺汇、银行信用、同城结算、即期),电汇(顺汇、商业信用、异地结算)。
9、保兑行的付款责任
如开证行不履行验单付款责任,则由保兑行履行验单付款的责任
保兑行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因为它是为开证行加保。
③保兑行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10、通知行责任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及时通知或转递信用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及时澄清疑点。
11、D/P. T/R中代收行的权利:代收银行则是信托人。
①可以随时取消信托,收回借出的商品。
②如商品已被出售,可随时向进口商收回货款。
③如进口商倒闭清理,对该项下的货物或货款有优先债权。
注意:
如果出口商主动提出“凭信托收据借贷”,对进口商融通资金,并在托收指示上写明“D/P,T/R”,代收行可以按照托收指示凭T/R交单,但进口商到期不支付货款,由出口商负责。
如果出口商未主动提出而是代收行同意进口商“D/P,T/R”,则进口商到期不支付货款,由代收行负责。
12、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出票条款应包含的要素:
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当采用假远期信用证汇票时,出票条款除了填写上面三个内容外,还需要注明年息。
13、预支信用证预支条款应包含的内容:
①向受益人预支的最高额度
②预支时受益人必须提交保证书或抵押仓单
③出口地银行将从将来开证行偿付中扣除预付款本息,将剩余的金额付给出口商
14、托收项下汇票出票条款应包含的内容:合同号、商品名称和数量、进口和出口地点。
15、托收出口时的可能风险与防范措施:
1)可能风险:
①发货后,如遇进口地货价下跌,进口商可能就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可能会借口货物规格不符或包装不良等原因而要求减价。(市场风险,最常出现)
②因政治或经济原因,进口国改变进口政策,导致进口商没有申请到进口许可或外汇,以致货物抵达进口地而无法进口。(宏观经济风险)
③进口商因破产、倒闭,无力支付货款。(微观经济风险)
2)防范措施:
①出口商最好在进口国有自己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商,以便在货物遭到拒付时,由自己的分支机构或代理商代办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等手续。
②签约前做好进口商的资信调查与进口地的市场调研。
③出口商应尽量争取CIF贸易条件。
④在委托托收行时,出口商应尽量将进口商的账户行作为代收行,以方便进口商融资,按时付款。
16、D/P. T/R中进口商应履行的义务:
①将信托收据项下货物和其他货物分开保管;
②售得的货款应交付银行;
③不得把信托货物抵押给他人。
17、电汇中凭单付汇(CAD)的概念:(见名词解释4)
18、顺汇与逆汇需要出票时各自对应的出票人:
前者为债务人或进口商或买方,后者为债权人或出口商或卖方。
19、国际与国内结算业务同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20、票据原因包含的关系:
出票人与受票人(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windows错误恢复;
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
21、可用于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信用证、付款备用信用证、付款保函及它们各自的概念与特点。
1)汇付(顺汇、商业信用)
国际汇款指通过银行的汇兑来实现国与国之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和国际资金的转移。因此,国际汇款又被称作国际汇兑(International Exchange)。
特点: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商业信用。
2)托收:(逆汇、商业信用)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特点:托收结算方式适用于清偿债务、收取公用事业费。它属于商业信用,付款保证性相对较差,只用于收款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结算。同城、异地结算都可以使用。
3)信用证:(逆汇、银行信用
进口地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开给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的一份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特点:
①相对于贸易合同,信用证是一份独立文件,但其内容应与合同基本吻合;
②银行仅以单据作为处理对象(货物单据化);
③开证行承担主债务人责任。
4)付款(商业)备用信用证:
和付款保函一样,可以取代商业跟单信用证。
商业备用证:支持其申请人的商业付款义务(承诺在申请人未能按约对货物或服务作出支付时承担付款责任)。
商业付款型备用信用证简化了传统跟单信用证的手续,仍属银行信用,而且备用信用证开证行的银行责任更坚实。
5)付款保函:(可以取代商业跟单信用证)
在只凭货物付款,而不是凭单据付款的交易中,进口方向出口方提供银行担保,保证在货到经买方检验与合同相符后,进口方一定支付货款,如进口方不支付,担保行代为付款。
特点: 自己制作的手帐
a.在商品贸易中,付款保函与信用证作用相似,但办理手续简便
b.格式灵活多样,适应不同需求。信用证遵循固定的格式、惯例,而付款保函格式则因项目而异,可为客户度身定做。
c.适用范围广。付款保函不仅可以用于商品贸易,还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等,范围相对信用证来说更为广泛。
22、托收汇票收款人的情况分类以及每种情况下汇票背书的次数。
1)委托人(出口商)为收款人,要两次背书才能向进口商提示。
2)托收行为收款人,只要一次背书才能向进口商提示。
3)代收行为收款人,不要背书就能向进口商提示。
23、提单日后若干天付款的远期汇票,如何转换成出票日后若干天付款或说明日后若干天付款的远期汇票。
提单日后若干天付款的远期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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