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记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举报记录
1、物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登记表怎么填
填写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后填写整改情况(包括整改负责人、时间、整改验收时间)。2、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是多少
3、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多少
受理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电话:12350。
4、安全生产举报方法有什么?
书信、电子邮百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举报安全生产问题。
5、安全生产怎么写举报文案
xx(你单位百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如乡、县、巿、省等):
1、我是度XX,是XⅩ的职工。知我要反映的是单位里存在的安全隐患。
2、写哪里有什么安全问题,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可曾向本道单位管理层汇报过,解决问题不够彻底。内
六一说说朋友圈简短3、为确保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我建议:(即应该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容)。
举报人:XXX(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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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6、如何在网上举报安全生产问题
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直接投诉,或在当地安全生产相关政府单位,进行举报。也可以关注下国家安全专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微博或者,通过私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博安网提示你:面对安全生产问题,应该及时的属向领导汇报,无果的话再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如何举报非法网站
7、怎样把安全生产举报奖金发下去
全国各地同步开展“安百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公众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度国,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问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将获得奖励。全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以最直接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答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2009年研究生国家线规和安全知识,现回场向人民众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服务。2月份是“安全生产月”,今年活动月的主题是“加答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8、个人发现某企业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进行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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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白酒生产厂在生产白酒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违反生产规则,用工业酒精进行了勾兑。工人张某告诉厂长说:如果加入工业酒精过度,可能会造成饮酒者死亡。厂长并不听劝阻,依旧照常生产。于是张某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了某白酒生产厂。问:张某作为个人有权利举报某白酒厂吗?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单位在加工生产产品时,违反法律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生产加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违背安全事项,进行违法行为时,都有权利将其举报。《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本案中某白酒生产厂的职工张某,在发现白酒生产厂生产白酒的时候掺兑工业酒精的违法行为时,先是向厂长做出了善意的提醒,在厂长并未听其劝阻的时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举报了某白酒生产厂,其做法是正确的,并且张某也有权利这样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意识到违法行为是举报违法行为的前提。要能够区分安全生产和违法生产。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生产的行为时,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对抗,企业的违法生产可能关系着整个企业职工的安全,也可能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要及时地发现,及早地发现,及早地实施措施杜绝企业违法生产的现象泛滥。
9、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当地安监局已经调查还可以举报上级部门吗
具体参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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