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
豫社养老局[2008]32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业务办理规程(试行)
    为了明确我局各相关处职责,规范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建立有序高效、相互促进和相互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特制定本
规程(试行)
    一、单位参保登记
    ()受理。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有关
资料。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受理;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由在职职工管理处受理。
    ()审批。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核参高考十大热门专业
保单位填报的有关表格、证件和资料。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
的,由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报主管局长同意
后,报局长审批。
膳食纤维的食物有哪些    ()发证。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为用人单位确定社会保险
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放
社会保险登记证。
    ()录入数据。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按
照信息处提供的数据库格式,录入参保单位和在职职工数据,有
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新参保单位,离退休管理处或机关
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核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资格和待遇后,
按照信息处提供的数据库格式,录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数据。
    二、单位变更、分设与注销
    ()变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向
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在职职
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核通过的,变更参保单位登记
事项,并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分设。参保单位分设的,向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
业养老保险处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核通过的,报主管局长
审批后办理分设登记,商离退休管理处对参保人员进行相关处
理,并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如何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注销。参保单位办理注销的,向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提出申请,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核通过的,报主管局长审批后办理注销,商离退休管理处对参保人员进行相关处理,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加盖“注销,,章。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之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三、个人信息变更
    ()在职职工信息变更
    l、受理。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需要变更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在职职工管理处受理;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受理。
    2、变更。参保单位或职工提供的资料或证明应由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的两名经办人员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通过的,进行变更。
    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基数、参加养老保险时间、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等重要信息及更改往月业务手续的,经处长签字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交信息处,信息处处长指定人员修改后反馈业务处验证、签字认可;当业务处的主管局长不在时,由信息处的主管局长批准后变更。变更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姓名、户口性质、职工来源、民族等一般信息由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进行信息变更。
    ()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亲属信息变更 
    1、受理。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信息需要变更时,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离退休管理处受理;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受理。
    2、变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提供的资料或证明应由离退休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的两名经办人员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通过的,进行变更。
    变更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特殊工种年
限、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退休时间、职称、职务、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重要信息及更改往月业务手续的,经处长签字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交信息处,信息处处长指定人员修改后反馈业务处验证、签字认可;当业务处的主管局长不在时,由信息处的主管局长批准后变更。变更姓名、民族、性别等信息由离退休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变更。
    上海码头四、在职业务办理
    查询养老保险在职业务办理包括建立、转入、转出、中断、恢复、终止等内容。建立、转入、恢复等关键业务手续申请实行初、复审二人审核制,其他一般业务手续申请实行一人审核制;业务手续办理实行经办、复核、处长审核制。
    ()受理。每月5—25日,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
老保险处受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的业务办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审核。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经办人  员对提供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建立、转入、恢复等业务办理申请手续滞后补缴的,由在职职工管理处
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处长审签。
    ()办理。审核通过的,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经办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手续。
    ()处长审核。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处
我曾经等过你 因为我也相信是什么歌长对办理的各项业务手续进行审核。
    ()执行。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审批后
的有关业务表单传送到基金管理处。基金管理处根据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办理的业务手续,及时办理基金转入、转出、支付和个人账户计入,并以只读方式及时把基金转移的办理情况放入指定的服务器,以便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查询。
    因对方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错误造成转出基金退回的,基金管理处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将错误信息修改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基金管理处,重新办理基金转出业务。
    ()存档。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经办人
员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分类装订当月办理的在职职工相关业务表单及相关材料,分类编号造册,定期移交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五、征收
    ()年度缴费基数核定
    1、部署。每年年初,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对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并下发数据库格式。
    2、受理。参保单位将下发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数据报送在职职工管理处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并提供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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